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购房协议中的违约问题
二手房购房协议中的违约问题
违约责任是违反合同的民事责任的简称,是指合同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合同约定所应承担的民事责任。民法通则第111条、合同法第107条对违约责任均做了概括性规定。
●案例分析:二手房购房如何追究违约责任
在二手房交易过程可能出现违约情形主要有以下几种:
1、出卖人逾期交房、逾期办理过户手续、逾期迁出户口;
2、买受人逾期付款、因买方原因不能办理过户手续;
3、买方或卖方单方违约解除合同的违约责任;
4、房屋质量问题的违约责任;
5、房主在交房时转移或更换房屋附属设施或屋内物品的违约责任;
6、根据买卖双方的特殊需要而可能产生的其它违约情形...[详细]
●二手房协议中的违约金纠纷如何赔偿
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的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该如何解决,如何赔偿。 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如具体的交房时间、逾期之后所要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以及延迟超过一定期限达到解除买卖合同条件之后卖方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二手房买卖违约纠纷的赔偿责任是如何确定的,该如何解决,如何赔偿。
在签订房产买卖合同时,一定要对延迟交房的违约责任进行详细约定,如具体的交房时间、逾期之后所要承担的具体违约责任,以及延迟超过一定期限达到解除买卖合同条件之后卖方所要承担的违约责任等。
不知道二手房买卖违约金,赔偿需要多少钱我之前本来时打算买下这间房子的,但是后来我男朋友打算接我去他家住,现在就不买了,关于二手房买卖违约金问题,要不要给...[详细]
●二手房买卖违约赔偿
2007年4月3日,原被告及第三人签订了《房地产买卖合同》,约定原告通过第三人购买被告所有的位于深圳市罗湖区万事达名苑某物业,价格为137万元,合同约定定金5万元为第一部分楼款,原告在签署本合同时交保证金1万元予第三人,若被告以定金名义签收后原告所交保证金自动转为定金,原告在二日内支付定金余款4万元,该款在被告以定金名义签收后交由第三人托管;被告须于2007年4月10日之前做公证委托给担保公司及第三人指定人员办理有关该物业的赎楼、转名等手续。同时,合同约定如买卖双方任意一方违约,违约方应支付另一方10万元作为违约金。
合同签订当日,原告即向第三人交付保证金1万元,4月4日,原告又向第三人交付保证金4万元。合同签订后,被告拒绝签收原告支付的定金,也没有按照合同约定于2007年4月10日之前做公证委托担保公司及第三人指定人员办理赎楼、转名等手续...[详细]
●二手房购房违约赔偿
一个星期前在南京安德门附近的金蕊家苑买了套二手房。房屋总价63.7万。
上周一已经送到房产交易中心去过户了,大概过户需要10个工作日左右的时间,也就是说再过几天就可以出件了。
一开始的时候给了他们5000块钱的定金,并且在过户当天交给他们首付款14万。
买卖契约都签订的好好的,并且一切都是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的。
现在房主突然说她不想卖这个房子了。原因他们说了一大堆,但是这些对我来说也都不重要。
如果他们一定要违约的话,我可以要求他们赔偿多少钱
按照他们的说法,仅仅愿意赔给我当时双倍的定金,并加上中介费,我觉得这个显然是我不能接受的...[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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