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四川一起女大学生与陌生男子合租引发的伦理悲剧
在脚步匆匆的当代社会,“合租”已经成为了一种常态,对年轻人来说,在手头并不宽裕的情况下选择与别人合租是最好的选择也是没有办法的选择,而合租的最大弊端就是不可避免要与陌生人打交道。
女性在合租时遇上了好人倒也无所谓,一旦遇到了心有歹念之人,最后难免就会酿成一桩悲剧,2007年,四川有一名刚毕业的女大学生就因为租房的时候识人不清而葬送了性命。
小倩(化名)在2007年的6月正式走出了校园,就像所有的毕业生一样,小倩对自己的未来充满了迷茫,对未来的人生路充满了憧憬也充满了恐惧,好在这个时候她身边还有男友李强陪着她。
不过李强的处境也和她差不多,他们两人都是应届毕业生,家里也都帮衬不了多少,只能依靠自己一步一个脚印地去闯荡。小钱毕业于一所财经大学,就业前景很好,但是由于她的长相在专业里面比较出众,受到了很多人的夸赞以及“怂恿”,她觉得自己不能浪费这种美貌,鬼使神差地成为了一名医药销售。
长得好看对一名女性销售来说确实是优势,但是销售最主要的还是销售技巧,而小钱并没有这方面的天赋,所以毕业之后还是相当窘迫,这个时候她与男友也闹了矛盾,一气之下小倩决定自己搬出去。
手上根本就没有多少钱,小倩只好在老小区的公告栏上面、电线杆上面寻找租房信息,最后找到一个名为林伟(化名)的房东,租到了一个月租为400元钱的房间,这笔钱对她来说很昂贵,但是由于房子比较大,房东看上去也很好说话,小倩就决定住下。
这个房子一共有四个房间,林伟自己住了一个房间,另外两个房间都已经租了出去。林伟称小倩第一次需要交付1600元钱,以后再按照季度来交付房租,但是小倩身上根本就没有这么多钱,所以只好不断求情,林伟看小倩长得漂亮又一脸单纯的样子,居然真的“好心”地免掉了1200元钱,称她可以工作稳定了之后再给。
就在将所有东西搬进去的第一天,林伟又出现在了房间里面,称看着她一个小姑娘搬家挺辛苦的,所以很热心地帮她搬东西。搬东西的过程中,他不经意间透露出自己开了一个鞋厂,每一年的利润很多,房子有好几套,每个月收房租也可以抵很多人一个月的工资。
小倩初入社会,被林伟唬得一愣一愣的,不知不觉间就对眼前这个比自己年长几岁的房东有了好感。一想到自己与男友还在吵架,她觉得林伟简直就是成熟男人的典范。
到了傍晚时分,所有东西都已经办好,林伟又十分热心地喊小倩一起吃饭,又在不经意间透露出自己这些年一直忙于事业,没有时间谈恋爱,看到小倩就感觉又回到了校园的时候,还称像下倩这样的女生一定拥有美好的未来,应当被男人好好疼爱。
说着说着林伟开始喝酒,一边说一边给小倩也倒了酒,一边是温柔体贴事业有成的陌生房东,一边是一事无成还跟自己闹分手的男友,小倩感觉内心也很烦闷,于是一杯又一杯酒下了肚,最后喝得人恍恍惚惚,与林伟一起回了家。
到了房间之后,林伟将小倩抱上了床,小倩象征性地挣扎了几下,最后在林伟的甜言蜜语中渐渐默许了他的行为,就在入住房子的第一个晚上她就与房东做出了越界的行为。
2007年9月16日,林伟与小倩两人又一次缠绵在房间里面,但是这个时候林伟的女朋友却拨通了小倩的电话。在得知林伟其实并非单身也并非一个有钱的老板之后,小倩觉得自己受到了欺骗。
林伟其实只是一个普通的打工仔,不过由于他的头脑比较灵活,所以自己将一个房子租下来自己做了一名二房东,平时靠着收取差价也能赚些钱。他在小倩面前将自己包装得事业有成只不过就是为了吸引她的注意,最后的目的就是骗色。
小倩发现真相之后立马要与他划清界限,但是林伟这个时候却又开始索要1600元的房租,小倩一听这话气不打一处来,认为自己已经付出了这么多,便宜都被林伟占尽了,他居然还有脸说房租的事情,于是和他在租房里面大吵了一架。
林伟本就是个唯利是图之人,既然骗局已经被识破,他自然不愿意舍弃这1600元,所以将对小倩步步紧逼。小倩也是个烈性子,最后指着林伟的鼻子称“小心我告你QJ!”
林伟一听这话瞬间暴怒,直接将小倩按在床上用一双手死死地掐住她的脖子,直到她不再挣扎之后才停下来。意识到小倩已经没有了呼吸之后,林伟非常害怕,将尸体进行肢解之后一路潜逃至昆明,但是最后还是落入了法网。
经调查,林伟的真名为王胜利,籍贯在陕西渭南,被捕之后对自己的罪行供认不讳。他的行为已经构成故意杀人罪,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规定,犯故意杀人罪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10年以上有期徒刑。属于情节严重的,应当判处死刑或者无期徒刑。
利用烈火焚烧、长期冻饿、逐渐肢解等极端残酷的手段杀人的属于情节严重,应受到重罚,王胜利作案之后不仅不主动投案,反而对尸体进行毁坏,性质恶劣,因此成都中级人民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处他死刑,并赔偿死者家属61426元。
因为一时的冲动与这样一个人住在一起,小倩付出的代价是惨重的,所有的女性在与异性合租之前都一定要慎之又慎,有选择的时候最好避免与异性合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