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实案例:2015年重庆一桩男上司潜规则女员工引发的荒唐血案
近年来网上有一句话广为流传:“感情中不被爱的人才是第三者”,这句话的价值观是扭曲的,但是在这种前提下还有如此多的人认为这句话有道理,说明拥有这种想法的人不在少数。
王丽本来是一位优秀的年轻女性,拥有稳定的工作和卓越的能力,可以拥有不凡的人生,偏偏在感情中走错了路,成为了别人感情中的第三者。她因为一次潜规则而改变了自己的原则,最后也因为男上司潜规则她而引发了一场荒唐血案。
出生于安徽的王丽在一个单亲家庭长大,在重庆读完大学之后她便留在这座城市继续工作,第一份工作是在沙坪坝区的一家小额信贷公司做运销专员。
两年之后,她跳槽到了另外一家公司,此时的她27岁,任职运销部副经理,经历是42岁的刘明,两人由于工作的关系来往密切。
最开始的时候,刘明对她处处针对,经常故意给她使绊子,接触久了之后两人慢慢变成了忘年交,认为彼此就是自己的“知心人”,王丽认为可以在他身上学到很多东西,所以下班之后也经常一起吃饭。
本来这还是正常的关系,2013年4月的一天,刘明突然在没有人的楼梯间里面问她是否对自己有好感,王丽明知他有妻子和孩子,在他俯身亲吻的时候却没有拒绝。
那一次之后,刘明向她保证她在公司的一切业务都将无比顺利,很多事情她也不用操心,一切都交给他去办。她回想起来,自己明显就是被“潜规则”了,但让她感觉奇怪的是自己并不抗拒这种“潜规则”。
从那一天开始,刘明对王丽的态度有了很大的变化,时常嘘寒问暖,甚至在公司都不避讳大家的眼光,经常与她有肢体接触,眼神中也带着暧昧的气息。到了8月份,两人终于确定了恋爱关系,这场“潜规则”最后发展成了一段婚外情。
在王丽看来,她自己并不算是一个第三者,她只是刚好在这个年纪爱上了一个42岁的男人,而这个男人恰好有妻子。所以她并不贪图刘明的钱财,也没有打算破坏他与张红的婚姻,她想要的是一直与刘明在一起。
刘明对她确实很贴心,每天早上都会去她的公寓接她上班,但是为了不让妻子发现,他每天早上同样也要送妻子上班。
所以在那段时间里,他每天7.15就将张红从家里接到她公司附近的住所,让她休息一会儿之后再去公司上班,送完她之后又去王丽所在的谢家湾,与王丽一起上班。中午的时候他也会与王丽一起吃饭,下班之后将王丽送回家之后再接张红,张红有时候等得不耐烦了就只能自己坐公交车回家。
他的贴心让王丽觉得他们两人才是真爱,张红才是在这段感情中应当退出的人,不过她又觉得别人不理解他们之间的感情,如果她主动跟张红坦白的话,在别人眼中她就成了一个挑衅原配的坏人,所以她一直尽量避免与张红有任何交集。
可是她对刘明也并不是有百分百的信任,所以每一次与他分开之后两人就必须一直保持通话,这也就意味着刘明与张红在家中的所有对话她都能听到,她全程参与着刘明的生活。
纸终究包不住火,王丽与刘明保持这种畸形的恋爱关系半年以后,张红终于发现了她的存在,于是第一时间打电话给刘明的父母,希望他在父母的压力下迷途知返,可惜收效甚微。
到了这个时候,张红只能想办法让王丽死心,然而每一次王丽都不怎么说话,既不愿意放弃,也不愿意与张红进行正面对质,再一次又一次遭受了张红的辱骂之后,她才终于感觉到了忍无可忍。
“没教养!”“年纪轻轻不知廉耻!”“有心机的女人!”
张红的每一句话都像是一把刀子扎在她心上,让她在夜里辗转反侧无法入睡,刘明这时候两边都保持沉默,既没有提出离婚,也没有表示要给王丽一个交代,于是王丽选择自己将这个困扰解决。
她给在老家的哥哥打电话,称张红找人将她QJ了,想要哥哥一起帮她报复张红。作为哥哥,他最疼的就是王丽,妹妹受到欺负了他毫不犹豫选择配合王丽,于是在2015年的1月20号这天,王丽的哥哥与她一起突然出现在张红的卧室,将其锤杀之后伪造了劫财现场便离去。
犯下命案自然要接受法律的惩治,王丽与她哥哥全部被警方逮捕,接受审讯时,王丽表示自己很后悔,但是她不后悔认识刘明,只觉得自己对不起母亲和哥哥,而她的哥哥直到庭审现场才知道妹妹欺骗了他。
根据法律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王丽与哥哥两人同谋杀害张红,手段残忍,性质恶劣,由于她的哥哥犯罪动机不同,所以酌情可减刑,最后被判处死缓,而王丽动机恶劣,最后被判处死刑。
她在最后的关头还始终维护着刘明,没有说过他一句不是,然而在刘明的叙述中,一直都是王丽死缠烂打着他,他是为了缓和她的情绪才选择与她周旋这么久,两人的感情性质一目了然,这场婚外情发展到最后,全都输得一塌糊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