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男子性侵10余名高管,无人报警?作案过程曝光,令人匪夷所思
婚姻大事,岂非儿戏。
婚姻制度经过几千年演变,礼仪从繁到简,不过人们重视结婚这份心意却不会改变,毕竟另外一半要相守一生,对于结婚的另一半男男女女也是慎之又慎。
苏女士,上海人,她在上海某家企业担任管理层;苏女士事业有成,但是在感情方面一直都不太顺利,她自己的条件也不算差,只想找一个门当户对的人结婚。
苏女士的圈子并不是特别大,优质的男性都已经成家立业了,她也没有机会了。
2020年12月苏女士的父母再一次催婚,他们让苏女士赶紧找一个男友,苏女士连连答应,但是也不知道该怎么找对象。
苏女士经人介绍下载了一款相亲的软件,因为都是会员制,信息都相对真实,而且都是优质的青年,苏女士通过这个软件认识了杜某,从软件信息上来看,杜某是一个“海归博士”,在美国著名网站发布过论文,回国后创办了一家公司,如今已经是一位身价百亿的大老板。
从网站提供的照片来看杜某也就三十多岁的样子,外貌和个人条件都符合苏女士的择偶标准。
苏女士就跟杜某打了招呼,在接下来的几天中,苏女士跟杜某聊了一下,感觉这个人还挺不错。
12月13日,杜某给苏女士发了一个信息,约她出来吃个饭,苏女士也打算见一见杜某;苏女士准点抵达了某饭馆,然而一看门面却愣了一下,这家饭馆看起来十分普通,既不是知名的饭馆也不是西餐店。
苏女士还以为是走错了路,但杜某从饭馆走了出来,她这才确定他们约见的地方就是这里。
苏女士也算是上流社会的人,她也接触过一些大老板,但是总感觉杜某身上并没有那种大老板的气质,虽然有些他的身份,但出于礼貌他也没有质问什么。
杜某点了一些酒,苏女士酒量还不错,她小酌了几杯,但没想到这酒的后劲非常大,没喝多久就有些醉了,离开的时候还是杜某扶着她,苏女士走出去的时候只感觉眼前一黑,随后再也没有了知觉。
再次醒来的时候,她感觉身体非常不舒服,不仅头疼还伴随着恶心,本打算去洗个澡清醒一下,然而却发现自己光着身子,苏女士没有裸睡的习惯,回想起事发经过,苏女士只记得的自己跟杜某外出喝酒吃饭,随后杜某送她回家,后面的她再也记不清了。
苏女士作为女性,她也十分了解自己的身体状况,也知道发生了什么事,杜女士崩溃了,立马向警方报警。
根据苏女士提供的消息,警方确实找不到这个杜某,但是警方锁定了一个叫窦某的嫌疑人。
根据警方的查询到的信息,窦某并不是什么“海归博士”只是一个本科毕业生,他更加不是什么企业大老板,他甚至没有一份正当的工作,当侦查结束后,警方开始调查窦某,并在上海长宁区一个饭店找到了窦某。
此时的窦某正在跟另外一位女性约会,警察在抓捕窦某的同时,在他随身物品当中还知道了一些不知名的药剂,警方意识到苏女士可能不是第一位被害人,更加令警方没想到的是,他们在窦某的出租房当中发现了更多药剂,还有一些女性的不雅照片和装有视频五块硬盘。
窦某眼看再也无法狡辩下去,也相继交代了作案经过,窦某称自从大学毕业,他就一直没找到一份好工作,他都已经三十岁了连个女朋友都没有,因为怕父母催婚,他在婚恋网站虚构了自己的身份,成功交往到了女友。
但他也十分清楚如果身份被拆穿,女友肯定会离他而去,所以窦某打算先占了便宜,他就给她们下药,为了不让她们报警,还拍下了视频和照片进行威胁,她侵害了十余名女性,这些女性都是事业有成的高管,她们为了保全名誉也选择息事宁人。
窦某的动机匪夷所思,这个世界上不成功的人大有人在,但他们依旧还在坚持奋斗,并没有违法犯罪,等待窦某的将会是法律的严惩。
窦某构成QJ罪。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规定: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JY不满十四周岁的幼女的,以QJ论,从重处罚。
QJ妇女、JY幼女,情节恶劣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情节恶劣的有:(一)强奸妇女、奸淫幼女多人的;(二)在公共场所当众强奸妇女、奸淫幼女的;(三)致使被害人重伤、死亡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等。
防人之心,害人之心不可有,即便是遇到优质的对象也要擦亮眼睛,外出约会时刻都要提防送到嘴边的饮料,安全,才是最重要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