碰见硬茬了就哭求和解?高铁打人事件对付施害者,心慈手软行吗
#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坚决不和解#
首先我们要为高铁上被掌掴的女孩点赞,因为她的“倔强”,因为她的坚持,就是想让没有素质的人付出代价,坚决不和解,打她的白衣女子知道后悔了,哭求和解。
虽然这件事最终会如何收场还不知道,但最起码让先打人的人害怕了。这也算一种胜利,但这也有点“阿Q精神”,因为被打女孩儿也要付出一些相应的代价。
被掌握的女孩太倔强了,但这种倔强是一种无奈。
在“高铁上被掌掴女孩,她坚决不和解”这件事影响力不比当年彭宇案低。虽然表面上这件事与我们无关,但真无关吗?
我想任何一个人都会回答:与我们有关。
因为我们想知道,如果某一天当我们被别人打了,我们是还手还是躺在地上任人摆布?
当还手可能会被认定为“互殴”,只有躺下才能赢,我们的内心是迷茫的。
法律不就是为了伸张正义,惩恶杨善吗?
为什么在这件事中我们看到的只是各打50大板?
我们不仅要问:凭什么被打女孩需要付出一定代价,才能让打人者付出更重代价?
虽然被打女孩太犟了,但对没素质的人好使,毕竟她占理
我看了网友的留言,很多网友都支持被掌掴的女孩儿是自卫,她属于自卫反击。而当谈到“自卫反击”的时候,我想到了对越自卫反击战。
如果别人欺负你的时候,不允许你还手,还手就认定你也有错,就是互殴,那将是多么悲哀的一件事?
网友的评论
网友的评论
平心而论,有谁愿意伤敌一千自损八百呢?
所以我非常佩服被掌掴的年轻女孩,她得有多大勇气能顶住7个半小时的压力,坚决不和解呢?(被掌掴的女孩第2次去做笔录,是以嫌疑人的身份。5月4日晚上8点去,5月5日凌晨3:30才结束。整整7个半小时啊!)
女孩儿用文字写下了这样一段话:
(我)只想说:我不接受和解。也不需要赔偿,(我)做好最坏被拘留的打算,毕竟我还手了。我的诉求“只是想要出手打人者”(也包括还手的我自己)得到该有判定
她还建议:(下次遇到被打,切记一定直接躺地上寻求警方的帮助。用法律的方法去惩罚施害者)
得知被掌掴女孩的态度后,白衣女子哭求和解。
以下是被掌掴女孩的描述:
被掌掴女孩写道:江油的警官来了说“白衣女子一直在哭,主张和解,她后悔了……”
警官还说,看了高铁监控,我是正常面朝前方坐在座位上被打的,因为被打前乘车长来了我就坐下了,不想再起争执,但是白衣女子还是不依不饶。
还说我还手回去的时候白衣女子其实已经将手中的水瓶举起来了……
所以,白衣女子真服了吗?
我觉得她不是服了,而是怕了,是怕自己会留下污点,会毁了自己一家。
被打女孩选择鱼死网破,对方才哭求和解,晚了!这种眼泪更像是鳄鱼的眼泪;碰见硬茬了就哭求和解?就没有了之前的嚣张气焰?晚了!同情心不该给这种没素质的人。
如果心慈手软了行吗?
我觉得,如果真心慈手软了,人家或许还认为是我们软弱,并不会认为慈悲心肠吧?
但让这种没素质的人付出代价,受害者也要付出一定的代价,这公平吗?
网友的留言截图
法律应该是惩恶扬善,而不是和稀泥。
我们也支持倡导和谐社会,每个人都遵纪守法守规矩,但总有一些人不守规矩啊!
如果对待不守规矩的人,我们选择息事宁人,不去劝慰那个极度嚣张的人,而是让受害者别说话了。让被欺负的一方忍气吞声,难道社会就真和谐了吗?
【对了,为那位仗义执言的东北大哥点赞,他是好样的。】
和谐社会是美好的,但不能让法律失去了准绳。对了就是对了,错了就是错了,不能各打50大板。
判官倒是省事儿了,但这会给公正的法律抹黑了吧?
结语:高铁打人事件,被打女孩是英雄,但付出的代价也不小。希望结局是好的,裁定她是自卫反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