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岁少女杀人,竟是因为深爱母亲
2009年12月,上海市公安局的审讯室里坐着一名少女,年纪大约18岁,脸蛋上的婴儿肥还没褪去,双手紧张地放在大腿上。
女警用温柔的语气问,“你叫什么?今年多大了?知不知道今天为什么会坐在这里?”
少女胆怯地抬头看了女警一眼,红着眼点头,用蚊子般小的音量说,“知道。”
女警没听清,让她再大声点,少女重复了一遍,“知道,是因为我杀人了。”
女警摊开的笔录上空白一片,她不相信这个花季少女能有胆量去杀人,而且还雇人绑架,女警深吸了口气,试图引导少女说出实情,可少女的嘴巴像是被胶水粘住,始终不愿意透露半个字。
审讯变得麻烦,女警看少女害怕的模样,给她倒了一杯水放在面前,扯开话题,询问她的基本信息,可少女依然不愿意开口,垂着头坐在椅子上不知道在想什么。
难道她真的是杀人犯?可她的作案动机是什么呢?她又是怎么谋划这起案件的呢?
时间回到2009年12月21日傍晚,上海一环卫工人在金山区金二东路30号附近绿化带干活时,发现了不远处的草堆里有一件大衣,他以为是有人扔在这里的,走过去想把大衣捡起来。
可他的手还没碰到大衣,眼睛往上一看,瞬间吓得放声尖叫,“啊!”
他的声音引来了过路人的注意,大家探头问他发生了什么事,环卫工人吓得脸色惨白,颤抖地指向前面的草堆,“死人了!”
天色渐暗,路灯并不明亮,过路人走近了才看清这具女尸,他们也吓了一跳,慌忙打电话报警。
警方立刻赶到现场,用警戒线把现场保护起来,同时对环卫工人和过路人做笔录,又调取了附近的监控,想要找到抛尸人。
技术人员对女尸做了初步检测,她身穿一件咖啡色大衣,因机械性窒息而死,身上没有被殴打的痕迹。
初查得知,死者叫李慧娟,时年36岁,是一家超市的收银员。当天中午13点左右,李慧娟的丈夫周传庆就报警说妻子突然联系不到了。
民警通知周传庆来认尸,他看到白布下的妻子泣不成声,没想到才几个小时没见,就已经天人永隔。
民警询问他,李慧娟有没有和人结仇,或者他们家最近有没有得罪过什么人。周传庆坚定地告诉民警,妻子见人都是笑嘻嘻的,在超市里做收银也从来没有被投诉过,不可能有人来寻仇。
民警又问周传庆自己有没有得罪什么人,他迟疑了一阵,面露尴尬地说:“我在驾校做教练员,平时说话有些过分。”
说到这,他看民警脸色不对,急忙解释,他虽然说话有些过分,但那些学员个个都通过了考试,他也从来没有压榨学员的情况,而且,驾校里的教练员都是这样说话的。
周传庆打电话报警时,声称他中午回家发现家门大开着,屋里却找不到妻子,打电话也提示关机。
民警到他所住小区走访、调取监控,由于这个小区是新建的,每天都有很多陌生车辆进来装修,给排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
民警进入李慧娟住的这幢楼走访,邻居和装修工人都说没在中午11点后见过她。当民警准备扩大排查面积时,有一位刚下班回来的邻居表示,自己在中午12点半左右见过她,当时李慧娟下楼,有4个男人围住她,将她带上车走了。
民警问,“李慧娟没有挣扎吗?”
