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坏军婚会判几年?破坏军婚罪可以要求赔偿吗?
破坏军婚会判几年?
破坏军婚罪(刑法第259条第1款),是指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行为。刑法规定:明知是现役军人的配偶而与之同居或者结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利用职权、从属关系,以胁迫手段奸淫现役军人的妻子的,依照本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的规定定罪处罚。
破坏军婚罪,是仅存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种通奸罪,主要是对非军人和军人配偶间发生的外遇进行判刑,但是如果是两个军人之间的奸情,在他们配偶都不是军人的情况下,则不构成破坏军婚罪。
破坏军婚罪可以要求赔偿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破坏军婚是不能要求破坏方民事赔偿的,破坏军婚罪并不是刑事附带民事赔偿诉讼的范围,但如果因重婚而离婚的,军人可以向对方要求离婚损害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八十一条【军婚的保护】现役军人的配偶要求离婚,应当征得军人同意,但是军人一方有重大过错的除外。
破坏军婚管辖法院怎么确定?
审判管辖可分为3种:
(一)级别管辖,即基层法院、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和最高法院之间,在审判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包括破坏军婚案在内的普通刑事案件的第一审,原则上都由基层法院管辖。
(二)地区管辖,即同级法院之间,按照各自的辖区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确定刑事案件地区管辖的原则有两个:犯罪地和被告人居住地。作为破坏军婚案的犯罪地,是指发生破坏军婚犯罪行为的地点。犯罪地有两处或两处以上的,作为被害人的现役军人可以从中选择一个犯罪地法院进行自诉。
(三)专门管辖,即专门法院与普通法院之间或专门法院相互之间,在审理第一审刑事案件上的分工。
军内人员有破坏军婚犯罪行为或发生在军营内的破坏军婚刑事案件的管辖问题,应按照《中央军委关于军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第2条的规定处理:“军队保卫部门对军队内部发生的刑事案件依法行使侦查权;军事检察院、军事法院对军内人员犯罪的案件依法分别行使检察权、审判权;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军队和地方互涉的刑事案件依照有关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