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湖南一起因姐妹“交换丈夫”引发的伦理纠纷
清朝康熙年间,山东有杨富、杨贵两兄弟。哥哥杨富早逝,将唯一的女儿杨玉英托付给弟弟,待女儿及笄后许配给城中大户王有才。杨贵满口答应,可侄女成年后,他觊觎哥哥财产,又嫉妒侄女能嫁入豪门,于是让自己的亲生女儿杨玉珍代替表姐嫁进了王家。可王有才是金玉其外败絮其中,父亲死后短短几年将家中财产挥霍一空,常靠岳家救济。而被嫁给穷秀才的杨玉英却跟随丈夫步步高升,当上了一品大官的夫人。杨贵是悔不当初啊!
谁承想,这样换夫的故事,在二十一世纪的今天也会发生呢。2014年深圳记者接到刘丽求助,自己早年间与妹妹自愿换夫,但因外甥上户口时弄错了生母姓名,导致现在她的亲生女儿无法上户口。相关部门迟迟无法处理好此事,她不得已才求助媒体,自揭家丑。
刘丽是湖南人,家中还有一个妹妹刘湘。父母也曾向生个弟弟,但始终不能如愿,随后决定招个上门女婿。由于大女儿刘丽性格外向,为人处世干练,因此父母决定将来刘丽的丈夫作为赘婿上门,小女儿刘湘则可外嫁。
为了生计,17岁的刘丽前往广东务工。因为踏实肯干能力出色,受到领导赏识,不到三年就给她升职加薪了,且大有上升空间。与此同时,过年回到家中的她在父母的介绍下,认识了前夫冯胜。
冯胜性格内敛沉稳,与刘丽的性格算是互补,因此两人相处前期也算愉快。春节过后,刘丽回到广东工作,两人只能通过电话维系感情。但因为距离问题,两人之间的问题也被淡化,平稳的相处了一年。
2001年,刘丽与丈夫冯胜领证结婚,与此同时广东老板传话过来年后要给她升职,让她早些回来。此时的刘丽可以说是事业爱情双丰收,她高兴地前往广东,本想要丈夫一同前往,但父母执意将赘婿留在家中,她就只能独自前往广东了。虽然聚少离多,但她还是生下了儿子,并将儿子送回老家交给丈夫和父母照顾。
2002年夏天,妹妹刘湘前往广东探亲,经老乡介绍认识了与姐姐同在广东打工的王阳。王阳风趣幽默,很会说话,常常将刘湘逗得哈哈大笑。于是两人就这样开始了恋爱,刘湘性格文静,能力也有些不足,所以只在老家找了份工作。
而王阳则留在广东,两人同样谈起了异地恋。2003年两人领证结婚,但因为异地聚少离多,每次刘湘来广东都只能待三五天。平时则待在老家照顾父母和外甥,不久后她也生下了一个儿子,于是去广东的时间就更少了,平日里就带着儿子生活在老家。
为了方便照顾孩子,她结婚后还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与姐夫自然也生活在同一屋檐下。渐渐地,两人之间产生了感情,并走到一起。由于长期异地,姐妹俩的婚姻都遭受到了危机。两人也因心理负担过重将此事告诉了双方伴侣。
在同一座城市打工的姐姐刘丽和妹夫王阳因为同病相怜,也产生了感情,虽然身处不同区,两人也还是会抽空见面约会。交换下来后,两对人的性格都更加合适,从原本的互补变成了志趣相投。
2006年刘丽和冯胜离婚,儿子判给了前夫,冯胜则带着儿子继续生活在刘家。见姐姐离婚,刘湘本也想赶紧离婚的,但不久后却检测出怀孕,虽然是姐夫的,但还是得好好养着。于是离婚的事就这样耽搁到儿子冯涛出生,2007年9月,刘湘终于和王阳离婚。
但给小儿子冯涛办出生证时,刘湘的母亲王香却搞出了大乌龙,由于还没从一双女儿的家庭剧变中缓过来,王香将小外孙的生母弄成了大女儿刘丽。而远在广东的她,对于自己名下多了个儿子的事毫不知情,刘湘也未发现此事。
2008年3月,远在广东的刘丽生下女儿美美。直到给美美办出生证时,她才知道自己名下已经有两个儿子了,她一查才知道,另一个儿子居然是自己的外甥。来不及惊讶,怀中的女儿又在提醒她该办正事了。
自己与妹妹刘湘换夫这几年来,村里的流言蜚语就没断过。因此她也很少回家,可此次为了自己的亲生女儿,她不得不跑这一遭。她回到老家收集证据,证明外甥冯涛不是她自己的亲生儿子,还跑到公安局、居委会盖了好多章。
来回折腾了好几个月,公安局又说之前的计生证无效,让她去计生部门再开一个。可等她去计生局办好证后,警方又说计生局随便开证明,要追究计生局的责任,这件事情拖了好几年,一直没得到妥善的解决。
刘丽也对此事投入了大量的精力和时间,如今公安局又要他们做亲子鉴定,年前就已经让刘丽、冯涛和前夫冯胜做过一次了。现在又要让刘丽两姐妹和冯胜、王阳带着冯涛再来深圳做一次亲子鉴定。几人来回车费加鉴定费就得将近10000元,再加上各种时间支出、误工费,简直愁坏了刘丽和王阳夫妇俩。
迫不得已,俩人才决定求助媒体,这件姐妹换夫的奇闻也被揭露出来。值得一提的是,两姐妹的事虽然违背了人们的传统认知,但婚外情并不违法,两对夫妻异地也是无奈的选择,所以这件事情中并无法追究任何人的法律责任。
确实,夫妻异地在我国农村是广泛存在的问题,否则就是留下孩子和老人了,留守儿童和老人的问题也十分明显。但生活不易,如果不是被逼无奈,谁又愿意和爱人孩子分开呢。但出轨的行为确实让人不齿,只是这背后的原因和心酸,我们作为旁观者又能知道多少呢?
(《经典案例:湖南一起因姐妹“交换丈夫”引发的伦理纠纷》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