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广东10岁男童高空抛砖砸死邻居,家属索赔160万,法院如何判
现在的家长都喜欢逼着自己的孩子学习《三字经》,其实最应当学习这本国学经典的不是孩子,而是父母,尤其是其中的“养不教,父之过;教不严,师之惰”,更是值得所有的家长认真领悟和反思。
之所以要学习,原因就在于很多家长并不知道如何成为合格的父母,他们对孩子的教育存在问题,导致孩子没能养成好的生活习惯和三观,逐渐成为了他人眼中的“熊孩子”,而熊孩子闯的祸往往很大,2014年,广东一名10岁的男童就因为高空抛砖砸死了邻居,邻居的家属向其父母索赔160万。法院最后究竟会如何判决?
这起悲剧之所以会发生,一来是因为这名男童确实不懂事,二来也确实是因为有种种巧合,当时正是2014年的10月5号,贺女士从深圳回到东莞看望孩子和丈夫,珍惜这难得的机会,没想到就在自己散步的时候就遭遇了飞来横祸。
他们居住的小区每一栋楼都有一个公共阳台,他们这一栋楼的公共阳台在三楼,平台很大,平时有不少老人伴着凳子椅子在上面闲聊或者打牌,小孩也喜欢在天气好的时候上去玩耍,十分方便。
10月正是气温相当适宜的时候,贺女士抱着2岁的孩子上平台散步,大儿子跟在身后,没多久就和其他小孩走到了一起,四处追逐。小儿子虽然才2岁,但是看着哥哥自由自在也十分羡慕,叫着跳着要下去玩,于是贺女士便将大儿子喊了过去带着弟弟,她自己则慢悠悠开始踱步。
三楼平台的风景很好,可以看到两边居民们在自家种的花花草草,她还没有走几步一块转头突然从天而降直接砸在她后脑勺上,不消片刻她便倒在地上不在动弹。
小孩的尖叫声四起,大人也吓得一时之间不知如何是好,大家第一时间不敢上前帮忙,害怕楼上再次掉下砖块,直到确认完全安全之后,才有人赶紧上前查看何女士的情况并打电话报警。
一个鸡蛋从三层楼高的地方砸下去尚且能让人丧命,更不用说砸中贺女士的是一块砖头,她当场毙命,砖头也已经碎成了渣子。
警方介入调查之后第一时间调查了附近的所有监控,连带两边居民家中的摄像头都调查了一遍,但是始终没有看到砖头究竟是从哪个方向以及哪一楼层掉落的,不过就在这个时候,有人主动去了派出所认错。
丢下这块致命砖头的正是10岁的小轩,他当时在小区的最顶层平台(8楼)玩耍,在这个平台上面,很多居民都自己养了一些花花草草,有的还种了些菜,小轩的爷爷就在顶楼种了一块小菜地,还用砖块垒出了一个小围栏,为的就是与别人的菜区分开来。
小轩以前跟着爷爷在顶楼浇过花,所以他很清楚这些砖头都是爷爷的。他为什么要将砖块丢下去?一来是因为当时他在和朋友玩耍,二来就是因为他没有不可以高空抛物这个意识。
小轩的爷爷当时就在三楼和其他老头老太太打牌,完全没有想到孙子居然造这么大的孽。小轩当时是看到自己的小伙伴在三楼跑,于是抱着开玩笑的心思随手捡了半块砖头丢下去,丢下去的时候他赶紧将自己多了起来,再一看的时候,发现三楼的平台上已经躺了一个人。
他从来没有想过从8楼丢一个东西下去能把人砸死,可见父母对他的教育非常匮乏,小轩的父母一开始也感到十分抱歉,赶紧赔偿了8万多元以表歉意,但是贺女士的两个孩子还小,家庭经济负担那么重,她去世之后家中的经济支撑又少了一个,丈夫和其他家属都感到十分不甘,将小轩的父母告上了法庭,向其索赔160万元。
根据《侵权责任法》相关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小轩对贺女士造成侵权是不争的事实,作为他的监护人,其父母应当承担侵权责任,进行侵权赔偿。
至于小轩的行为,在事发时并没有严格和明确的法律规定属于什么罪,应当以危害公共安全罪来定夺,因为他当时的行为完全是对公共场合的安全进行威胁,有可能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根据规定,犯危害公共安全罪造成极为严重后果的,需要面临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的惩罚。
因为他还只有10岁,所以无法追究刑事责任,只能追究其监护人的民事责任。在这一案件中,贺女士本人没有任何不当行为,她在三楼平台上散步属于正常合理行为,是在行使对该平台的使用权,合情合理,因此她本人不需要为这次事件承担任何责任。
小区的管理人员没有对顶楼的设施进行管理有一定程度的失职,但是对贺女士的死应当承担主要责任的还是小轩的家人,最后虽然不要赔偿160万元整,但也绝对不是8万元就能解决掉的。
这起事件最引发人关注的点不仅在于事情的悲剧性本身,还在于小轩的父母在听到160万元赔偿的时候强词夺理,一直用小轩才10岁来试图推卸责任,这种行为的出现让人们心寒,不禁觉得怪不得小轩会意识不到自己行为的不妥当,症结所在就是父母的教育太过失败。
高空抛物是一种十分危险的行为,家长一定要管好自己的手,也要管好孩子的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