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一、遗嘱可以变更和撤销吗
1、被继承人可以变更和撤销自己的遗嘱,继承人变更和撤销遗嘱后,原遗嘱就无效,遗嘱以最后订立的为准。
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 【遗嘱处分个人财产】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
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织、个人。
自然人可以依法设立遗嘱信托。
第一千一百四十二条 【遗嘱的撤回、变更以及遗嘱效力顺位】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
立遗嘱后,遗嘱人实施与遗嘱内容相反的民事法律行为的,视为对遗嘱相关内容的撤回。
立有数份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
二、遗嘱生效的一般条件是什么
遗嘱是指遗嘱人生前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法律规定的方式对其遗产或其他事务所作的个人处分, 并于遗嘱人死亡时发生效力的法律行为。其必须严格符合法定条件,其法律效力才得以确认,具体如下:
1、立遗嘱人必须具有遗嘱能力。
2、遗嘱必须是遗嘱人的真实意思表示。
3、遗嘱内容不得违反社会公德和公共利益。
4、遗嘱只能处分遗嘱人的个人合法财产。
5、遗嘱不得取消缺乏劳动能力又没有生活来源的继承人的继承权。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可以依法订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而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订立遗嘱后,遗嘱人可以撤回、变更自己所立的遗嘱。如果订立了数份遗嘱的,遗嘱内容相抵触的,以最后的遗嘱为准。希望以上内容能对您有所帮助,如果您还有其它问题请关注本站,或者到法构网咨询专业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