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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环境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环境责任纠纷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2-12-12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被告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主要从事玻璃包装瓶的生产及加工,现拥有玻璃窑炉四座。2015年12月23日,秦皇岛市海港区环境保护局向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认定该公司未取得排污许可证并且超标排放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大气污染物的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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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
- 中国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绿色发展基金会诉秦皇岛方圆包装玻璃有限公司大气污染责任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8-21 文章来源:互联网 裁判要点在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期间,污染者主动改进环保设施,有效降低环境风险的,人民法院可以综合考虑超标排污行为的违法性、过错程度、治理污染设施的运行成本以及防污采取的有效措施等因素,适当减轻污染者的赔偿责任。相关法条《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1条、第4条、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