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陕西白富美旅游遇上假军官,被骗财骗色后还遭殴打
《西游记》中孙悟空的火眼金睛可以看穿一切妖魔鬼怪、魍魉鬼魅的原型,美艳动人的女妖怪,在他眼里是丑陋不堪的妖精。然而,现实生活中,普通人没有火眼金睛,遇到那些如妖怪般披着光鲜亮丽外衣的恶人,有些人难以辨别和区分。
比如近日在海口发生的一起悲惨事件,一位美女与“军官”结识,本做着军嫂梦,不料这位“军官”演技拙劣,最后她识破骗局。美女失财又失身,她该如何是好?这个让人咬牙切齿的骗子又面临着什么结局?
事情是这样的,家住陕西的李小姐已经27岁,长相貌美,性格开朗。她是个非常有事业心的女强人,独自打拼多年,手中有房有车。不过,虽然她生活优渥,却唯独有一件意难平的事情,那便是自己的头等大事——婚姻。
2020年九月份,李小姐靠着自己的生意大赚一笔后,决定外出旅游放松一下。当她到海南三亚时,由生意伙伴为她接风洗尘,晚上摆了一桌宴席。宴席上,她认识了同在一桌吃饭的潘某。因为两人交集并不深,所以李小姐并未注意到他。不过潘某似乎对她很有兴趣,一直追问她的微信。李小姐难抵其热情,于是就把工作时的微信号告诉了他。
两人加了微信以后,潘某总是不断地给她发消息,而李小姐回到陕西之后,由于工作账号平常交由别人管理,所以根本看不到他的消息,自然从来都没回复过。直到今年10月10日,李小姐经由上次的朋友邀请,再次去三亚玩耍,不可避免又见到了他。
这次见面以后,潘某再次对其发动了甜蜜攻势,而李小姐此前从未谈过朋友,感情经验不是很丰富,便对潘某产生了好感。他们两人在微信上聊天,潘某称自己是军人,还是处长级别。当他把身着军装的照片发送给李小姐时,李小姐有些心动了。
军人不仅英姿飒爽,更重要的是,他们是英雄,是保卫祖国和社会的栋梁。因此,普通人在见到军人时,通常都会非常敬畏他们。而李小姐自然也是如此,她看潘某是军人,对其很是仰慕,两人的关系自然而然地贴近了。潘某借机暗示她:我现在27岁,也老大不小了,家里催婚催得急,因此想找个伴侣做军嫂。
李小姐听闻,感觉自己非常合适。因为潘某是军人,她又常年在外奔波做生意,如果他们二人结婚,婚后自己不必为陪伴丈夫留出过多的时间,而潘某也可以为他的职业生涯而奋斗。两人正好都是不着家的人,彼此的生活模式倒也十分吻合。
因此,在潘某抛出橄榄枝邀请她去海口小聚时,李小姐很快就答应了。10月14日,潘某先是发消息说为她订高铁票,但是后来又以手机出现故障为由,让她自己订票来海口。李小姐坐着高铁到达以后,潘某接她到酒店去吃饭,饭桌上全都是他的朋友。那些朋友一口一个“潘处长”叫着潘某,李小姐逐渐放下防备。
晚上,李小姐正要回酒店房间,却在门口被潘某拦住。他在昏暗的宾馆走廊,对李小姐诉说着相思之情,情到浓时,两人深情相拥,在房间内度过了一个甜蜜而难忘的夜晚。第二天,潘某希望李小姐从陕西搬来和他一起居住,又以甜言蜜语哄得李小姐租下一间公寓。
然而两人同居之后,李小姐却渐渐发现端倪。他们两人居住时的花销和费用,全都是由李小姐支付的,而且有时候潘某还会以各种理由问她要钱。一开始他要的数目不大,李小姐感觉为情侣花点钱也无妨,但是随后他要的数目越来越大,就让李小姐产生了疑虑。
直到有一次,潘某以自己的朋友欠债需要还钱为由,向李小姐索要8万元,甚至还提出让她把80万元的跑车卖了给自己朋友还债。他狮子大开口,让李小姐产生了厌烦的心理,李小姐拒绝后,潘某反而对她发火,两人因此事吵了一架,李小姐越来越怀疑潘某的真实身份。
为了验证潘某的身份,李小姐要求他提供身份证、军官证之类的可以证明身份的证件,但是潘某经常找借口推脱。李小姐还让他拍摄军队内部的照片,潘某给她发了几张,不过并没有使她完全相信。
11月5日晚上,当李小姐再次要求他发证件照片时,潘某说自己正在开会,准备上台演讲了,待会还有任务比较忙。然后李小姐说:“那我们视频通话吧,我想听你讲什么。”潘某被激怒了,不再理会她。李小姐并没有放弃,打算自己调查潘某的身份。于是她联系了潘某其中一个朋友,询问他潘某日常工作的内容,但是这位朋友闪烁其词,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她打听工作的事情被潘某得知以后,潘某非常气愤,在出租屋与她大吵一架,还动手殴打了她。李小姐非常害怕,想要拨打110报警,被他夺取了手机扔在一边。于是李小姐只好赶紧躲到卧室里,避免跟他正面起冲突。但是潘某居然用钥匙打开了卧室房门,并强迫她发生了关系。事后,李小姐提出分手,但是遭到了拒绝,并且又屡次被强迫,最过分的一次是,当时李小姐正在午休,潘某趁着她熟睡与之发生了关系。
李小姐不堪其扰,而且害怕再被他殴打,于是赶紧去报了警,状告潘某QJ。当警方将其逮捕以后,竟然查出这个潘某根本就不是军官,他甚至就不是军人。在他的住处,警方搜出了一身用来伪装身份的军服和伪造的军官证。
那么,潘某伪装军人身份,骗取李小姐钱财,还强迫其发生关系的行为该如何评判呢?首先,他伪装军人这一点,根据《刑法》第三百七十二条:【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在这里需要注意的是,“招摇撞骗”指的不仅仅是骗取钱财,只要是利用军人身份骗取别人信任,侵害别人合法权益的行为都属于招摇撞骗。很显然,潘某的行为已经涉嫌冒充军人招摇撞骗罪。
其次,如果潘某骗取钱财的数额较大,还可能构成诈骗罪。《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诈骗罪的最低财物数额是2000元。
关于他侵犯李小姐这点,由于两人原本具有伴侣的关系,所以QJ罪可能不容易取证。如果有证据能够证实潘某曾违背李小姐的意愿与之发生关系,那么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六条:【QJ罪】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手段QJ妇女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无论潘某的行为被如何判定,只凭他冒充军人身份这一点,我们就可以看出,他是一个道德败坏的人。他利用人民群众对军人的信任和仰慕,欺骗别人的钱财、感情,还损害了军民间的信任和感情,其行为不单单只是侵害了李小姐个人的权益,更严重的是对社会产生了不良影响。这样危害社会的人,终将会受到人民群众的声讨和法律的严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