邻居仔细回想了一下,“好像有一个男人的手抓着她,再多的就没注意了。”
民警按照邻居说的时间点调出进出小区的监控,拿车辆图片让邻居辨认,邻居拿起图片仔细地看,指着一辆面包车说,“是这辆,因为不是上海车牌的,所以我心里还诧异了一下。”
面包车车牌号是“皖S A8098”,民警联合交警部门查询面包车的行车轨迹,发现面包车出了小区后往嘉定方向开,最后在金华路桥下停住。
监控中显示,一个男人将李慧娟扯到车外,迅速塞进了停在旁边的三菱越野车里。透过车窗反光,依稀可见到一个女人的轮廓。
拉扯李慧娟的男人暴露在监控里,民警迅速锁定了他的身份。此人叫“曹云金”,住在曹安路的轻纺市场。
通过摸排,民警发现了曹云金的踪迹。案发后,他似乎没有害怕,依然每天睡到日上三竿,然后出门找吃的,和以往不同的就是他消费的金额变大了。
事不宜迟,民警在曹云金经常去的地方布置好,将其成功抓捕。
审讯室里,当民警拿出李慧娟的照片让他辨认时,曹云金吃惊得张大了嘴。下一秒,他心虚地移开眼睛,不敢再说话。
民警用锐利的目光盯着他说,“把你知道的全部说出来”。
曹云金咽了咽口水,想要狡辩自己不认识李慧娟,可触到民警的眼神,整个人哆嗦了一下,只得交代说,大约在半个月前,有一个门路很广的兄弟张浩光找到他,说要带他去做一笔大生意,有个大老板出钱去教训人,做成了能有1万块。
曹云金是游手好闲的混混,平时靠些零散工挣钱,累死累活都挣不到1千块,张浩光开出的价码让他心动了,没多想便同意了。
张浩光带他去了一家高档餐厅,有一个30多岁的女人坐在那里,从头到尾都没说话,就一直盯着他看。
曹云金离开后,又接到了张浩光的电话,说让他找几个人,价钱同样是1人1万块。
曹云金觉得那个女人穿得好,看她的手包镶钻,认为她只是想教训下公司里惹她不痛快的同事,没犹豫就同意了。
女人通过短信和曹云金联系,带他们去了大渡河某居民楼外,指着一个穿着朴素的女人说,“这就是你们要抓的人。”
曹云金认清了李慧娟的脸,表示他们一定会抓到人,可是居民楼的人太多,李慧娟平时上下班也不好下手,蹲守了2个星期都没得手。
后来,那个女人又给曹云金发信息,指使他们立刻去桃浦路的某小区,伪装成木工,骗李慧娟下楼。
曹云金虽然纳闷,但想着1万块钱,也没有多问,开着面包车去到了桃浦路。按照女人说的,他们伪装成木工,骗李慧娟说木料有点多,想让她下楼帮忙拿上来。
李慧娟没说什么,半掩着门就和他们下楼了,等到了车门前,曹云金扣住李慧娟的手,将她推进车内,里面的人捂住李慧娟的嘴巴,把她按住。
他们开到金华路桥下,将李慧娟快速地塞进了三菱越野车。紧接着,那个女人给了他们一个袋子,里面是一捆现金,曹云金和其他3个人分别拿了1万元走。
民警听曹云金说的作案经过里并没有对李慧娟下手,就问,“你知道李慧娟已经遇害了吗?”
曹云金听到这话,瞪大了双眼,着急地解释,“警察同志,我虽然是混混,但杀人的事我是真不敢做啊,你们不能冤枉我啊!”
民警瞧曹云金神情不像作假,难道曹云金真的什么都不知道?
按照曹云金提供的线索,民警迅速将张浩光等3人抓捕归案,他们的供述和曹云金大致一样。
张浩光是中间人,他擅长交际,认识了许多人,10月的某天,张浩光正和别人吹牛时,这个女人找到了他,想让他帮忙。
张浩光带曹云金去见她的那天,也是他第二次见到这个女人。
民警顺着张浩光提供的手机号查询,这个号码却没有实名登记,而且已经销户了,仅有的通话记录都是和张浩光、曹云金联系的。
这条线索似乎就这样中断了,民警只能继续从那辆三菱越野车查找。
车子的登记人是一名叫做“周晓 慧”的女人,住在某别墅区,这让民警有些怀疑,她和李慧娟住得相隔很远,平时的生活应该不会有交集,她怎么会和李慧娟发生矛盾并要致其死亡呢?
民警怀揣的疑虑来到别墅外,经过周密布置,将周晓慧抓捕归案,但周晓慧看着只有十七八岁,她又怎么会是杀人凶手?
民警带周晓慧回警局后,对比从监控上截取的女人轮廓,发现和周晓慧相似度极高,通过技术对比,证明那个车窗轮廓就是周晓慧。
周晓慧自己面对讯问,也承认“李慧娟是我杀的”。
民警将周晓慧的资料调出来,她才18岁,就读于某美发学校三年级,她和李慧娟这位36岁的超市收银员能发生什么事情?
给周晓慧做审讯的女警一直劝她说出实情,可面对女警的谆谆善诱,周晓慧像是吃了哑巴药,什么都不愿意说,只一个劲地重复“我就是杀李慧娟的凶手”。
周晓慧的沉默给案件造成了极大阻碍,周晓慧的老师表示,这个女孩子平时很安静,在学校从没惹过事,没听说过和谁有争执。
周晓慧的舍友和同学都证实了这点,周晓慧家里经济条件好,她的吃穿都是最好的,有时候还会请同学吃零食,也从不会对人冷眼嘲讽。
这样的一个女孩子真的是杀死李慧娟的凶手吗?
