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南京一新娘与网友发生关系,本以为你情我愿,却掉甜蜜陷阱
春到青门柳色黄,一梢红杏出低墙。莺窗人起未梳妆。绣帐已阑离别梦,玉炉空袅寂寥香。闺中红日奈何长。这首小令写出春日少妇的寂寞,窗外生机勃勃,鸟语花香,她却无心梳妆,爱人不在身旁,日子过得寂寥漫长。她的心思也犹如伸出院墙的红杏,飘向远方。
2006年,江苏南京的一位女子,新婚仅一个月就与网友私会,还被拍下艳照····成婚才一个月,就做出这种事,可谓是让人大跌眼镜。
1981年出生的何珊珊,自小就容貌出众,上学工作期间很受异性欢迎。高中时因为无心读书而辍学,找了份收银员的工作。收银员的工作还算轻松,虽然工资不高但空闲时间多。
何珊珊不是个符合传统思想的女人,她思想超前、打扮时髦,时常出入娱乐场所喝酒唱歌。交过的男友也是几乎两月一换,各种行业各种风格的都有,对她来说,谈恋爱就好像集邮。这样的日子一直持续到了她25岁。
2006年,何珊珊的父母见她的终身大事迟迟没个着落,男友换了一波又一波,就没有一个靠谱的。夫妻俩急了,亲自给女儿物色了一个老实人。男方名叫郭刚,性格虽然木讷,但家中有点小钱,而且是个独生子,女儿嫁过去完全不愁吃穿。
在父母的安排下,两人不到半年就成婚了。半年期间,何珊珊被父母看得很紧,勒令她一下班就必须回家,否则就不会给她开门,还将她手机里的暧昧对象和男友全部删除。每周都安排她和郭刚约会培养感情。
不仅如此,夫妇俩还会趴墙角偷听女儿有没有偷偷跟其他异性来往,还时常给郭刚家说好话。何珊珊就这样半推半就的进入了婚姻生活,也终于逃离了父母的约束。憋了大半年,终于可以回到之前的生活了。
虽然进了婆家,但小俩口住二楼,公婆住一楼。平时丈夫也都要出门照看生意,早出晚归,这给她很好的撩骚机会。在那个网络不太发达的年代,她就把一系列社交软件的玩法摸得滚瓜熟烫。
婚后第3天,她就通过漂流瓶认识了网友贺天。令人惊讶的是,贺天居然跟她一样,都在南京。两人本就性格相似,得知此事更是聊的热火朝天,就连上厕所,何珊珊都要捧着个手机给他发消息。
两天后二人就约在了酒吧见面,在昏暗的灯光下,何珊珊谈论着生活的不顺和情感路上的坎坷,贺天则是静静的陪伴在身侧安慰她。见男人不仅温柔绅士,还与自己十分投缘,何珊珊的躁动起来。
她借着酒劲牵住了贺天的手,男人也明白她的意思。回了她一个激烈的吻,大红色的口红晕染到了唇周。酒精的作用下,眼神迷离,浑身都散发着妩媚的气息。更致命的是,她还邀请贺天去酒店休息。
贺天本也不是真的正人君子,见美人这样,欣然同意。他背着何珊珊来到酒店房间,共赴巫山。事后,何珊珊对他感到很满意。因此两人一直保持着联系,频繁的出门私会。相对于丈夫的死脑筋,贺天长得又帅又会哄女人开心,简直深得她心。
但后来,贺天要求用手机拍照记录这样的画面。他说两人特别重要的第一次太过匆忙,都没来得及拍照,以后的每一次,都必须拍照纪念。何珊珊也同意了他的想法,还配合他摆动作,拍了不少艳照。
但当她沉浸在贺天的温柔缱绻中时,却不知道危险正在一步步来临。不到十天,贺天突然跟她说自己手头有点紧,找她借500块钱。何珊珊想着每次出门开房,都是她出的钱,500块也不多,于是就借了。
贺天本来只是想试试水,借点小钱,见何珊珊这么容易就给钱,他尝到了甜头。没过两天,他又说自己手机摔碎了,要换手机。于是他找到何珊珊,提出要借1000元。
何珊珊虽然有工资,但也不多,她自己平时花销也大,没存下什么钱,所以拒绝了贺天。但令她没想到的是,贺天直接威胁她,要是不给钱,就把照片发给她老公。何珊珊也不蠢,知道俩人的事见不得光,因此不情不愿的给了他钱。
但贺天的胃口越来越大,不到五天就又找何珊珊借钱,这次他狮子大开口,直接提出要借5000元,不给就将她的照片散布出去,郭刚知道后,肯定会和她离婚,让她身败名裂。还直言:等我反悔就不是5000块钱的事了。
何珊珊想到之前借的钱都还没回来,现在贺天还这样威胁她。要是她再这样被他拿捏,以后肯定没好日子过。被逼无奈,她来到警局报案。所有人都很吃惊,新婚不到一个月,本该是夫妻感情最甜蜜的时候,新娘却在外面玩的这么嗨。
但惊讶归惊讶,她的行为并没有违法,而贺天却涉嫌敲诈勒索罪。据《刑法》第274条 规定:敲诈勒索罪是指敲诈勒索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多次进行敲诈勒索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贺天虽然到手只有1500元,但他的目标是6500元,所以是犯罪未遂,依旧要以敲诈勒索罪来处理,等待他的是法律的处罚。他也没想到自己本以为只是缺德,却没想到是犯罪。
随着互联网的发展,婚外情、婚前性行为的现在越来越多,其中也有不少人通过哄骗或者偷拍的方式获取他人艳照,以此牟利。殊不知,这种照片只能自留,但凡涉及勒索、买卖或者传播,一经举报就需承担法律责任啊!
(《案例 南京一新娘与网友发生关系,本以为你情我愿,却掉甜蜜陷阱》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情节稍作润色;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