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能够要回欠款?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如何能够要回欠款?
1、你可向债务人住所地的基层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法院受理申请后,经审查认为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合法的,应当在受理之日起15日内向对方发出支付令,对方应当自收到支付令之日起15日内清偿债务,他如果既不提出异议又不履行支付令,你可以向法院申请执行。
2、实施粘人战术,一天24小时的跟着债务人,就是跟着要账不能有其他的过激行为。
3、要账公司,成本太高,10万块钱你也就能拿到几万
4、诉讼,时间长,但是可以对债务人的财产(车辆、银行存款等)进行保全,这样也能促使对方尽快还钱。
个人债务纠纷如何起诉?
在欠款纠纷中,债权人在起诉前一定要收集好能说明双方存在债权债务关系的证据,如协议,合同,送货单,提货单,电话录音等等。对于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及时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另外,须注意对于收集的证据要及时,一般是在举证期限内向人民法院提交,否则,可能对方已超过举证期限而不予质证。同时,为了确保将来判决的执行、债权的实现,债权人可在起诉之前或起诉同时,向人民法院申请财产保全。
(一)根据法律规定,法院审查借贷案件的起诉时,应当要求原告提供书面借据;无书面借据的,应提供必要的事实根据。对于不具备上述条件的起诉,裁定不予受理。
(二)民间借贷的债务人出走、下落不明,法院是缺席判决还是中止诉讼取决于是否“借贷关系明确”。对于“借贷关系明确”的,法院将缺席判决;对于借贷关系不明确,事实难以查清的,将中止诉讼。因此,出借人要保留有借款合同、借贷凭证等“借贷关系明确”的证据材料,否则一旦借款人失踪,案件将无限期“中止诉讼”。
(三)诉讼应注意以下问题:
1、诉讼时效:从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已权益时起两年内向法院起诉。
2、起诉的法院:你应向被告(欠款人)所在地(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法院起诉。
3、证据的收集:看下目前的证据的证明力够不够。短信、录音、聊天记录等都可以。
债务纠纷起诉需要满足哪些条件?
一、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08条规定: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2、有明确的被告;
3、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和理由;
4、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
条件当中没有明确要求债务诉讼没有金额大小之分,所以小额纠纷也能起诉。
二、起诉债务人,首先需要确定债务人相关信息(很重要)。
债务人作为被告,那么法院需要知道被告人是谁?
被告可以是一个人、或者夫妻、或者担保人、或者公司。
三、打官司需要找法院,如果债务人和债主不在同一地区,那么找哪个地方的法院?
债务案件一般由被告户籍所在地法院审理,也可以是被告经常居住地(连续居住一年以上)所在地法院。由于合同产生的债务,也可以在合同履行地法院立案律师指导下选择对自己有利的法院,以利于判决的执行。多个被告的,择其一被告选择对己方有利的法院。
如:
1,你如果在起诉前不知道被告的具体住址的,可以委托律师到公安机关查询被告的户籍登记住址,在你提供被告的户籍信息后,法院就应该受理的。
2,法院受理后,如果找不到被告无法正常送达的,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的规定,进行公告送达。公告期满后,法院可以依法进行缺席审理并判决。
四、知道要告谁,在哪儿告了之后,还要确保自己有哪些证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六十四条第一款“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的规定,你在起诉或应诉时应向法院提交必要的证据,否则你的主张有可能得不到法院的支持,将承担败诉的后果。以下是你应向法院提供的主要证据:
1、提供能够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借据、欠条或借贷合同等书面证据。没有书证的,应提供形成债权债务关系的时间、地点、金额,并提供无利害关系的证人证言或证据线索。
2、有担保人的,应提供担保人的姓名、性别、年龄、工作单位和住址;担保人是法人的,应提供法人单位名称、法定代表人及其住址。有担保协议的应提供书面担保协议或担保条款。
3、有抵押物的,应提供抵押物的名称、数量、价款数额、存放地点和保管人的姓名等证明材料。
4、提供债务人逾期不履行、不完全履行义务的证明材料和在诉讼时效期间主张权利的证明材料。
5、关于共同被告的相应证据,如列夫其另一方为共同被告,应提交婚姻关系证明;股东出资不到位、抽逃出资、股东滥用法人独立地位和股东有限责任的的相应证据。
有了充分的证据,那么这场官司心理就有底了,可以着手写起诉状了。
民事起诉状,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认为自己的民事权益受到侵害或者与他人发生争议时,向人民法院提出的要求人民法院依法作出公正裁判的书面诉讼请求。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110条规定:“起诉状应记明下列事项:
(一)当事人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和住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
(二)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
(三)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