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关系的经济学分析
【劳动关系】劳动关系的经济学分析
1、微观经济学分析
劳动关系归根结底是一种经济利益关系,其背后隐藏着某种交换关系:一方付出劳动,另一方支付相应报酬。劳动关系是一个商品交易关系,劳动者付出劳动为了获得工资收入,资本所有者购买劳动为了获得劳动在生产过程中创造的价值增值。双方交易过程中的身份角色不同,其行为目的当然也不相同,从经济人角度看,作为理性经济人的劳资双方都存在利益最大化的动机:资本所有者以生产与经营利润最大化为目标;劳动者所有者追求的是自身效用最大化,即谋求工资、福利等的最优化。在产出一定的条件下,利润和工资的份额是此消彼长的:利润多了,工资份额自然会减少;反之,工资份额增大了,资本所有者剩余的利润自然就会降低,即一方收益的最大化必然是以另一方的收益最小化为前提。正是这种利益分配上的相互牵制使得劳动关系双方时常出现矛盾冲突。
劳资矛盾冲突的存在降低了企业生产效率,相当于增加了生产成本和社会成本。政府作为第三方参与,其行为能使劳动关系发展更和谐、经济市场运行更有效率。在劳动力价格谈判中,劳动力价格除受边际产出的影响外,还受劳资双方谈判能力等的影响,如果政府能够出面提供谈判的规则,规定最低的劳动标准和劳动条件,会使谈判更有效率。
2、博弈分析
从博弈的角度看,劳动关系就是劳资双方在权利利益上的合作与对抗,双方的博弈无时无刻不在进行。招工应聘时,双方对彼此的信息了解不充分,双方都有自己的待遇标准或心理底线,当一方提出一种待遇方案,另一方会与自己的标准比对,并提出自己的异议和要求。在经过一番讨价还价之后,达成一致。劳动者进入工作岗位后,还会因要企业兑现待遇承诺,甚至加薪等和资本所有者进行博弈。劳动关系博弈双方,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所采取的行动既可能是同时的,也可能有先后,既可能是“静态博弈”,也可能是“动态博弈”;资本所有者与劳动者对彼此的博弈标准和底线了解的全面与否产生了“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当然,双方得到的信息越多,博弈会越有利。
但是,现实中的劳动力市场是严重失衡的,劳动力供过于求,劳动者在讨价还价中处于弱势地位。这就需要第三方的介入,在劳资“天平”失衡的一端,即劳动者方面增加砝码,以抗衡资本方。
总之,随着市场经济发展,在处理劳动关系的过程中,都需要有第三方的介入,一般情况下,第三方角色都由政府来承担,劳动、资本、政府构成劳动关系的三方协调机制。在三方协调机制中,政府代表国家利益,站在宏观的角度来调控劳动关系,促进整个国家社会经济的长期和稳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