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与情人开房妻子愤怒剪掉小三头发 算不算故意伤害罪?
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男人在追求女人的时候总是含情脉脉,一日不见便夜不能寐,寝不能安,说“思之如狂”是一点也不为过。所有爱情都是这样开始的,但是当两人步入婚姻的殿堂之后,每天醒来四目相对,有些人便开始觉得生活乏味,开始留心路边绽放的“野玫瑰”。
这种事情在男女身上都有可能发生,不过因为男性在外面应酬的时间比较多,见到的人比较多,所以发生在男性身上的几率相对要更高一些,特别是对一些事业型男性来说,身边的诱惑往往更加大。
爱情或许是直面诱惑,但是婚姻一定要回避一切诱惑,这样才能保证对婚姻的忠诚,也保证自己可以承担起一个家庭的责任。对定力不足的人来说,这并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四川的李先生就是这样,在拥有了美满的家庭之后,突然觉得“野玫瑰”的香味更加浓郁。
他在一家公司任职总经理,业务能力自然不用多说,妻子长得漂亮,两个孩子也非常聪明可爱。他可以说得上是一个“人生赢家”,但是这位赢家觉得自己的生活太过于稳定和安逸了,应酬出差中,认识了一个年轻漂亮的女子。
他与这名女子就是各取所需,他喜欢她的年轻貌美,喜欢她的身娇体柔,女子则喜欢他身上散发的金钱的味道,两人很快便成为了情人关系。这一切必然都是背着妻子进行的,奈何女人的侦查系统天生敏锐,很快就嗅到了不对劲的气味。
李先生的妻子钟某并不是等闲之辈,尽管家里面的主要收入来源是李先生,但是她在家里一点都不卑微,生活也不是一天都守着厨房灶台,相反,她的生活很丰富,朋友也很多,这也为她之后的行动做了充分的准备。
这天晚上,钟某听到李先生的手机响了,他业务本来就多,所以消息和电话多也不是什么稀罕事,可是偏偏这个电话他却要跑到阳台去接,回来的时候还要装作一副很愁苦的样子,说项目不好做。钟某与他已经结婚那么久了,他是不是在演戏一眼便知。
平白无故装模作样,钟某在那时候就已经知道丈夫有问题,不过并没有发作,随后李先生便说自己要出几天差,语气虽然充满抱歉,但是嘴角却不自觉上扬,钟某当时就想质问,但是小不忍则乱大谋,她又忍住了。
捉奸这种事情最重要的就是要有证据,平白无故说要“抓奸”简直就像是在无理取闹,所以钟某趁李先生不注意,悄悄将他的手机打开,很快便发现他在一个酒店连着订了几天的房间。
这一个晚上过得是特别煎熬,第二天李先生与钟某拥抱之后便出门了,还说自己出差会给她带礼物回来。钟某并不想搭理,但是脸上还是挂着假笑。李先生走了之后,钟某立即打电话给自己的朋友,让他们与自己一起“干大事”。
钟某带着朋友们风风火火进入房间的时候,李先生并不在房间里面,可能还没有忙完工作,不过他的情人已经在房间里面等候多时。她穿着一身黄色的睡衣,秀发飘逸,尽管穿着打扮很随意,但是年轻的肌肤还是让她看上去光彩夺目。她是知道钟某的存在的,所以在看见他们进来的时候就已经知道自己反抗是没有用的。
面对来势汹汹的钟某,这名女子直接跪在了地上,任由钟某和她的朋友们尽情嘲讽和辱骂,他们说的话很难听,但是在她选择做别人的小三时,应该早就已经有了心理准备。
钟某与朋友们上前对她一阵推搡,小三跪在地上不敢反抗。看她唯唯诺诺的样子,又想到她在自己丈夫面前卖弄风情的模样,钟某越想越气,拿出一把剪子直接将小三的头发剪了。将头发剪短之后,钟某还觉得不解气,又将她脑门上的头发剃了一遍,经过这一番折腾,方才那个精致漂亮的女子倒是显得有些惊悚。
不仅如此,钟某还要求小三跪在地上发毒誓,保证自己不会再与李先生有往来,钟某让她举手发誓说“我再与李XX有联系就XXXX”,钟某将全程都录了下来,李先生赶到现场时想要阻止钟某的行为,但是被钟某的闺蜜给拦住了。
他在婚内与其他人有私情,很明显没有尽到夫妻忠实义务,夫妻双方在共同生活中应当互相踏实以维护婚姻关系的专一性和排他性。夫妻忠实义务是保护被侵权者的利益,夫妻必须都爱情专一、感情忠诚、互相忠实于对方。他的行为无疑是践踏婚姻,无视法律。
不过钟某的行为在她和自己的朋友看来是出了一口恶气,实际上很有可能违反相关法律的规定。钟某是女性,本身力气就小,而且在抓奸的时候保持了理智,喊上了自己的朋友,而且没有对女子进行身体攻击。但凡她失去理智让自己的朋友群殴小三,后果就很难掌控。
我们讲过的案例有许多,不少人在面对伴侣出轨背叛时都难以自控,男性更是在情急之下会狂揍第三者,稍不留神就会构成故意伤害罪。根据我国法律,故意非法伤害他人身体并达到一定的严重程度、应受刑法处罚的犯罪行为就构成故意伤害罪,犯此罪,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
原本自己是受害者,最后因为一时气不过而成为了施害者,这种情况就会特别令人惋惜和无奈,所以如果自己已经遭到了对方的背叛,明知感情已经挽不回,最理智的方法就是尽可能为自己争取更多的经济补偿,伤人并不是最佳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