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广州涉黑女大佬龚南敏被捕,宣判后,她说了这样一段话
所谓黑老大,就是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的犯罪人员,女黑老大也是有的,手段残忍,目无法纪,使用暴力为自己牟利,称霸一方,为非作恶,严重破坏经济、社会秩序,最终也只会受到法律的审判。
广州“女黑老大”龚南敏在广东的黑老大中算是个知名人物,案发前盘踞海珠区沥滘一带,其犯罪组织技术含量最高,因为她的枪并不是通过非法途径非法购入,而是将塑料模具厂改造成了制造枪支弹药的地下兵工厂,你以为她造精美的玩具枪,实际上仅有小学文化的她造起了真枪。
但龚南敏并不是在广州出生,而是出生在重庆的一个贫困家庭,和当时的许多家庭一样,家里面兄弟姐妹多,父母光是将孩子们抚养长大就已经很不容易,自然无暇顾及子女会走上一条怎样的人生之路。
不过龚南敏自小就是一个很有想法的姑娘,她总觉得外面有另一番天地,尽管小学毕业后就在家里种地,但龚南敏忙完农活就喜欢看报,并不打算像村里面的其他姑娘早早嫁人那样,然后带孩子,走父母的老路。
1993年,19岁的龚南敏毅然决然的前往了广东,准备开辟出自己的一番天地,广东广州与重庆山村还是很不一样,龚南敏也算是进了城,十分兴奋,想象着自己在城市里的生活。
而在29岁之前,龚南敏都只是广州城里的一个不起眼的女工,收入微薄,工作内容重复,偶然去溜冰场溜溜冰放松放松。像她这样的女工人,广州厂里并不少,刚来时渴望出人头地,最后都是到了年龄就回老家结婚了,城市的繁华与这些人并无多大关系。
但龚南敏心有不甘,执拗的不肯回老家,却又不知自己还能做什么。而邓伟波便是在这个时候认识了龚南敏,当时龚南敏在溜冰场溜冰,遭到了“咸猪脚”的骚扰,可龚南敏是个泼辣姑娘,又岂能让对方如愿,双方在溜冰场中闹了起来,引得老板邓伟波出面解围,事情才告一段落。
龚南敏对邓伟波的印象颇佳,主动接近了邓伟波,不过邓伟波可并非良善,进过监狱吸过毒,但龚南敏并不在乎,只想通过邓伟波过上富足的生活,而邓伟波对龚南敏的印象也颇深,恰巧身边还没有女人相伴,两人便成了一对。
邓伟波涉黑,龚南敏也出了不少主意,所以这家以塑料模具厂为幌子的地下兵工厂才有了长达四年的历史。龚南敏也充分运用了她在工厂所获得的经验,大搞企业式管理,团伙成员统一着装,穿黑衣剃平头,并且配备对讲机。为此,龚南敏、邓伟波还专门架设起了无线电台。
另外,为了让打手们尽心尽力的给自己卖力,龚南敏也不吝啬,包吃包住,每逢节日都会发红包,到高档饭店吃上一顿,所以这些打手也甘愿为龚南敏卖命,听从安排,忠心耿耿。
不过龚南敏的涉黑组织与其他黑社会组织并无本质的区别,用暴力欺压,疯狂敛财,龚南敏本身就是制枪的,更有恃无恐,毫无畏惧之心,使用枪支进行威胁,从而盘踞在了海珠区多年。
然而我国早在1996年就通过了《枪支管理法》,全面禁枪,根据本法第三条规定,国家严格管制枪支。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违反法律规定持有、制造(包括变造、装配)、买卖、运输、出租、出借枪支。
国家严厉惩处违反枪支管理的违法犯罪行为。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枪支管理的行为有检举的义务。国家对检举人给予保护,对检举违反枪支管理犯罪活动有功的人员,给予奖励。
2006年,龚南敏称“肉市”的大姐大,大肆搞垄断,非法获利,令市场的肉贩们难以生存,心生不满。同年12月,龚南敏带着20多名打手手持长棍和枪,与十名肉贩发生冲突,场面一度混乱,其中一名肉贩的肩膀被枪支击中,肉贩们顿感对方惹不起,敢怒不敢言。
除了垄断肉市,龚南敏还经营起了酒吧、健身房、烧烤档等门面,反正是什么赚钱,她就搞什么,而且还逼得竞争对方无法经营下去,但邓伟波、龚南敏不怕事,也惹事不断,最终引起了警方的注意。
经过侦查,这一犯罪团伙在2007年被一锅端了,根据刑法第294条第1款规定,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的组织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没收财产;积极参加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可以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其他参加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可以并处罚金。第4款规定,犯前三款罪又有其他犯罪行为的,依照数罪并罚的规定处罚。
然而宣判后,龚南敏说了这样一段话:“我只是个生意人,一直强调以和为贵,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我一直叫他们不要打架。”
龚南敏也的确狡猾,根据已有的证据只被认定为了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被法院依法判处了有期徒刑五年零六个月,主犯邓伟波犯下多罪,被判处了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这一犯罪团伙被打掉后,龚南敏也不再冒头,开始了另一段新人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