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法规,学法守法

微信
手机版
豪仕法规

因《备忘录》被免职调查的法院副院长竟是全国先进,该不该同情?

作者 :杉凌 2023-05-29 06:00:46 围观 : 评论

先梳理一下事件的至今全貌: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协作机制,两家单位先后发布相关信息。由于停车收费区域设置及标准引发了广泛关注,以上的《合作备忘录》也被网友热议。



5月19日,“广西新闻网”显示,自治区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对法院与慧泊公司《合作备忘录》一事展开全面调查。自治区高院表示,认定《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则,已责成解除。5月21日,南宁市决定,对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赵会,青秀区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局长梁芳燕等5人予以停职检查。

5月23日,南宁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黄宁在优化停车收费管理新闻发布会上表示,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承诺开辟绿色通道,给予“四个优先”的待遇,有悖于公平公正的原则。经核实,目前青秀区法院没有收到慧泊公司因停车欠费而提起的诉讼,也没有人因停车欠费而直接被青秀区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同时也表示,青秀区法院与慧泊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初衷是为了利用慧泊公司的停车收费系统,查找被执行人信息,提高执行到位率,解决执行难的问题。但青秀区法院这种做法很不妥当,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不应当对某个特定企业特定主体给予特殊照顾、特殊承诺,应当秉持公平公正、平等对待的原则。

根据以上通报,实际上包括了三个意思,法院跟慧泊公司签署的《合作备忘录》,本意是利用企业的停车收费系统,提高所有案件的执行效率,实际上并没有受理和执行有关慧泊公司停车欠费的诉讼案件,但是《备忘录》中规定对慧泊公司的“四个优先”待遇,属于法院对特定企业特殊照顾,违背了法院应该遵守的基本原则。

不知道这是不是关于《备忘录》及两名法院领导“停职检查”的最终处理结果?不过,这几天,不少网友都在为两位法院领导打抱不平,认为,没有一把手的决定、院里开会决定,一个副院长和执行局长,怎么会能决定跟企业签订书面协议合作,隆重举行签字仪式?出席签字仪式的她俩,不过是这个《备忘录》中的一环罢了。

有自媒体撰文认为,作为一个经过领导决定、集体研究的事项,即便个人存在不同意见,即便身处副院长、执行局长的位置,该不该公开表达反对,按照《公务员法》里的规定,向上级反映?体制内,允许下级成员越级向上级反映对于本院领导的不同意见吗?还想不想保住官职和今后职业生涯了?

也有自媒体搜集资料发现,签字仪式及后来通报中的赵副院长,虽然年纪轻轻,但近些年先后获得广西法院办案标兵、广西优秀法官、广西最美公务员、全国优秀法官、全国双百政法英模等荣誉称号,荣记个人三等功5次。



如此优秀的法官,应该不会看不出《备忘录》中给予慧泊公司“四个优先”待遇”,具有明显的违法之处,可遇上唯上还是唯法这样的千古难题,也是作出依然微笑着出席签字仪式的决定。

类似的案例有,云南省砚山县法院(2020)云2622刑初510号一审刑事判决书显示,法院院长吴某(后被判刑)、副院长许某(后被判刑)等人与当地农村信用社商议决定,便安排时任立案庭庭长的李某英(八零后,本科学历),不按正常民事诉讼程序,帮信用社制作了478份虚假民事裁定书,完成了金额一千多万元的不良贷款核销。事后调查显示,吴某、许某等人均拿了信用社的好处,也分给李某英5000元。

判决书中有,李某英辩称,当时她也知道这么做违法,不同意办,但许某副院长就骂,“如果不按他们说的办就要处理我和牛某,并叫我不要怕,责任由院党组承担。我也提出按正常程度走的意见,但是没有得到同意。院长吴少斌说裁定书太多了,让昌文奎副院长签一份裁定书就行了,过后吴少斌也签了几份。”

基于以上的辩解,辩护律师提出,李某英是受到院领导的压制才参与,应该属于胁从犯。但审理法院认为,“李某英作为一名审判员,有独立办案权利,对领导施压,可向上级反映,也可明确拒绝,尚有其他的选择,不属于人身受到胁迫的情形,不能认定为胁从犯。”

最终,法院认定李某英构成了民事枉法裁判罪,但根据“是被动接受工作安排”、自首情节、犯罪情节较轻、认罪悔罪明显等理由,判决免于刑事处罚。

体制内遭遇领导命令违法,下级应该如何处理?从留言区看,体制外的回答,跟体制内的回答,绝对是截然相反的。体制内多报以同情和理解,体制外则是不予理解,要求一律严惩。

但可以肯定的是,服从领导安排而从事违法行为,不是可以免责的理由,最多是查证具有反对意见表达之后,给予从轻处理罢了。究竟是为了迎合领导,而不顾命令的违法违规,还是严守职业底线,刚正不阿;究竟是寄希望于将来被查只是小概率事件,还是忌惮莫伸手伸手必被捉,看的是个人对于职业观、人生观的价值选择。

究竟值不值得原谅?烟语君认为,都是成年人,而且都是具有专业学识的,不可能没有基本的法律风险识别能力,既然当初做了选择,事发后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承担什么责任就是,谈何值得原谅?出来混,迟早是要还的,说的就是这个道理吧!否则的话,汉字里,就不会有刚正不阿一词了。

HTTP://WWW.79110.net◐◐◐◐◐◐◐◐◐◐◐◐◐◐◐◐豪仕法律网

相关文章

  • 因《备忘录》被免职调查的法院副院长竟是全国先进,该不该同情?
    因《备忘录》被免职调查的法院副院长竟是全国先进,该不该同情?

