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
由于近年来疫情等因素,企业经营不善导致亏损破产的情况越来越常见。然而公司破产不同于普通人破产,其涉及的范围和事情都更加广泛。法律规定,企业破产必须要到本地人民法院申请宣告破产清算才行。那么法院受理破产案件的基本程序是怎样的呢?一起来看看下面关于程序的详细介绍。
一、申请回复
债权人提出破产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五日内通知债务人。债务人对申请有异议的,应当自收到人民法院的通知之日起七日内向人民法院提出。人民法院应当自异议期满之日起十日内裁定是否受理。除前述情形外,人民法院应当自收到破产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裁定是否受理。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前述两种裁定受理期限的,经上一级人民法院批准,可以延长十五日。
二、申请受理
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申请人。债权人提出申请的,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作出之日起五日内送达债务人。债务人应当自裁定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财产状况说明、债务清册、债权清册、有关财务会计报告以及职工工资的支付和社会保险费用的缴纳情况。
三、破产裁定
人民法院裁定受理破产申请的,应当同时指定管理人;人民法院应当自裁定受理破产申请之日起二十五日内通知已知债权人,并予以公告;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有关债务人财产的保全措施应当解除,执行程序应当中止。
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企业要做的事情还有很多,例如成立清算组、清算公司财产、处理公司债务、遣散员工等等,这些都必须要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一步一步进行,因此小编建议公司破产最好还是聘请专业的法律人士做为顾问支持,以防中间出现意外,影响公司破产流程。那么以上就是全部内容,了解更多法律干货,记得关注法律知识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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