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女醉酒后遭“捡尸”,第二天一丝不挂从宾馆醒来
所谓“捡尸”,多指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被居心不良的男人捡走发生性关系。因此,通常来讲,“捡尸”就意味着强奸。
下面要讲这起案件,因捡尸而起,却远不止那么简单,后续的发展令人始料不及。
受害者叫刘瑶,她报警时,一个劲地哭,110接线员耐心地安抚了近十分钟,才断断续续听明白她是受到了性侵。
我们接到指令赶到事发宾馆时,刘瑶的情绪已经平复了许多,她告诉我们,头天晚上,她与两个同事在酒吧喝酒,结束时准备打车回家。
刘瑶当时觉得胃里不舒服,决定先走一段再打车,可走着走着,酒劲上来了,她头昏脑胀,找了个路边的长凳坐下,之后实在是太困,就趴凳子上睡着了。
等再次醒来,刘瑶发现自己在一个陌生房间的床上,全身上下一丝不挂。
惊慌失措的刘瑶发出了尖叫,当时宾馆服务员正在做其他房间的卫生,听到声音过来敲门,刘瑶才知道自己是在一家宾馆的房间当中。
稍后,通过下体的异样,刘瑶明白,自己遭遇了性侵,而她对施害者一无所知。
刘瑶随身携带的财物没有损失,包、手机、身份证和银行卡都在。
宾馆前台的监控显示,刘瑶是被一名穿红衣服的人扶着进来的,时间是凌晨1:13,开房用的刘瑶的身份证。
当我们仔细查看那人的面部特征时,惊讶地发现,这竟是一名短头发女性。
我指着屏幕上的女子问刘瑶:“这人你认识吗?”
刘瑶非常肯定地说不认识。
女子办理入住后,扶着刘瑶坐电梯去了三楼的房间,凌晨3:07,女子独自走出房间,继而离开宾馆,此后直到早上刘瑶醒来报警,都没有其他人进入房间。
一个女人怎么对刘瑶实施性侵?可刘瑶斩钉截铁地说自己受到了侵害,体内还疑似留有男性精液。
我和同事立即兵分两路,一边带刘瑶去做物证鉴定,一边对她当晚的行踪进行追溯,重点核查那名可疑女子的身份。
经过人脸比对,我们很顺利地筛查出了那名女子,她叫朱瑜,33岁,单身,是一个厨师,目前在一家中餐厅工作。
当我们找到朱瑜时,她已经换上了工作服,在忙着为中午的用餐高峰备菜。或许是因为长期在厨房工作,油烟太大,她脸上的皮肤很差,肤色也较深。
听闻我们是警察,朱瑜没有表露慌张神色,只是要求换个地方说话。这个其实不用她要求,我本来就要把她带回刑警队。
进了审讯室,我直接开门见山,拿出监控图片问:“这个人是你吧?能不能解释一下。”
“是我。”朱瑜爽快地承认了,只不过,她说自己昨晚看到刘瑶躺在地上,醉得人事不省,出于好心把她带到宾馆休息,开房后,她给刘瑶喝了些水,又陪了一会,见其只是喝多了,没其他问题,就离开了。
“刘瑶的衣服是你脱的?”同事丁茂问。
“是,她衣服全脏了,还有呕吐物。”
“也没必要脱那么干净吧?”
“脱干净也没什么问题吧?我睡觉也喜欢裸睡啊。”朱瑜的眼神中带有几分挑衅:“再说了,我又不是男人,帮她脱衣服应该不犯法吧。”
如果一切真按朱瑜所说,那我们还的确不能拿她怎么样。
就在这个时候,刘瑶的检查结果出来了,下体撕裂,内有两名男性的精液。
朱瑜一个女人自然做不了这种事,唯一的解释就是,在朱瑜遇到刘瑶时,刘瑶就已经受到了不法侵害。并且,这不是一起单纯的强奸案,涉嫌轮奸,情节非常恶劣。
朱瑜的嫌疑排除,我们对她的态度缓和了一些,随后详细询问了她遇到刘瑶的时间与地点,再核查那一带的天网监控视频,一个小时不到便有了发现。
朱瑜是在迎宾路中段碰到刘瑶的,这里离刘瑶喝酒的酒吧有近十公里,醉酒下的刘瑶显然不可能是走过来的。
我们继续核查,发现差不多二十分钟前,刘瑶被一名穿黑衣服的男子从一辆越野车里抱出放到地上,之后,男子驱车扬长而去。
该男子有重大作案嫌疑,但监控没有拍到他的正面。我们随即协调交警,调取沿途卡口数据,查到了他的车牌号,登记车主叫汪明。
汪明的手机处于关闭状态,联系不上。我们通过身份系统核查,发现他最近有上网的记录,几乎每天都会上四五个小时,地点也比较固定,就那两三个网吧。
