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成人不知道“探亲假”说明了什么
中国日报网消息:一转眼,7天假期结束了,一些家在外地的上班族大呼“不过瘾”。昨天,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综合科科长戴登凯支招——可以申请休,而且名正言顺。
昨天,记者在南京街头随机采访了100多位在南京工作的年轻人。当记者告知他们可以休探亲假时,90%以上的人都瞪圆了眼睛:“探亲假有假期,还能报路费,有这回事”
对此戴登凯介绍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是1981年出台的,根据此规定,探亲假期是指职工与配偶、父母团聚的时间,职工探望配偶的,每年给予一方探亲假一次,假期为30天;未婚职工探望父母,原则上每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如果因为工作需要,本单位当年不能给予假期,或者职工自愿两年探亲一次,可以两年给假一次,假期为45天;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每4年给假一次,假期为20天。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
尽管有人说《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29年都未曾进行过修改,以至于很多人都淡忘了“探亲假”这一权利。我却以为并非如此。没有修改不等于自然废除,既然没有废除,依然具有法律效力,坚决贯彻执行就是了。但是为九成人都淡漠了,或者说都不知道这不是个小问题。
为啥到会出现如此现象我看不外乎以下几点:一是宣传不到位,有些单位生怕员工探亲假耽误工作,将“探亲假”之之类的文件、规定锁在柜子里,不做宣传,避免“家喻户晓”,有点愚民政策的味道,九成人不知道“探亲假”就是绝好的例证;
二是经济效益至关重要,社会效益只能退居二线。一些单位尤其是领导“以人为本”的观念还很淡薄。只是嘴上空喊以人为本,关心职工生活,没有打心眼里关心职工冷暖,亲情关怀更是不到位。
三是即使有些职工想要请探亲假,领导也是推三阻四,想方设法不给假。于是,职工慑于上司威力只能忍气吞声,委曲求全。请假的不多了,敢于请假的越来越少了,人们也就淡漠了“探亲假”。“想请假太难了。我们都不敢休年假,也不敢要,哪还敢提探亲假啊。”在企业工作5年多的于先生说,自己进公司两年,按说每年可享受5天的带薪,但一天没休不说,还经常加班。在采访中,很多外地来南京工作的年轻人均表示,探亲假“可望而不可求”。南京市总工会有关人士表示,国家规定的带薪年休假都推行不开,就是有“探亲假”,能请下来吗敢去请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