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印度“堕胎女婴死体喂狗案”告破,嫌犯:40岁诊所医生
法无明文禁止即可为,是现代法制的一个标志之一,充分体现了法律约束与公民行为间的平衡取舍艺术。然而,世界上还有很多法治落后的地区,在浓厚封建思想的怂恿下,出现令人费解的案例,闻者足以毛骨悚然呐。
印度马哈拉施特拉邦的贝德地区,看上去古老又落后。重男轻女的思想延续至今,已婚妇女发现怀了女胎后,很多都私自去诊所将胎儿打掉。那么,数量庞大的堕胎女婴的死体该如何处理呢?拿去喂狗!是否构成违法犯罪呢?
2015年,5月20日,贝德地区某警局逮捕一个叫德什潘德的犯罪嫌疑人,他坐在讯问室里,接受两名的警官的审讯。可一副桀骜不驯的样子,翘着二郎腿,面带阴森的微笑,说道:
“我知道你们没有给我定罪的证据,这样的事不止我一个人在做。有人亲眼看到我用堕胎的女婴拿来喂狗,这又能怎么样呢?识趣的话,尽快把我放了,我会好好配合你们,不然……”
经不止一次调查,这个嚣张的男人——德什潘德,40岁,医学专业毕业,在当地一家诊所司职堕胎医生,经验丰富。由于他的种姓在当地是高贵族裔,家族势力背景盘根错节,即便是警察对他也忌惮三分。
在其从业的数年间,警方接到多起对德什潘德的违法犯罪举报线索,多次将他逮捕,可碍于证据不足,和他的家族势力,结果只能将其无罪释放。
最近,一起案件发生在两天前,一位年轻的已婚妇人,死在了德什潘德的手术台上。
2015年5月18日,案发当天,28岁的维贾伊玛拉·帕特卡尔,受害人之一,挺着怀孕6个月的大肚子,被婆家人送进涉案诊所。由于鉴定出她怀的是女儿,而之前她已经生了4个女儿,所以前来堕胎。由德什潘德医生亲自操刀,虽然,堕胎手术成功,但是,帕特卡尔却再也没有醒来。
冷血的德什潘德医生有个职业习惯,他会将堕胎的女婴死体收集起来,然后偷偷拿回家里,喂养家里的5只狗。
而且,他的此种行为有目击者亲眼所见,可这些人只是私下议论,没有一个敢公开指证德什潘德医生的。
所以,40岁德什潘德医生一直肆无忌惮,用这种方式处理堕胎的女婴死体已经成为习惯和公开的秘密了。
这种行为在道德上是要受到谴责的,足见德什潘德医生有一颗顽梗的心,硬着颈项作恶。从法律的角度,这种行为是否构成侮辱尸体罪呢?
认为不构成辱尸罪的理由如下:
由于堕胎行为在印度并不违法,而且很多落后地区,堕胎女婴盛行。所以,医生有权处理胎儿的死体,即便拿来喂狗,也不构成犯罪。
况且,出生前的胎儿,不具有法律上的各项权利,因此,本案中,德什潘德的行为无法按照侮辱尸体罪来论处。
赞同构成侮辱尸体罪的观点与前者针锋相对。
在刑法上,指盗窃、侮辱、故意毁坏尸体、尸骨、骨灰的行为。本罪的保护法益是公众对尸体、尸骨、骨灰的虔敬感情。
这里的尸体应作扩大的法理解释,将堕胎导致的胎儿死体列入到尸体的范畴,成为刑法的保护对象之一。所以,本案中,德什潘德的行为构成侮辱尸体罪,而且情节恶劣应从重处罚。
除此以外,从道德规范,社会规范的角度,用胎儿死体喂狗的行为,都是突破人性容忍底线的,是不可原谅的,是要明令予以禁止的。这种行为对公民朴素正义感造成了侵害,建议从立法的角度来进行完善和规范,才能从根本上杜绝此类恶行的蔓延。
俗话说,人在做,天在看,这种行为必须要给予严惩,以儆效尤,否则正义何在,各位是否赞同呢?
(完)
(图片来源于网络侵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