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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与抢劫达35余万元 成功辩护获从轻处罚
- 关键词:抢劫罪 共同犯罪一、【案情简述】——余某某、Y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七次共谋采用持刀威胁、实施暴力的方法抢劫出租车,被抢现金及手机等共计价值11000余元,被抢出租车共计价值35余万元余某某、Y某长期在网吧上网,没有经济来源,遂产生抢劫他人财物的念头。2021年7月余某某、Y某决定实施抢劫出租车的犯罪行为,经过预谋和准备作案工具,两人自2021年7月中旬至2021年8月中旬期间,先后实施抢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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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被告人易**等非法生产制毒物品、污染环境案
- 【基本案情】 2014年4月,被告人易**等人在贵州省贵阳市租赁民房、废弃厂房等,利用非法购买的盐酸、甲苯、溴代苯丙酮等加工生产麻黄碱。2015年5月至2016年1月期间,被告人易**等人在非法生产麻黄碱过程中,为排放生产废水,在厂房外修建排污池、铺设排污管道,将生产废水通过排污管引至距厂房约70米外的溶洞排放。2016年1月,公安机关在案涉加工点查获麻黄碱6.188千克、甲苯11700千克、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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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杜某盗窃价值3900元,成功轻罪辩护单处罚金4000元
- 【前言】 一个勤劳半生的农民,在改革开放的年代,从安徽省农村来到武汉。只因年龄较大,无法进工厂或企业打工,只好走街串巷从事收购废品的工作。辛劳十几年,每天的收入都是勉强糊口度日。只因一时糊涂,翻墙进入隔壁的铁路建设工地,偷走价值3900元的62米低压电缆线,锒铛入狱,等待法律的判决。杜某的经历再次向人们敲响了警钟:手莫伸,手伸必被抓。 【案情】 本案被告人杜某因为一时的失足,于2019年8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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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肇事后滞留现场并隐瞒身份,是否构成“逃逸”
- 警训在线 2022-12-29 19:12 发表于辽宁指导案例1364号 汪庆樟交通肇事案 肇事者交通事故后滞留现场不履行救助义务,在后车发生第二次事故后,隐瞒身份并离开现场,可以构成因逃逸致人死亡 一、基本案情 被告人汪庆樟,男,汉族,1973年3月12日出生。2018年7月20日被逮捕。 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汪庆樟犯交通肇事罪,向浙江省三门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被告人汪庆樟辩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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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王某非法经营成功辩护成功缓刑
- 一、案情简述: 王某为农村居民,与其妻共租赁一房屋从事烟草零售业务,同时借用出租人的工商营业执照及烟草零售许可证经营,其大多从当地烟草公司进货,偶尔从其它零售商处调剂,当地烟草公司专管员对王某的情况非常清楚,近十年来,王某销售香烟达1300000余元,后王某与其妻被当地烟草专卖局以涉嫌非法经营罪移送当地公安机关,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同时对王某及其妻均执行取保候审,王某夫妻认为问题不大,大多缓刑,遂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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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武汉非法拘禁 成功辩护刑期八个月
- 委托人张X前来律师事务所找到律师,请求为其亲属沈X所犯的非法拘禁案件进行刑事辩护。该所指定肖小勇律师办理这起案件,肖小勇律师与委托人进行了委托谈话。从与委托人的谈话中得知,犯罪嫌疑人沈X系汉川市人,男,农民,现年23岁,高中文化程度,现因在武汉市黄陂区参与传销团伙的传销活动时,参与了对受害人XXX等4人非法拘禁的团伙犯罪活动,后被公安机关当场抓获。现已经被检察机关以涉嫌非法拘禁罪的罪名批捕,该案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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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不起诉
- 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成功不起诉 本案是李律师辩护的又一起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件,经过各方不懈努力,成功辩护不起诉,本案辩护的成功要感谢中央及最高检 少捕慎诉 大的政策方针,感谢司法机关主办人的认真负责,还有当事人及家属的积极配合,最后作为辩护人我们从侦查机关第一时间介入,积极向司法机关及当事人了解所能及的案情,确定大的辩护方向后,拿出辩护思路,告知当事人及家属配合的方向,然后经积极的努力,有了法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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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某某强奸、引诱他人吸毒、容留他人吸毒案
-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林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无业。1996年2月9日因犯流氓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2000年4月20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合并余刑,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2016年上半年的一天,被告人林某某将同村的被害人林某(女,时年10岁)带至家中,诱骗林某吸食甲基苯丙胺。林某吸食后感觉不适,林某某让林某躺到床上休息,后不顾林某反抗,强行对林某实施奸淫。林某某威胁林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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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马某某等非法生产、买卖、运输制毒物品案
-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马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个体户。1992年9月5日因犯盗窃罪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07年1月30日被假释,假释考验期至2008年6月20日止。被告人刘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某公司法定代表人。2019年5月8日因犯污染坏境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2019年6月28日刑满释放。被告人胡某某、周某某,均系个体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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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陈某某等贩卖毒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案
-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陈某某,男,苗族,X年X月X日出生,无业。2002年11月18日至2017年3月1日因犯贩卖毒品罪、故意伤害罪、容留他人吸毒罪、非法持有毒品罪,先后六次被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至四年不等的刑罚,2018年12月31日刑满释放。被告人李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无业。2013年5月20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千元;2018年9月25日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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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唐某某制造毒品案——纠集多人大量制造毒品,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
- 唐某某制造毒品案——纠集多人大量制造毒品,罪行极其严重,且系累犯发布日期:2023-01-18 文章来源:互联网 (一)基本案情被告人唐某某,男,汉族,X年X月X日出生,农民。2012年6月26日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二千元,因患病暂予监外执行,刑期至2013年11月29日止。2016年5月4日,被告人唐某某与郭远柏、蔡笃炜(均系同案被告人,已判刑)在四川省成都市商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