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昆明别墅惨案
2009年,时任云南省航务管理局局长助理、综合规划处处长的陈辉,认识了小他15岁的四川籍女子胡祖英。
两人都是离异状态,陈辉有一个女儿,胡祖英带着一个儿子,相同的境遇使两人很快建立起恋爱关系并开始同居。
平静的生活在2012年3月8日这天被打破,陈辉说,那晚他和胡祖英像往日一样,晚上九点多钟他先哄胡祖英的儿子睡觉,接着回到房间与胡祖英闲聊了几句,两人就睡了。第二天早上他出门上班,胡祖英还送到了门口,没想到这竟成为永别。
3月9日下午3点多,陈辉接到胡祖英的短信,内容是:“我遇见多年的老朋友,晚上要吃饭,麻烦你接下孩子,我晚点回。”
可到了晚上10点多,胡祖英还没有回来,电话打不通,短信也不回。陈辉找了整整一个晚上,也没有打听到胡祖英的消息。第二天一大早,他便将胡祖英失踪的消息通知了她的家人。
胡祖英的家在四川泸州市乡下,接到电话后,家人连夜赶到了昆明。可经过一番寻找,同样没有消息,无奈之下只得报警。
警方调查时,胡家人没有停止寻找,四天后,他们在昆明市郊的一座别墅小区发现了异常:小区附近的树林里有一块新翻动工的土地。
胡家人心中有不祥的预感,找来工具扒开新土,土里露出一个黑色的塑料袋。
警察赶到后,从新土下挖出了一具蜷曲着的尸体,死者四肢和颈部都被胶带捆绑着,头部包裹着黑色塑料袋,身上穿着一套粉红色睡衣,脚上没有穿鞋。
经胡家人确认,死者正是失踪多日的胡祖英,她面部被棉质毛巾覆盖,毛巾浸透了鲜血,睡衣的前胸处也有一大片血迹。
尸检发现,胡祖英的头部、胸部有多处骨折,死因是被钝器打击头部导致颅脑损伤。
陈祖英尸体被发现的别墅小区叫红色庄园,位于昆明下辖的寻甸县境内,离昆明市区100多公里远。红色庄园是上世纪90年代开发的,入住率不高,小区内很荒凉,草深人稀。
陈辉在这里有一套别墅,位于西北角,位置十分偏僻。他和胡祖英平时不住在这里,只是节假日偶尔过来住几天,胡祖英的尸体就是在离陈辉家别墅300多米远的林子里被发现的,她的家人能找到这,也是因为之前听胡祖英提过陈辉在这有别墅。
短信中说外出会朋友的胡祖英因何死亡?尸体又怎么会被埋在陈辉别墅附近?
尸体被发现的当天,陈辉并没有在现场,听到这个消息时,他表现得很悲痛。
面对警方的质疑,陈辉解释,他与胡祖英同居的三年多时间里,相处得比较融洽。2012年春节前,两人还开好了婚姻状况证明,准备过完春节找个时间去登记,可没等到这一天就出事了。
陈辉说,胡祖英时常带她的朋友到那间别墅玩,很多朋友都知道别墅的存在。胡祖英出事前发短信说要和朋友一起吃饭,可能就是带朋友来别墅玩,出事后,尸体被凶手埋在了别墅附近。
如果真的是这样,当天与胡祖英在一起的朋友嫌疑很大。
经查,胡祖英高中毕业后就外出打工,22岁时结婚,可婚后不久感情就出了问题,在孩子一岁多的时候离了婚,她带着儿子只身到了云南的省会昆明,在一家酒店做销售。
上班期间,胡祖英认识了陈辉,两人同居后,因为觉得在酒店赚钱不多还辛苦,胡祖英就辞了职,做了些小生意,后来做不下去就停了,出事前处于待业状态。
胡祖英的朋友不多,外出应酬也少。警方排查后,没找到当天与胡祖英在一起的朋友,也没圈出可疑人员。
这时,胡祖英的尸检报告出来了,显示其死亡时间在5天左右,距最后一餐6小时以上。
法医的尸检时间是2012年3月13日,往前算5天是3月8日。多名证人证实,胡祖英那天晚饭前还是好好的,那么她应该是晚饭后出的事。
陈辉家的晚饭一般是在晚上6点左右,晚饭后6个小时就是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这期间,胡祖英在家里睡觉,没有外出,她尸体被发现时,身上穿的是一套粉色睡衣,脚上没有穿鞋,似乎是在家居或者睡觉的环境下被害的。
在家里遇害,谁是凶手?
