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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律师控诉自己的不幸遭遇,怎么这么多人反对?

作者 :婧彦 2023-10-02 06:03:57 围观 : 评论

在这个大家都在或在外游玩,或在家团聚的今天,一女律师在自己的公众号发表了一篇《某某某实名举报信》,其中充沛的感情表达和令很多人难以置信的事实陈述,令文章的阅读量迅速飙升。截至目前,点击量已经超过了10万+。

同为法律自媒体,成文风格不同,办号目的不同,但这个女律师创办的诸多公号,无论是建号时间,还是成名度,远在本号之前之上,用某些人的话是,人家比你更掌握了流量密码。

因为发文的关系,烟语君很早就跟这位女律师成了微信好友,可能是办号宗旨不同,并无任何的任何私交来往,甚至还因其整合本号的原创文章通知其删文。

再后来,就是不时的收到其发来卖这个卖那个的、一看就是群发的卖货私信内容。终于有一天,忍不住怼了她几句,大致内容是,为何不安心做好律师,利用公号打开知名度,而不是买这些价格让人高攀不起的水果蜂蜜之类的。忘了她回了句什么,反正是不好听的,进而是拉黑了烟语君,还踢出了她的微信群。

虽然再无微信好友关系,但并不妨碍从她每天更新的公号内容上,大体明白了其的遭遇。因为一篇文章,其受到了律协的一份警告处分,之后便被所在的律所责令退出。(其中的过程详见其文讲述,因为非亲历者,外人不得其详,只能观其大概。)这几年来,虽然她和孩子身在河南,却不得不在南方各律所之间辗转执业,甚至是换了五六家律所。

她虽然想回河南执业,却发现没有一家律所肯接受她,根据她的文章内容,这一切皆是因为那份律协处分和原来律师主任(时任律协惩戒主任)的作梗。于是,这个月开始,她便发起了一系列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政府信息公开等行为,并且全程在自媒体上发布并且描述自己的遭遇。经历过诸多的不顺之后,至今今天的这封“实名举报信”。

今年的9月中旬,介绍女律师的惊人举动的《“律师界女神”被处分后沦为“网络乞丐”, 时隔数年将律协诉至法院》一文,就曾经在自媒体圈被广泛转发,本号也进行了转载。令人没想到的是,后天除了同情之、声援之之外,居然还收到了不少关注本号很久的网友反对其的声音。

在得知本号要撰写这个女律师遭遇的评论文章后,还有些网友反对评论这个事件,甚至在私聊中,耗时数日、不厌其烦的历数自己对其过往不能接受的行为和看法,认为其是“咎由自取”,根本不值得同情和支持,力图影响烟语君的看法。其实,他们知道的情况,烟语君何曾不知?

女律师的“实名举报信”公开今天发表之后,烟语君转发到了一些微信群,还有不少的网友公开提出反对的声音,大致内容是:这哪是什么“举报信”,里面连个证据都没有;律师就这水平啊,文章里边这么多错别字;什么“怀恨在心”、“眼红”、“匈奴”等等文中字眼,都是些自己的揣摩或是情绪表达,毫无严谨性可言......

不出意外的话,这样的观点还会出现在本文的留言区。甚至肯定还会有人说,既然已经时隔这么多年了,为什么还是放不下呢?作为离职者,这么公开的“责难”前任领导,分明是自己心胸狭窄,趁机刷流量,就不怕影响今后职业,担心再无律所接受吗?......

这是不是成了常态,每有公开控诉自己遭遇不公的,都会出来一群貌似“心机成熟”者开导围观者:别人怎么都好好的,就她/他遭遇如此,为何不从自身找原因;我知道这是她/他的以往表现,平日里这不好那也不好,根本不值得同情;为什么不私下解决,动不动就这么将矛盾公开化,对别人不公平,也是对自己今后不利......

细观这篇“举报信”的话,虽然名字如此,可连个举报受理单位都没有,满篇更是一个证据也没罗列,分明就是一篇这么多年个人经历之后的感受表达文章。话说回来,就算是举报信,又有谁规定还必须符合固定的格式,必须罗列出证明文中事实的各项证据。



作为个人感受文章,大量使用自己的感受感知情绪化用语,不是正常吗?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好恶标准,莫不是只有自己喜欢的人,才能有表达不满的权利,自己厌恶的人,就不给表达的权利?就算是其经常私聊别人售卖高价水果(我是没买过,买不起)也罢,就算是平日里写文章多是卖惨求打赏,就算是写的文章多是个人感受跟自身法律职业无关......这些是不准他人公开表达自身感受的理由吗?

反倒是这些所谓的“成熟之人”应该反思,自己的在遭遇了自感不公又无力解决时,敢公开表达自己的真实感受,向社会公开求助吗?至于那些劝其不要影响自己的今后律师执业的,貌似“好心”“深远”“理智”,那些女律师指控的那些人,岂不是正是拿捏了这些“软肋”,才如此的“肆无忌惮”?这样的劝告,究竟是在帮谁?

至于那些要证据要事实者,女律师因为写文章被责令离开所在律所,是不是事实?在外地辗转执业五六个律所,是不是事实?申请会本地执业却无一家肯接收,是不是事实?这些明摆着的事实,还用什么证据证明!但凡有点社会经验的,不知道怎么回事儿吗?女律师遭遇如此,难道不值得同情,不值得追问如此这般是“正常现象”吗?

自己带着孩子,没有律师业务一分钱收入都没有,有了业务还要跑到外省去办代理手续。你跟她说,忍忍吧,不要去争取了。良心过得去吗?自己没有骨气,反倒冷嘲热讽别人的有勇气敢于维权,这是什么样的心理?这分明是心智不全的表现。

在看到女律师的文章之后,烟语君第一时间转发了朋友圈,隔空给她配的导语是:虽然你骂过我,还因为我说她卖的东西贵把我拉黑了,踢我出你的群,但举报和维权这件事上,我坚定的支持你!关注你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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