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52岁女子在女婿家怀孕,怕情人曝光,称被女婿侵犯酿悲剧
卢梭曾经在自己的作品中说:“我不仅把婚姻描写为一切结合之中最甜蜜的结合,而且还描写为一切契约之中最神圣不可侵犯的契约。”
婚姻是两个相爱之人结合在一起,建立家庭所订立的契约。但结婚后往往并不只是两个人的事情,它还牵扯到了两个人原本的家庭成员间的相互接受。
如若大家接受良好,彼此谦让,那么所有人将会非常愉快,可一旦双方原本家庭中,有一位成员因为自私不顾他人的感受,因为自私给他人编造罪名制造争端。那么这场婚姻,必定会以悲剧收场。
今天要讲的这个案件,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
2007年8月某日傍晚,湖南某公安局接到了一起报警电话。报警人称自己下班后,发现母亲被人杀死在家里了。接到报案后,警方迅速赶往案发地点。
警方到达后对案发地点进行了仔细勘查。发现死者被凶手用麻绳绑缚,蜷缩在自己房间的床上。浑身是血,死状惨烈。
经过初步尸检,死者的死亡时间在72小时内。死亡原因是被人用锤子击打头部致颅骨破裂死亡。
对死者初步检查完毕后,警方又对报案人详细询问了死者的身份信息与她发现自己母亲死亡的全过程。
死者名叫原萍(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52岁。报案人是她的女儿原媛。
原萍在原媛出生后就与前夫离婚,独自将女儿拉扯大。母女二人感情很好,所以在原媛结婚后,就和丈夫李立把母亲接到自己家里赡养。
据原媛说,母亲的性格爽朗,虽然嘴上爱说些气人的话,但很热心,经常帮助别人。与街坊邻里关系都很好,与人起矛盾也只可能拌拌嘴,不可能结什么大仇。那究竟是谁,又缘何会下此毒手呢?
结束初步调查后,警方走访了所有与原萍有往来的人。
原萍人际关系很简单,经常往来的只有邻居,平时会一起买买菜什么的。而从大家对原萍的评价来看,原萍确实不会与人有什么仇怨。那这起案件基本就排除了仇杀的可能性。
不过很快,警方就打破了之前的推论。走访的民警在调查中发现,原媛在对一些事情上有所隐瞒,说话支支吾吾的。
经过仔细询问,原媛才说出了一个令人大跌眼镜的事情:原萍被自己的女婿侵犯过,并且怀孕了。
据原媛说,自己的母亲因为爱念叨,并不受女婿李立的待见。但为着自己,两个人平时也并没有什么矛盾,相处也比较和谐。
在案发前一个月,母亲突然开始干呕,并且失去食欲。体重迅速下降。着急的原媛立即带母亲去医院进行了检查。检查结果让她十分震惊:自己的母亲怀孕了。
母亲为了自己不受后爹欺负,离婚后再也没有找过男性。但她居然在自己结婚后怀孕了。
原媛无法接受这个事情,立即质问了母亲。但令她更没有想到的是,母亲居然说,她怀孕是因为被自己的丈夫,她的女婿李立侵犯过。
听到母亲说出这个令她万万没有想到的事情后,原媛的脑子炸开了锅。愤怒的情绪上涌,她立即就要去报警,并且质问自己的丈夫。
但原萍以自己的面子为由,拦着原媛不让她报警。没有办法的原媛在和李立大吵一架后,和李立离了婚。
警方在找到这个很有可能突破案件的线索后,立即对李立进行了传唤。可惜经过询问,李立在原萍死亡当天并不在案发地,而是去了深圳出差。不在场证据充足。案件一时间陷入僵局。
但没过多久,警察就根据新的线索将李立的哥哥李建列为犯罪嫌疑人,并抓捕归案。
原来,在后期痕检中,警方在死者身上发现了多处李建的DNA。
李建被抓获后,并未抵抗,对自己所犯罪行供认不讳。原来,原萍并没有被李立侵犯。她在外有一个情夫,名叫王历。是他们小区的保安。
王历有妻有子,原萍赶了回时髦,瞒着女儿做起了小三。没过多久,就怀孕了。
为了脸面,以及自己的情人不被曝光。原萍谎称自己被女婿侵犯怀孕,导致女儿女婿离婚。
即使李立再怎么跟原媛解释,原媛也并不相信他,还是与他离了婚,并要走了他们孩子的抚养权。
李建是认识王历的,他在之前就无意中发现了王历与原萍的事情。但为了顾及自己弟媳的脸面,将事情烂在了肚子里。
李建万万没有想到,原萍会如此无耻,为了自己的脸面,嫁祸自己的女婿。为了一己之私,葬送了女儿女婿的婚姻。
他看着离婚后日渐消沉的弟弟,既心疼又无奈。他的心中起了杀意。于是,趁自己弟弟出差,前弟媳上班时,杀掉了原萍。
2008年3月,李建因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死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
两个有情人结婚,组建新的家庭,双方父母通情达理,并对小家庭有所支持,三方互相扶持,原本是件多么美好的事情。结果因为其中一方的自私,幸福生活被生生破坏,甚至牵扯上人命,真是可悲可叹。
笔者,身为一名律师,曾见过许多大案、要案,每当笔者看到这些案件的时候,均感到无比的痛心。
其实,这些案件原本在案发之初,均是可以避免的。因为,易犯罪的人都有统一的特征。
笔者已经将易犯罪人的特征进行了总结,大家只要关注我,回复“犯罪特征”就可以了解易犯罪人的特征。
之后,您便可以获得相关总结了。这样,您就可以规避一些不必要的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