警方立马想到了和胡祖英一起睡觉的陈辉,深入调查发现,陈辉3月9日的运动轨迹十分诡异,似乎是在搬运和掩埋尸体。
据小区门卫讲述,3月9日中午陈辉曾经开车回了一趟家,并且是将车子倒进小区,停在他家单元门前,之后从车上搬了些东西下来,接着上了楼,但陈辉是什么时候走的,是不是又搬了其他东西,门卫没再继续关注。
与此相呼应的是当天半夜,陈辉又开车出了城。高速监控显示:3月9日晚上10点20分,陈辉开车上了昆明高速,23点31分在“金锁”出口下来,3月10日凌晨2点8分又从“金锁”上高速,3点回到昆明城内。
“金锁”出口下来10多公里就是红色庄园小区,陈辉的别墅就在那里,胡祖英的尸体也是在那里被发现的。
综合分析后,警方认为陈辉搬运掩埋尸体的可能性较大。
为了印证,警方做了一个实验。侦查员开车从高速下来,到红色庄园陈辉的别墅,找工具、挖土坑、掩埋尸体,再开车返回高速,整个流程一小时24分,与陈辉用时相差无几。
陈辉的嫌疑越来越大,然而,这些推论是建立在胡祖英是3月8日深夜到3月9日凌晨遇害这个基础上的,但陈辉3月9日下午3点21分还收到了胡祖英手机发来的短信,说晚上要和朋友吃饭。
如果这条短信真是胡祖英发的,那就与警方指认陈辉在3月8日深夜就已将胡祖英杀害的结论相矛盾。
到底是怎么回事呢?
通讯部门的资料显示,胡祖英的那条短信是通过陈辉单位附近一个基站发出来的,而陈辉手机也是通过这座基站接收的短信。也就是说,那个时间,两部手机在同一个基站覆盖的范围内。
陈辉单位的监控显示:陈辉是3月9日早上7点45分到的,中午有过出门,下午1点多又回来了,直到16点36分才离开。那么,胡祖英手机发出那条短信时,陈辉正在单位。而监控证实,死者胡祖英当天并没去过陈辉的单位。
在这种情况下推测,胡祖英的手机很可能是陈辉自己拿在手上,自编自导了一出胡祖英要和朋友相聚的假象。
那陈辉的杀人动机是什么呢?
