新疆法院网:取保候审算时间吗
在现实生活中,很多犯罪嫌疑人在被刑事拘留之后,被送到当地的看守所羁押,之后在羁押期间办理了取保候审,此时家属会非常急迫的想着去看守所接自己的亲人,但是很多家属都会来问,看守所具体什么时候放人呢?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结合现有法律法规,给出如下专业解答:
关于取保候审批准后看守所什么时候放人,什么时候通知家属去接人,法律没有详细规定。但是根据司法实践,如果是刑事拘留满37被取保候审的,其一般都是刑事拘留后第38天的凌晨0点放人的,因为绝大部分情况下,公安机关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送看守所羁押一般都是凌晨送往,而刑事拘留期满并办理取保候审之后,就不能无故在羁押犯罪嫌疑人,若在羁押,就属于超期违法羁押了,属于严重的违法行为。因此刑事拘留满37被取保候审的,37天已满之后就应当放人了,而这一时间一般就是第38天开始的时候,也就是凌晨0点。而且公安机关一般都会在放人的头一天通知家属,让家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做好接人的准备。
对于批捕之后办理取保候审的情况,虽然没有明显的期限的现状,但是在司法实践之中,一般也是在取保候审决定做出之后,马上联系家属提供保证人或者保证金,并是凌晨0点所有放人。
北京市高界律师事务所张超刑辩律师团队特别提醒,取保候审不代表无罪,而且取保候审之后还需要遵守取保候审的相关规定,即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未经执行机关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二)住址、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发生变动的,在二十四小时以内向执行机关报告;(三)在传讯的时候及时到案;(四)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证人作证;(五)不得毁灭、伪造证据或者串供。此外,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可以根据案件情况,责令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遵守以下一项或者多项规定:(一)不得进入特定的场所;(二)不得与特定的人员会见或者通信;(三)不得从事特定的活动;(四)将护照等出入境证件、驾驶证件交执行机关保存。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如果违反上述规定的,已交纳保证金的,没收部分或者全部保证金,并且区别情形,责令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具结悔过,重新交纳保证金、提出保证人,或者监视居住、予以逮捕。对违反取保候审规定,需要予以逮捕的,可以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先行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