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河南老人骑车摔倒,手术后突然去世,家属在骨灰中发现异常
“专业的事情就应该让专业的人来做”,不会有人自己逞能修理被堵死的下水道,也不会有人在发生大型火灾时还笃定自己可以把火扑灭,事情总有人可以解决,我们需要做的就是对专业的技术人员交付信任。
但是相关专业人士也需要对得起我们交付的这份信任,特别是有些比较特殊的职业,他们身上肩负的责任本就意义非凡,比如医护人员。健康面前无小事,假如医生因为自己的失责导致医疗事故发生,后果将是极其严重的。
“医闹”是一种很不好的现象,显示出病患家属不讲理的一面,但是当医院本身真的出了问题,在医院发生争执便不是“医闹”,而是维权。2013年10月,河南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有人打电话报警,称有人在医院闹事,警方立即前往医院,到了现场之后发现事情并不是单纯的闹事。
与院方发生争执的是一个年轻的女子,她看起来并不像是蛮横之人,脸上没有“医闹”人员那种不讲理和故意的挑衅,反而满是哀伤和无助,通过调查之后警方得知她的父亲在这家医院进行救治之后去世了。
医生的职责是尽可能恢复患者的健康,挽救患者的生命,但是有些情况医生无可奈何也是正常的事情,小萍却笃定她的父亲是因为医生不负责任才去世的。
时间回到这个月的18号,小萍的父亲老李像往常一样早上出门买菜,他已经79岁,但身子骨还是很硬朗,子女都很孝顺,早就要他在家里好好待着享清福,不用再忙这忙那,但是他根本闲不住,喜欢给自己找点事情做。
这天老李骑着自行车在回家路上却突然出了意外,倒在地上起不来了。小萍接到电话的时候担心得不得了,老李一直说自己左边骨头痛,小萍赶紧将父亲送到了商丘市第一人民医院,哥哥们也陆续赶了过去。
经过检查之后,老李这一跤把自己的左股骨摔骨折了,这并不算是一个很严重的问题,但是不治疗的话以后会一直剧痛,并且以后无法正常生活,只能卧床或者坐轮椅。医生提供了两个治疗方案:保守治疗和做手术。
保守治疗治标不治本,小萍他们选了手术治疗,也就是将老李自己本身已经损坏的股骨换掉,用人造“骨头”替代。这时候医生又提供了两种选择,便宜一点的国产关节一套费用在一万六千元左右,进口的关节则要两万三千元左右,进口的关节会更加灵活,与人体自身的骨头贴合度也会更高。
小萍和哥哥们毫不犹豫就选择了进口关节,只希望父亲可以少承受一点痛苦。这虽然不是一个大手术,但是老李毕竟已经年迈,所以身体的承受能力还是差了很多,最终小萍他们的紧张在医生的“手术很顺利”中终于消散。
本以为这是父亲脱离痛苦的第一步,结果这场手术却让他的生命进入了倒计时。
没素质的人在医院选择质疑医生的一切建议,不仅不听还要无理取闹;有素质的人在医院会配合医生的叮嘱,也充分信任医生的专业性,小萍很信任医生,但是信任错付了。
老李做了手术之后,有一部分淤血要通过淤血引流袋流出去,淤血有的可能已经结块,所以医生开了一些血液稀释的药物帮助淤血尽快排出。引流袋中的淤血颜色本来极深,在陪护时小萍却发现袋中的血液已经分层了。
上层的血液颜色明显比下面的淡,如同正常新鲜血液一样,她赶紧找医生询问,得到的回复是“这是正常现象”。有了医生的肯定回答,小萍感觉心里一块石头落地,但是父亲这时候声音却变得非常沙哑,说话有气无力,小萍非常担心,医生还是说“这是正常情况”。
手术完本应该是最虚弱的时刻,老李却总是动来动去,像是感觉身上不自在一样,小萍已经愈担心父亲的身体状况,请求医生给他做血液检查,排查问题。检查确实是做了,但是检查结果却一直都没有到小萍手上,医生只是不停地劝她放宽心,一切都是“正常现象”。
手术第二天晚上,老李对小萍说自己感觉头很晕,看东西都带着一层“红色的膜”,基本不怎么看得清东西了。小萍也发现父亲说话有些神志不清,小萍赶紧与哥哥一起去主治医生的办公室,毫无意外,得到的回答依旧是“这是术后正常情况”。小萍无可奈何之下只得请求医生把稀释血液的药物停了,她害怕出什么问题。
就在这天凌晨三点,老李停止了心跳。小萍等人悲痛之余认定是医院的过失导致了父亲的死亡,所以请第三方机构进行了鉴定,这时候才得知父亲在术后一共通过导流管导出了3000ML左右的血液,且院方从未停止对稀释药物的使用。
在火化之后,小萍他们还在父亲的骨灰中发现了一个手术零件,经鉴定之后发现这个就是做股骨手术中使用的固定零件,价格在七千到1万之间,而小萍他们交付了39000元。
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等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小萍他们并不是没有尝试过与医院进行协商,但是院方一直表示这是手术本身就存在的风险,在术前就已经告知过他们,所以协商一直没有成功。
小萍他们因此选择发起民事诉讼,医院工作人员的失职明显,过错重大,所以法院在审理之后判定医院需要为自己的失职负责,应对小萍一家赔付25万元。这一判决引起了双方的不满,小萍这边认为太少了,医院则认为赔得太多了。
在几经上诉后,法院作出的判决都是医院需要付全部责任,双方就赔偿问题却一直没有得到一致的意见,不过医院既然犯了如此重大的过错,为自己过失付出代价就是必然之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