胡家人告诉警方,陈辉对二人的感情没有说真话。他们刚开始相处确实还可以,可到了后来,由于陈辉的女儿正处青春期,性格叛逆,加上胡祖英的脾气不是很好,两人发生了许多矛盾,日子过得并不和谐。
到了后来,陈辉不愿与胡祖英结婚,可胡祖英不想就此结束。胡祖英曾向陈辉提出,如果两人分手,陈辉得给她50万元的补偿,否则就去告他有经济问题。陈辉曾向胡祖英透露,他单位每年从他手里过的钱接近10个亿。
胡家人说,可能是胡祖英掌握有陈辉贪污腐化的行为,并以此相逼,这是作为公务员的陈辉最为担心的。出于安全考虑,陈辉对胡祖英痛下杀手。
警方也调查出,陈辉在外面还有一个姓谢的女人,她自称和陈辉是通过征婚网站相识的,之后陈辉对她展开了追求,2012年2月28日,也就是胡祖英遇害前的10多天,他们在一家宾馆发生了关系。
对于这些质疑,陈辉承认,他和胡祖英的确因为女儿的事有过矛盾,但并不激烈,也没有导致感情恶化。与那位谢姓女子的交往,他只是逢场作戏,没有投入真感情。
陈辉强调,胡祖英很顾家,还比他小15岁,遇到她是他一生的幸福,他一直想与她结婚,否则不可能在出事前开好了结婚状况证明。
他还指出,警方的推测是站不住脚的。首先,尸检报告里描述胡祖英的死亡时间距尸检5天左右,而5天左右,既可能是4天,也可能是5天或者6天,如果是4天的话,那么胡祖英在3月9日死亡就有了可能。
第二,他和胡祖英的手机在同一个基站,只能证明他们两人的手机离得很近,而陈辉单位背后有一条街,街上有卖衣服的店,可能胡祖英那天就在那个地方。
尸检报告推算的时间不准确,手机的短信不能确定是陈辉自编的,那胡祖英就有可能真的是在3月9日出事。
如果胡祖英是3月9日死亡的,手机短信确实也是她发给陈辉的,那案件的真相就是另外一番景象,而3月9日那天陈辉的运动轨迹也就有了合理解释。
陈辉说,他3月9日中午回去,在家里就呆了10到15分钟左右,当时是中午,小区里人来人往的,他怎么可能那会儿开车回家搬运尸体?3月9日深夜他之所以开车离城去郊区并停留了一个半小时,也只是为了寻找胡祖英。
陈辉还指出,尸检报告显示胡祖英身上有多处受伤,说明其死之前发生了一些搏斗。但案发后警方对陈辉家和陈辉的车子进行过多轮勘查,没发现任何与凶案有关的痕迹物证。
因此,这个案件就有了两个硬伤:一是作案现场没找到,二是作案凶器没找到。
经过陈辉的一番解释,之前警方指认陈辉的证据立刻变得支离破碎、模棱两可了。
但警方反复勘查后,从捆绑胡祖英尸体的胶带上提取到了6枚指纹,比对发现它们全部是陈辉的,其中两枚还沾有死者的血迹。
胡家人认为,这条证据足够认定凶手就是陈辉。
陈辉却不以为然,说如果他在胶带上留下了指纹,说明他在作案时没戴手套,那就肯定不止留下这几个指纹了。
他解释,胶带上之所以有他的指纹,是因为嫌疑人捆绑胡祖英尸体的胶带是从他家别墅拿的,而那胶带他在别墅用过,指纹当是那时留下的。至于指纹上的血,应该是先有的指纹,再沾上的血。
2014年4月4日,昆明市检察院将陈辉起诉到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
2015年6月9日,法院对陈辉案作出了一审判决,认为公诉机关提供的证据既不能确定案发现场在哪,也不能确定死者的死亡时间,作案工具是什么也没查清,警方提供的证据只能证明陈辉接触过胡祖英的血和捆绑用的胶带,并不能形成陈辉杀人的唯一结论。
最终,法院判定公诉机关指控陈辉杀人的证据不具有唯一性和排他性,指控的犯罪不能成立,宣布陈辉无罪。
此后,陈辉申请了恢复原来的工作岗位,过上了正常的生活。
而对受害人胡祖英的家人来说,陈辉的自由意味着胡祖英的死还没有结果,他们的内心始终无法安宁。
案件就此成为一起悬案,只有等待新的线索出现,才能继续侦查下去了……
很早前就有读者问我,能不能讲点没破的悬案。
今天就讲了一起。
可能多数人会觉得陈辉就是凶手,为什么要放了他。
但法律讲究证据啊。
客观来说,这一案例正好体现了我国司法的进步不是吗?
放在八九十年代,陈辉哪里还有这么多辩解的机会,怕是早就签字认罪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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