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失恋后跟备胎男发生性关系 事后后悔称其被人强奸算强奸罪么?
强奸罪要如何认定?女生明确说出同意才算是真正的同意吗?女生如果什么都不说,男生与其发生性关系,就属于没有得到女生的明确同意,就是强奸行为吗?这需要讨论讨论,尤其是大家都口是心非,或者都腼腆羞涩的情况下,怎么认定?女生失恋后,跟备胎男发生性关系,事后却称遭强奸,是强奸吗?
一、案例
男生和女生是同事关系,男生一直都想要追求女生,想要和女生成为男女朋友关系,但是男生其实就是个备胎。只有在女生失恋的时候、失意的时候,女生才会找男生过来喝酒解闷,有时通宵夜谈。
第二天,女生清醒了,后悔昨天晚上发生的事情,认为男生趁人之危。更关键的是,第二天男朋友来找她复合了,她不知道要怎么样跟男朋友交代。于是,女生向前来要求复合的男朋友说明自己遭到强奸的事实。两个人一起到公安机关报案。
二、焦点问题
女生分手伤心时,跟备胎男发生性关系,反悔称遭到强奸,怎么算?
三、案例分析
男生则认为,两个人本来关系就很好,有发生性关系的感情基础。案发当时女生失恋了,半夜叫男生买宵夜过去一起畅谈人生,孤男寡女共处一室,生更半夜,发生点什么很正常。而且,当时女生并没有反对,甚至还非常配合,两个人这才能够发生这种关系。因此,男生认为他的行为不是强奸,是无罪的,不应该被认定为犯罪行为。
法院认为,女生当时喝了不少酒,男生在女生喝醉酒、性防卫能力比较低下的情况下,违背女生的意愿,强行与女生发生性关系,这就是强奸犯罪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于是,法院判决罪名成立。
然而,男生上诉,要求认定强奸罪不成立,两个人自愿发生的性关系,不能认定为强奸罪,要求法院认定不构成犯罪。案件还没有最终定性,男生始终在喊冤,认为就算女生处于情感低谷期,两个人发生性关系,也是男生安慰女生的结果,而不是强奸女生的结果。男生要求法院判决无罪。
四、小结
对于这种案件,你怎么看?女生分手伤心时,跟备胎男发生性关系,反悔称遭到强奸,怎么算?男生应当认定为无罪吗?
不少网友认为,这种情况就应当认定无罪,没有任何证据证明男生使用了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强行与女生发生性关系。也没有任何证据证明女生明确表示不同意或者以行动表示拒绝。因此,这种观点认为男生是无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