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民警心中的疑团越来越大,最后,他们决定让曹云金4个人来指认。
民警拿着周晓慧的照片给曹云金他们一一辨认,可是除了曹云金外,其他人都说没见过,曹云金表示,“她就是帮忙把李慧娟拉上越野车的人”。
既然当时周晓慧也在越野车上,那为什么其他人会没见过她呢?
原来,当时面包车内,张浩光负责开车,其他两人坐在旁边和后座,注意周遭情况,曹云金力气大,负责将李慧娟拖出去,其他人因为紧张,都没敢往李慧娟那边看,所以没见过周晓慧。
民警问,“那和你们联系的就是她吗?”
曹云金和张浩光摇头,坚决地表明绝对不是她,他们强调,那个女人有30多岁,保养很好,身上穿金戴银的。
说到这里,张浩光想起了什么,补充道,“她家还住在别墅呢,好像还是博士来着,要不是你们说她杀人,我还真不信,这样高学历,不愁吃穿的人,好端端的干嘛杀人啊”。
民警捕捉到张浩光话里的线索,幕后女人住在别墅?那岂不是和周晓慧一样,她和周晓慧有没有关系呢?周晓慧是因为想保护她,还是受了胁迫而承认自己是杀害李慧娟的凶手?
民警重点对周晓慧的关系网进行排查,一个符合张浩光说的有博士学历的女人浮出水面。
这个女人叫做“王军娴”,是某大学的在读博士,也是某跨国公司高管,年薪50万,和丈夫生下一儿一女,女儿正是周晓慧。
查到这里,民警心中有了一个大胆猜测,难道是母亲作案,让女儿顶罪?
抓捕王军娴的过程十分顺利,她似乎早就预料到了这种结局,安静地在家里等待着民警的到来,拷上手铐时,她眼神无光的问了民警一句,“晓慧她还好吗?”
民警没回话,在没有查清周晓慧是否受到王军娴威胁被迫顶罪前,民警不会透露任何信息。
王军娴很淡定,不用民警讯问,自己交代了所有的作案经过。
王军娴年轻时,曾和邻居家的男孩子谈过恋爱,后来因为搬家,两个人便失去了联系,直到2004年,她买了一辆车去驾校练车时才再次遇见。
这个男人正是周传庆,王军娴和周传庆相认后,回忆起那段美好的初恋,两个人双双出轨了。
和周传庆幸福的家庭不同,王军娴在家里经常遭到丈夫的暴打。王军娴和周传庆在一起后,她整个人像是找回了活力,没多久就和丈夫离了婚。
但离婚后的王军娴又觉得不满,她经常劝说周传庆离婚,和她光明正大地在一起,周传庆不愿意,几次三番推脱,并说李慧娟嫁给他后任劳任怨的,他不可能和李慧娟离婚。
这句话刺激了王军娴,她渐渐把自己的不幸归咎于李慧娟身上,认为只要李慧娟不在了,周传庆一定会娶她。
于是,王军娴找到了张浩光等人,从周传庆那边得到了李慧娟的行动轨迹,让张浩光他们将人绑架到自己的越野车上,再由自己和女儿一起用毛毯捂死了她。
为什么要让女儿参与这起事件呢,王军娴说,她婚姻不幸,和女儿相依为命,在心中早就把女儿当成最亲密的伴侣了,所以,无论做什么重大决定,都会和女儿商量,询问女儿的意见。
而周晓慧从小被母亲带大,对母亲几乎是言听计从,在她看来,母亲养育自己不容易,只要是能让母亲开心的事,她都愿意去做。
就这样,她成了母亲的帮凶,甚至在事发后甘愿替母亲顶罪。
那日,王军娴作案后开车带女儿在市区乱逛,直到下午5点多才抛尸到金二东路那边的绿化带。
至此,案件宣布告破。
经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王军娴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张浩光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曹云金等3人犯绑架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12年不等,并且违法获得的1万元予以全部追缴;周晓慧也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执行,留下了人生污点。
爱情本身没有对错,追求幸福也是每个人的权利,但是,不能以伤害他人为代价,更不能成为败坏道德甚至 违法犯 罪的理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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