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重庆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最新规定
近日,市人社局、市财政局发布了《关于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下面为大家整理了关于2016重庆退休职工医保缴费最新规定的知识,欢迎阅读!
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标准出炉了。记者从区人社局获悉,根据最新发布的《关于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缴费有关问题的通知》,2016年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档全年缴费2132.4元,二档全年缴费4691.28元。
两档缴费分别比本年多219.6元和482.88元
按相关政策,灵活就业、国有企业下岗分流人员、失业人员和无单位退休人员等,每年缴纳一定参保费后,便能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享受刷卡看病、医疗费报销等待遇。每年具体应缴多少钱,计算基数与前年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的年平均工资(即社平工资)挂钩。
区人社局介绍,2016年度按市统计局公布的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56852元的75%,即42639元,作为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按年度缴费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一档全年缴费2132.4元,二档全年缴费4691.28元。由于社平工资上涨,和2015的缴费标准相比,参加同一档次,得多缴219.6元、482.88元。
2016年度,以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医疗保险一次性趸交的缴费基数及个人账户资金划入基数执行2014年度全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即56852元。
参保人员1月10日前需及时足额缴存
区人力社保局提醒,为确保个人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缴费工作顺利进行和按时享受医保待遇,请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在2016年1月10日前,及时到代扣代缴银行足额存款,以利于银行代扣代缴。个人身份参保人员可在2016年1月底到代扣代缴银行查询本人代扣款账户,确定是否扣款成功。如未及时足额存款或扣款不成功,也不要着急,只要在2016年4月10日以前到参保地的医保经办机构或所在街道社保所办理补缴手续,均不会影响待遇享受。若超过2016年4月10日再办理补缴,则要在本人缴费成功之月起的第13个月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