    先梳理一下事件的至今全貌:5月8日,南宁市青秀区法院与南宁慧泊停车场服务有限责任公司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建“执行+智慧停车”联动协作机制,两家单位先后发布相关信息。由于停车收费区域设置及标准引发了广泛关注,以上的《合作备忘录》也被网友热议。5月19日,“广西新闻网”显示,自治区政法委组成工作组,对法院与慧泊公司《合作备忘录》一事展开全面调查。自治区高院表示,认定《合作备忘录》不符合公平公正的原...

    2023-05-29 06:00:46
  • 民事审判指导:如何判定补充协议与中标合同,是否背离实质性内容
    民事审判指导:如何判定补充协议与中标合同,是否背离实质性内容

    要点提示:招标人与中标人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而另行订立与中标合同内容不一致的补充协议,未对招投标时其他竞标人能否中标或以何种条件中标产生影响,也未造成招标人与中标人权利义务失衡的,不属于背离中标合同的实质性内容。一方当事人请求按补充协议确定权利义务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根据招标投标法第五条的规定,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营造公平竞争的招投标环境,从而维护招投标各方的合...

    2023-05-29 06:00:44
  • 情侣十年前因父母反对分手,十年后相见,一个未娶一个未嫁
    情侣十年前因父母反对分手,十年后相见,一个未娶一个未嫁

    河南,情侣十年前因父母反对分手,而十年后两人在同学会再次相遇!得知女方还是单身,男子一把抱住女子!而女子渴望这个怀抱很久了,也是热情回应!旁边的同学起哄:“在一起,在一起!”网友:长辈们的决定,差点毁了这两个年轻人的幸福! 原来,当初这对情侣感情很好,男人想娶女子回家。但是女方父母认为男子家里太穷了,女儿嫁过去就是受苦,所以坚决反对!(来源:速看视讯)女子向父母苦苦哀求,说男友对自己很好,一定不...

    2023-05-29 04:51:43
  • 帮儿子洗车无意中打开后备箱,我一下子愣住了,当场决定断供房贷
    帮儿子洗车无意中打开后备箱,我一下子愣住了,当场决定断供房贷

    口述:张庆徳 图:来自网络我是老张,今年65岁。我是从企业退休的,我在县城的摩托车厂上班,后来下岗了,我又自己打工挣钱交的养老保险。如今我的退休金每月是3800块钱,我很知足,毕竟不用干活,坐在家里风刮不着雨淋不着,到月头就能把这3800块钱等来,这是很幸福的事。我的老伴儿是个家庭妇女,她没有上过班,2008年的时候,我花了3万8千块钱给她买上了农村养老保险,现在一个月也能领1500块钱了。我们...

    2023-05-29 01:51:42
  •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导读:非婚生子女未满2周岁的,一般归母亲抚养,满2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以下是大律师网法务整理的相关内容,听听大律师网法务给出的具体意见。 非婚生子女的抚养权归谁? 非婚生子女未满2周岁的,一般归母亲抚养,满2周岁的,由父母双方协商决定,协商不成的,则由法院根据双方具体情况来判决。 法律依据 夫妻离婚后的孩子抚养权法院怎么判 文章标签:《中华人民...

    2023-05-28 19:16:05
  • “掏鸟案”当事人出狱:8年过去物是人非爷奶离世外婆神志不清
    “掏鸟案”当事人出狱:8年过去物是人非爷奶离世外婆神志不清

    今天(5月27日),要说什么的关注度最高,那恐怕就是“掏鸟案”当事人出狱这件事了,因此不少媒体一大早,便奔赴了闫啸天被关的地方,想要第一时间采访一下闫啸天,询问一下他以...

    2023-05-28 16:48:03
  • “掏鸟大学生”高调出狱惹争议 掏一窝鸟被判刑十年到底亏不亏?
    “掏鸟大学生”高调出狱惹争议 掏一窝鸟被判刑十年到底亏不亏?

    还记得当初那个“掏鸟”的大学生闫啸天吗?就因为16只小鸟,他的10年青春都在铁窗中度过。5月27日,媒体报道称,闫啸天已于今日服刑完毕,顺利回到家中。老家的大门上挂着...

    2023-05-28 16:43:00
  • “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出狱引发网络关注 新闻评论区却翻车了!
    “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出狱引发网络关注 新闻评论区却翻车了!

    原标题:“大学生掏鸟案”当事人向街坊鞠躬:会做个感恩社会的人5月27日凌晨,服刑8年10个月的闫啸天回到了自己位于河南辉县高庄乡土楼村的家中。2014年,大一学生闫啸天...

    2023-05-28 16:41:19
  • 西安小伙向公司索要近3年约3000小时加班费被公司怼恶意加班!
    西安小伙向公司索要近3年约3000小时加班费被公司怼恶意加班!

    原标题:员工讨要11.6万加班费,公司拒绝:你是虚假加班、恶意加班!法院:给5.6万每经编辑:毕陆名今年4月,西安小伙向公司索要近3年约3000小时加班费登上热搜,并引发网友热议。近日,小编...

    2023-05-28 16:39:17
  • 最高法院裁判:民事行为恶意串通,要达到合同双方主客观方面要求
    最高法院裁判:民事行为恶意串通,要达到合同双方主客观方面要求

    裁判要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总则》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本案中,兴业资产公司诉请确认《还款协议书》无效,应当举证证明厨师集团公司与翁铜金的债权转让行为存在恶意串通,且损害其合法利益。恶意串通是指行为人与相对人互相勾结,为牟取私利而共同实施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恶意串通在主观上要求双方有为满足私利而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目的,客观上要求双...

    2023-05-28 06: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