赔偿和补偿的区别是什么 经济补偿金和赔偿金哪个划算
劳动纠纷案件,单位对职工存在经济补偿金与经济赔偿金的概念。法律是相当严谨的,名称不同,也意味着二者的内容不同,那么二者该如何区分呢?
1. 概念不同
经济补偿金是指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在同员工解除劳动合同时以货币形式一次性支付给劳动者经济上的补助,具有补偿性质。而赔偿金是指单位违反劳动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规定应当给以劳动者损失进行的赔偿。
2. 条件不同
√《劳动法》第28条规定,用人单位依据本法第24条、第26条、第27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
• 第24条:经劳动合同当事人协商一致,劳动合同可以解除。
• 第2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 第27条:用人单位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 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支付劳动者的工资报酬、经济补偿,并可以责令支付赔偿金:
(1)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2)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
(3)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4)解除劳动合同后,未依照本法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的。
3. 数额不同
(1)补偿金标准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1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6个月以上不满1年的,按1年计算;不满6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0.5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赔偿金标准
上述补偿金标准的2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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