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法典中户口本可以证明抚养关系吗
一、民法典中户口本可以证明抚养关系吗
民法典规定规定,夫妻之间有相互扶养的义务,而父母有赡养不具有独立生活能力子女的义务。而户口簿,能证明是否存在父母子女关系、夫妻关系,所以可以证明是否存在抚养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十六条【父母子女之间的法律义务】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成年子女对父母负有赡养、扶助和保护的义务。第一千零七十二条【继父母与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继父母与继子女间,不得虐待或者歧视。继父或者继母和受其抚养教育的继子女间的权利义务关系,适用本法关于父母子女关系的规定。
二、如何认定继父母子女间的抚养关系
1、抚养教育关系的形成前提是继子女未成年,这是《民法典》的应有之义,因为需要抚养教育的继子女,必然是未成年人。
2、一般需要有共同生活的事实。
抚养,简单地说,就是“保护并教养”,强调长辈对晚辈的教育和保护,父母对子女的抚养目的是要让子女健康成长,所以抚养教育关系一般需要在在继父母与继子女共同生活中形成,如同亲生父母一样,继父母对子女的生活、学习、身体、精神等各方面都有一定照料,这才是抚养的真实含义。
3、抚养事实持续足够长的时间。
对于究竟维持多长时间,法律没有统一规定。
但在实践中目前并不能完全因为抚养时间短就否认形成抚养关系,只是若抚养时间不长,比如只有
1、2年,认定抚养关系时就必须特别慎重,需要考虑具体案情和权利义务的对等等因素。
另外,在继父母与继子女的抚养、教育因子女成年而自然终止的情况下,抚养、教育的时间可以考虑得短些;
如果继子女尚未成年,但由于继父母与亲生父母之间婚姻关系解除,而继父母又不愿继续抚养继子女,则继父母对继子女抚养、教育的时间应考虑长些。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父母对未成年子女负有抚养、教育和保护的义务,夫妻有相互扶养的义务。
而户口簿能证明当事人是否存在子女父母关系和夫妻关系,所以户口簿可以证明是否有抚养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