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广西一女护士给同事注射毒鼠强致死,事后辩称:只是开玩笑
一个人的恶意或许可以追根溯源,但也有可能是莫名其妙的。毕竟三观不正的人,心思与旁人大相径庭,或许在外人看来根本无须记挂的小事,在这个人看来就变成了天大的损失。因此,遇到了这么小心眼的人,一定要尽量远离,否则很可能会被其伤害。
2002年,广西曾发生过这样一起令人心痛的案例,一女护士给同事注射毒鼠强致死,事后辩称:只是开玩笑。为什么她会做出如此狠毒的事情?难道她与同事之间有什么无法调和的冲突吗?
事情还要从这名女护士与年轻的男医生说起,40岁的周紫华在丈夫的帮助下,托关系走后门到医院任职实习护士,同一年大学毕业生李强也顺利就职该医院的推拿科。两人在医院的地位简直是天差地别,周紫华因为是个关系户,同事颇有些看不起她,再加上她为人刻薄,常常炫耀自己丈夫在某某机关单位任职,所以渐渐地被同事疏远了。
然而,李强却颇受同事们的欢迎。出生于农村的他是个老实巴交、待人谦和的大小伙,且他还是医院里为数不多的本科生,因此很受领导重视。因为他的按摩技术在整个医院都是出了名的,所以平时不少医生、护士下了手术台后就去找他按摩放松。
有一天,李强正在给病人治疗,诊疗室的门却被粗暴地打开了。一名中年女护士——也就是周紫华闯了进来,直接要求李强:“你给我按一下腰,我刚下夜班。”李强感到有些许不快,一是她未经允许闯入自己的诊疗室,打扰到自己给患者治病;二是女护士态度太傲慢了,即便是老好人李强都有点难以忍受。
不过,李强还是很有涵养的,他说道:“我这里还有病人等着正骨,等我治疗完成之后就给你按。”说罢便不再理会她,一心一意地给患者按摩。周紫华只好坐在诊疗室里等他,当然李强不知道她心里在想些什么。
等到病患走了以后,李强突然有了些许尿意,于是又说道:“你等下,我去上个厕所,马上就回来。”然而周紫华这时表现出明显的不耐烦,因此当李强回来给她按摩的时候,她全程都冷着一张脸,根本不理李强。
按理来说,他们俩虽然名义上是同事,实则在这之前根本就是陌生人,李强也不欠着周紫华的人情,周紫华实在是没有任何道理对一个刚认识的人如此无理。让人更无法理解的是,在李强按摩完以后,她竟然气冲冲地说:“你以后可别找我帮忙!”连个道谢都没有,直接就摔门而去。
第二天,李强和周紫华不对付的事儿就被传遍了整个医院,而传播者就是周紫华本人。她散布谣言,称李强给她按坏了腰,本来腰部没什么问题,现在疼痛难忍。不过由于单位里所有人都知道周紫华的德行,所以没有一个人搭理她,大家都站在李强这边。
李强也没理会周紫华的泼妇行为,仍旧同往常一样,不过此后的几天里,他颇为头疼,因为自己身边经常发生一些“恶作剧”,不是自行车车胎被放了气,就是诊疗室里的诊疗工具被盗,他用脚指头想都知道这是谁干的。好在医院出面干预后,周紫华害怕自己被炒鱿鱼,渐渐地就没什么动静了。
然而,大家都没有想到,她并不是放弃了报复的行为,而是酝酿着更可怕的计划。就在2002年10月23日上午,李强正在诊疗室里休息,背对着门口,结果突然后颈一痛。等他反应过来扭过头去,只见一名眼熟的护士慌忙逃窜。
作为医生的直觉告诉他,刚才的痛觉没那么简单。他立马让同事帮忙查看,同事却惊呼:“你脖子后面有个针眼!”就在事情发生的几秒钟之内,李强脖子上已经有了肿块,他马不停蹄地往院长办公室跑,在跑的路上已经感到四肢无力。
当他到达办公室时,院长一看就觉察到不对劲,赶紧让急救科的医生过来救人。虽然李强暂时稳住了性命,但是他的情况不容乐观,很明显就是中毒了。在李强及在场同事的描述下,大家找到了罪魁祸首周紫华,然而她却打死都不承认自己下毒。
2002年广西一女护士给同事注射毒鼠强致死,事后辩称:只是开玩笑。一名医生在她休息室的鱼缸里捡到了一个注射器并上交,但是由于注射器已经被周紫华彻底清洗过,所以没有检测出任何有毒物质。此时周紫华看到注射器被找到了,只好改口称自己用空的注射器扎了一下李强。
当然,她这个蹩脚的谎言,任何人都不会相信。院方赶紧报了警,警方将其逮捕归案后,试图从她嘴里套出李强到底中了哪种毒,但是周紫华却总是插科打诨,不是说自己用了空注射器,就是说自己用了黄蜂的尾后针。就在李强被扎的半个月时间内,受到了无穷无尽的痛苦,脸和躯体肿胀数倍,脏器慢慢地衰竭。
由于当时医疗水平所限,再加上周紫华一直没有承认毒物的种类,直到李强极度病危的时候,院方才检查出他体内的毒物竟是“闻到死”。这是一种毒性非常强的鼠药,仅15mg就能导致一名成年男性死亡。最终,李强因多器官衰竭而死。
周紫华的恶毒,令人不寒而栗,而在李强死亡后,她在法庭上的表现更是令人厌恶、唾弃。她一直矢口否认自己杀人的事实,还称自己用黄蜂尾后针扎同事就只是“开玩笑”而已。为了说服法官,她甚至还洋洋洒洒地写下5000字的文献报告,来印证黄蜂尾后针确实是有毒性的。不过法官的一句话,却让她当场失声:“既然你明知黄蜂尾后针有毒,为什么还要用其扎被害人的脖子?”
最终,周紫华因触犯《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罪】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被判处死刑。不过她仍旧不服气,辩称自己有精神病,事发时无法控制自己的行为。在相关鉴定中心的鉴定中,周紫华确实有精神分裂症病史,不过她在案发时并未发病,因此二审时没有改判。
直到最后,周紫华不仅没承认自己的罪行,也没有供述自己杀人的原因。或许这就是一个恶毒的人丑陋之处,她有着毫无理由的恨意,并且为了宣泄自己的恨意枉顾人命。更讽刺的是,她身披洁白的护士服,混在白衣天使的队伍里。如此恶劣的人,若是不为自己的行为受到严惩,将天理难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