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旬女子花21万打抗癌针竟是可乐,原价150万托人情才21万!
近日,浙江杭州,一名60岁左右的女子遭遇诈骗。一养生会所为其注射了一支价格高达21万元的“抗癌针”,号称可以对抗多种癌症,“一劳永逸”。警方抓捕嫌疑人调查得知,该“抗癌针”实际为散了气泡的可乐,该养生会所也无行医资质。
据了解,该养生会所开业于2021年,距离当事人刘娟的住所很近,店主胡倩态度也很热情。因此,在不断光顾其生意后,当事人刘娟干脆认了胡倩为“干女儿”。2022年春节前后,胡倩谎称近期公司研制出一种新型的“抗癌针”,可以对抗多种癌症,打了之后就“一劳永逸”,原价150万元,但朋友徐强是公司高层,且看在“干女儿”的情面上,优惠价格为21万元。最终,刘娟同意打针,另一位店员潘涛就为其注射了一支咖色不明液体。
为保证“机密”不外泄,胡倩对刘娟说:“不要将这件事告诉家人。”过了一些日子,刘娟女儿装修用钱时,才得知实情,在发现该养生会所早已转让、胡倩也不知所踪后,母女果断报案。
经公安机关侦查后发现,所谓天价“抗癌针”,实际为散了气泡的可乐,所谓公司高层的朋友,实际为店员假扮。三人为在店铺倒闭前“大捞一笔”,制定了天价“抗癌针”的计划。
诈骗罪,主要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用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的方法,骗取公私财物的行为。
诈骗罪具有以下特征:
一是行为人主观上是出于故意,并且具有非法占有公私财物的目的;
二是行为人实施了诈骗行为。至于诈骗财物是归自己挥霍享用,还是转归第三人,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三是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才构成犯罪,如果诈骗数额较小,则不构成犯罪。
我国《刑法》的规定,犯诈骗罪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值得注意的是,刑法或者其他法律对某些特定的诈骗犯罪专门作了具体规定,如金融诈骗、合同诈骗等,对这些诈骗犯罪应当适用专门的规定。
经法院审理,以诈骗罪判处胡倩有期徒刑三年十个月,判处潘涛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判处徐强有期徒刑二年。
网友评论:“现在的养生骗局越来越多。”“抗癌针现在根本没有研制出来,怎么可能会出售呢?”“注射可乐也不知道对身体有没有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