当天傍晚时分,系统预警提示汪明在团团网吧上线,我们立即赶了过去。到了网吧,我和丁茂进去找人,另外两个同事守着门口。
我径直来到吧台,表明身份,让服务员查找汪明在哪一台机子,服务员查询后说他在7号卡座,我俩找过去,发现座位上没人,但电脑开着。
“肯定去厕所了。”丁茂说。
我俩打算去厕所,走到半路,与汪明撞个正着,结果我刚喊出他的名字,他拔腿就往外跑,我忙高喊门口的同事捉住他。网吧随即一阵混乱,好在没让汪明跑掉,他被我们死死按在地上,脸胀得通红,嘴里一直喊着“轻点轻点”。
因为他涉嫌强奸,我们没有丝毫客气,手铐铐得很紧,他一路都在吆喝。进了审讯室,他倒是比较配合,可随着审问的进行,情况再次出现了变化。
汪明没有固定职业,却非常喜欢打牌,借了不少钱来赌,欠了一屁股债。他总认为自己不可能一直输,后面在亲戚朋友处借不到钱了,就出去借高利贷。三个月前,因为汪明无力偿还高利贷,那伙人直接把他的车开走了。
对这事,汪明也不敢报警,因为毕竟是自己借钱在先,有借款合同,自己也确实拖欠了利息。再一个,汪明平日搞赌博搞得大,怕被追责,所以见到我们就跑。
躲债期间,汪明一直住在一个朋友家,昨天晚上也在那边,朋友可以帮他作证。
这样看来,开车掳走刘瑶的男子并不是汪明,后来的DNA比对也排除了他作案的嫌疑。
从汪明口中,我们得到了放高利贷那伙人的信息,为首的是一个叫陈康乐的人,他开了一家投资公司,手下养着一批营业员。说是营业员,暴力催账的时候也是打手。只不过,近几年上面扫黑除恶查得严,他们都改成了软暴力。
陈康乐的公司在城西片区,我们直接去了城西派出所,找社区民警付跃了解他的情况。付跃有些吃惊,说陈康乐比较懂分寸,应该不会干出强奸甚至轮奸的事来。
我和付跃比较熟,就开玩笑道:“你这么维护他,该不会是他的保护伞吧。”
付跃白了我一眼:“你看我这瘦小的身材,就是一把伞,那也是把破伞,护不了谁。”
随后,付跃以协助调查某起赌博案件为由,一个电话就把陈康乐叫到了派出所。当他听闻自己涉及一起强奸案时,瞬间变得很激动,说我们在冤枉好人。
我安抚他的情绪后,大概讲了情况,询问他是谁在使用汪明的那部车。听到这,陈康乐方才松了口气,说最近一周都是他公司的李云风在开着到处收款。
我让陈康乐辨认画面中的黑衣男子,他说从体形上看就是李云风,并表示愿意配合我们把李云风叫过来。
为防李云风潜逃,我们带着陈康乐离开派出所,到了城区一家茶楼的包间。随后,陈康乐打电话让李云风过来,我们对其实施抓捕。
李云风落网后,同样大喊冤枉,直到我们抽血对其作DNA鉴定,他才慌了。等鉴定结果摆在他面前时,他更是浑身瘫软,像只泄了气的皮球。
铁证如山,李云风只得交代,他当晚与几个狐朋狗友聚餐结束后,开车在街上闲逛,行至顺河街时,无意间看到路边趴着个女子,就停下车过去查看,见那女子醉得失去了意识,就起了邪念,把她扶到车上,开至偏僻角落实施了性侵,之后又就近把她放到了迎宾路那边。
“只有你一个人?”我质问他。
李云风点头:“警官,这种事我都承认了,没必要还包庇谁吧。”
从逻辑上讲,李云风的话不无道理,但刘瑶体内有两名男性的精液,这是怎么回事?
我让李云风讲出与他吃饭的人员名单,全部通知过来问话,对男性抽血,顺带着也取了陈康乐的血,结果都与另一个精液样本不匹配。
我们召开了一个案情研讨会,鉴于顺河街离刘瑶喝酒的山海酒吧有近一公里的距离,有人提出,会不会在李云风之前还有人侵犯了刘瑶?
最后,大家统一了意见,对当晚与刘瑶在一起的几个同事进行问话,并结合监控全面还原刘瑶从酒吧出来后的行踪。
正当我们准备向刘瑶询问她同事的情况时,刘瑶却突然说,她要撤销报案,希望警方别再追查了。
我询问刘瑶原因,她不肯说。我告诉她,对于已经发生的犯罪事件,公安机关是不会以受害者不追究而停止侦查的,但会尽力保护她的隐私。
刘瑶听罢,竟然哭了起来,这下我们更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