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福建男子捡到女士内存卡,以视频要挟听话或给100万赎回
捡到了别人的东西应该怎么办?是还回去还是据为己有?如果忽然发现里面存的是一些见不得人的隐私视频,又该怎么办?是立即还回去还是借此索要好处?有的人选择了前者,也有的人选择后者,肆无忌惮的以别人隐私要挟。福建一男子孙某便是后者,他捡到女高管内存卡却不还,以视频要挟女子听话并打一百万赎回。
时年33岁的孙某是福建莆田人,说起来他的品行实在不佳,年过三旬还不务正业。整日就知道吃喝玩乐,想得最多的是天上掉馅饼,到头来是一事无成。当然,如果他仅仅是不务正业也就罢了,至少没影响别人。偏偏还心思不正,2020年11月的某天,他在小区门口捡到了一张内存卡。
却没打算寻找失主,反而带回家查看里面有没有存什么东西,一看竟然都是一些私密视频。按理说,既然一眼看到是私密视频,就该避开。但孙某可不管这些,津津有味的看了起来,忽然他发现视频里的女子有些眼熟,这不是隔壁高档小区的陈某吗?时年28岁的陈某是一家证券公司的高管,优秀出众,年轻漂亮。
孙某之所以知道是她,那是因为觊觎她美色已久,想方设法弄到了姓名。无奈苦于没有机会,毕竟像陈某这样的女孩,择偶要求也是比较高的。没想到平时看起来高高在上的陈某竟然是这样的,想到这儿,孙某心中又生出一个歪念。既然对方有把柄在自己手里,不如以此威胁要点好处,他丝毫没意识到这是一种违法犯罪的行为。
遂再次联系陈某,将其中一份发给了陈某,威胁说以后乖乖听话。并拿出一百万,就不会告诉别人,否则就在网上见。这让陈某恐慌不已,里面都是她跟前几任男友的回忆,泄露出去以后还怎么见人。可陈某也不蠢,这一次按他说的做了,难保下一次不会要求更多。还是报警最稳妥,于是陈某一面答应先给二十万,一面联系警方。
不知情的孙某拿到钱沾沾自喜,没想到只是捡了张内存卡,就能得到他十几年都赚不到的钱。这更激发了他的贪欲,二十万都能随随便便给出,想必剩下的八十万也不是什么难事。等一百万到手,说不准还可以利用视频干点别的什么,但让孙某没想到的是。就在他想入非非的时候,警方找上门来了,孙某因涉嫌犯罪被拘留。
自古有言拾金不昧,捡到别人的东西就应该还回去,这是许多人都明白的道理。偏偏孙某不懂,又法律意识过于淡薄,事实上从他私自查看陈某内存卡便已经触犯了法律。内存卡里面有陈某的隐私,隐私是个人不愿向社会公开的内容,它具有合法性、秘密性。他人可以放弃自己的隐私,但我们不得侵犯别人的隐私,孙某未经陈某允许便私自查看触犯了她的隐私权。
《治安管理处罚法》明文规定:偷窥、偷拍、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可孙某不仅触犯别人的隐私,更离谱的是,竟企图以内存卡威胁陈某乖乖听话并拿一百万赎回。那么他的行为便远超侵犯隐私权了,实施恐吓、威胁非法占用公私财物,构成敲诈勒索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条: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其中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以上便可认定为数额特别巨大,孙某张口就索要一百万元,如果真给了他那就达到数额特别巨大了。不过因为陈某本人意志等原因,孙某只收到二十万元,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应当被认定为数额巨大。所以他最终的定罪是数额巨大,将面临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希望他能在里面好好反思自己的罪行吧。
值得一提的是,孙某在作案过程中,曾试图威胁不给钱就公开。如果说后续发展真像这样,孙某将陈某的隐私视频公开,或许还涉嫌传播淫秽物品罪。另外,若他当初威胁索要的不是钱财,而是要求陈某与之发生关系。那么便涉嫌强jiān罪,所以孙某捡到陈某内存卡唯一正确的做法是还给人家,否则拿着内存卡怎么做都是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