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市场份额作为归责原则的补充是怎么规定的
作者 :敏函 2022-11-03 17:16:08 围观 : 次 评论
从民事责任的构成来看,我国《民法通则》将其区分为违约的民事责任与侵权的民事责任。对于产品质量引起的民事责任从其构成要件和性质上来看,包括产品质量违约责任和产品侵权责任以及两种责任的竞合三种形态。
网友提问:确定市场份额作为归责原则的补充是怎么规定的
律师解答:产品责任的归责原则是确定产品责任归属的准则,即要求行为人承担产品责任的根据、标准和理由。
相关法律知识:目前,各国采用的归责原则主要有三种:(1)疏忽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 原告只要证明被告在生产过程中没有尽到“合理注意”的义务,即可要求其承担责任。但是,在现代化生产条件下,产品越来越复杂,尤其是对技术性较强的产品,原告往往无法举证。(2)担保责任原则。根据这一原则, 原告要证明被告已通过明示或默示的方法对产品质量作出保证,故产品因缺陷致其损害时,即可要求被告承担责任。虽然担保责任原则不需原告证明被告有过错,但它仍要求原告证明被告违反了对其产品的明示或默示的担保,实践中这种证明越来越复杂且困难重重。(3)严格责任原则。 根据这一原则,原告只要证明被告的产品有缺陷,并使其遭受损害,即可要求被告承担责任。对原告而言,以此原则为依据对被告起诉是最为有利的,因为它消除了以疏忽或以违反担保为由提出损害赔偿时所遇到的困难,几乎使被告完全暴露在产品责任诉讼的攻击之中。因而,多数学者主张我国立法中宜采用严格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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