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案例:陕西一起女老板以身抵债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
“窈窕淑女,君子好逑”如果有一位美女向你求助,并以身相许地报答你,相信很少有人会拒绝吧!想一想历史当中出现的美人,大家都会想起“红颜祸水”这一词,例如烽火戏诸侯的周幽王,为了博褒姒一笑,搭上了自己的国家和性命……类似于这样的故事可不少。
在2019年,有一起现代版的“以身相许”的故事在陕西徐州上演,一起女老板以身抵债引发的荒唐伦理闹剧,男方以为是两人相爱,女方提出的金钱需求男方全部予以满足,结果一月后就起诉离婚。最后,男方不仅没了老婆,连钱也不能尽数要回了。
刘丽从此小就被人夸张的好看,长大了也是清水出芙蓉的美貌。在合适的年纪,她嫁给了自己觉得合适的人,但是还是缺乏感情经历,两人结婚没多久,刘丽就开始厌倦了。婚后生活和恋爱日常完全不同,平白增添了许多烦恼,其中最为致命的就是经济问题了。
为了能多增加收入,刘丽就决定自己做女老板,四处借钱拼拼凑凑也开了一家童装店。可刘丽为了这家店铺的建设,前前后后花了许多钱,结果开到现在,连本都没有赚回来,钱并非刘丽当初预想的那样容易赚,欠的一屁股债也无从还起。
2019年年初的时候,刘丽在童装店里看店,正愁着钱怎么还得上呢,就进来了一位看起来有些派头的陈某。陈某进来后,用温润的声音开了口,他问这里有没有适合小孩子穿的衣服,要送礼。刘丽立马起身开始为他介绍,自然是拿最好的货,用最灿烂的笑容。
陈某觉得这个女人确实长得好看,且声音甜美,自己也刚好快过了适婚年龄了,中想找个人结婚。所以在刘丽提出留联系方式的时候便毫不犹豫地给了。刘丽确实觉得这位老板不缺钱,借着不合适来退换的名义,半真半假地要了联系方式。
两人心里各有各的算盘,在之后的时间里,两人开始找话题聊天。因为互相都有小心思,所以聊天过程也非常顺畅,很快就了解了彼此的情况。刘丽更加心仪这位大老板了,他朋友圈的内容也十分成功人士,和那个不会赚钱的老公简直是天差地别。3月份的时候,刘丽的债务快要到还款日期了,但手头上的资金可不够还款。
这时候,陈某的作用就开始凸显了。刘丽一直和陈某保持着联系,她知道,陈某比她大12岁,但这丝毫不影响陈某有钱,而她需要钱。刘丽和陈某的聊天内容越来越暧昧,陈某也深陷其中,所谓“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啊,陈某十一点都没看出刘丽打的算盘。
虽然两人认识不到三个月,但是,刘丽开口找陈某借钱的时候,丝毫不犹豫地转了一万块。刘丽都是以需要还款为由,陈某觉得这是迫在眉睫的事,就当帮个忙也无所谓,没有多想。有些事情是只有零次和无数次的,没隔多久,刘丽又开口借钱了。
在后续的两个多月时间里,总共借款五万多元。不知是不是因为刘丽怕陈某怀疑她,在借完五万多之后,就写了张欠条给了陈某,欠条中写明的金额是51000元。刘丽知道陈某有钱,并且看上自己了,所以她想要陈某的钱,就必须断了现在的婚姻。
刘丽非常果断,回家便直接提出了离婚,丈夫知道刘丽的个性,便直接同意了。知道这件事的陈某也十分欣喜,刘丽竟然真的为了他离婚了,看起来是真爱无疑了,两人的暧昧彻底转化成了陈某以为的“爱情”。
6月办理的离婚手续,在之后的一个月,陈某又给刘丽转了44500元。其实刘丽没有撒谎,因为这些钱确实是经她的手又进入了别人的口袋,用来还款了。陈某这个冤大头被刘丽当做提款机还乐在其中。
7月,刘丽就提出了“以身相许”也就是以身抵债愿意和陈某结婚。但是两人正吃完饭,在散步的路上,陈某乍一听见刘丽的提议,有些不可思议,竟然这么快就把人追到了手,还主动跟自己提结婚的事情。陈某乐不可支,当即同意了,刘昂人手牵手回到了刘丽的住处。
说结就结,这闪婚的速度真不错!陈某可是十分满意自己刚到手的老婆,稀罕得很。没事就转账哄老婆开心,一个月的时间,又转了34500元。甚至在七夕节的时候,为了表达爱意和真诚,婚前的欠款他也愿意一同承担,直接把51000元的欠条当成礼物,送给了刘丽。
闪婚有多快,闪离就有多迅速,陈某还没把老婆捂热乎,就被起诉离婚了。陈某在这一个月内幻想的两人今后的美好幸福婚后生活,还没有开始实践就被刘丽一句话摧毁。他怎么会轻易同意,先不说自己刚和她结婚一个月,就那些钱也不能就这么打水漂了吧。
但刘丽以死相逼,都到这程度了,这婚结了也没意思,陈某同意了离婚,但是刘丽需要把钱款一并还回来。不知道刘丽为何会这么快提出离婚,可能是钱还完了,就想踢开这个冤大头吧,离婚的时候还要求和陈某依法分割财产。
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中的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最后,法院作出的裁决是对刘丽的离婚诉讼请求予以同意。
关于转账的金额:51000元是有欠条的存在,且用于还婚前债务,因此刘丽还需返还;44500元是婚前财产,并且用于还婚前债务,同样是要求返还给陈某;最后34500元,属于婚后的转账,且是陈某主动的行为,因此被判定为赠与行为,可以不用返还。
到这时,陈某才知道这场短暂的婚姻,就是他一个人的独角戏,现在舞台要散了,就只剩下他一个人了。吃一堑长一智,相信陈某对自己的财产完全不设防的行为会有深刻的反思,我们也要从这个案件里得知,陷阱无处不在,不要轻易地被所谓“爱情”蒙蔽双眼,想清楚再做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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