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女子裸死家中,刑警追凶3天,通过一枚脚印锁定真凶
原标题:2013年山西女子裸死家中,刑警追凶3天,通过一枚脚印锁定真凶
2013年10月21日凌晨,山西省公安局小店分局内一片安静,忽然一阵刺耳的电话铃声响起。深夜报案,可能是有什么重要的事,值班民警立即接通了电话。电话那头所说让他一惊:“某小区一住户在家中遇害”听见出了命案,迅速安排民警赶往现场调查,受害者王夏丽浑身赤裸的倒在客厅中央。(涉及隐私,当事人不使用真名,仅配合叙事)
她身上遍布刀口,手上、腿上的不是特别深,由此可以判断应该跟凶手之间有过搏斗。因凶手带走了现场的五千元钱,所以起初警方怀疑是入室抢劫,但接下来的勘察结果却让整起案件的起因越发扑朔迷离。卧室里放着不少首饰、两部手机都没被拿走,如果是抢劫作案,为什么凶手只拿走了五千元现金?
另外案发现场门窗完好,基本排除入室抢劫的可能性,警方怀疑是熟人作案。随即开始盘查王夏丽的人际关系,却没能找到任何线索,她从未与人结下要命的深仇大恨。王夏丽曾有过一段婚姻,前几年因感情不和离婚,两人是协议离婚。并没有什么矛盾,而王夏丽跟新谈的男友张永感情稳定,张永同样没有作案动机。
王夏丽经济条件不错,平日里除去跟男友约会之外,最大的爱好便是去打打牌。她属于那种性格比较豁达的,对金钱也很看得开,在牌桌上从未与人结怨。查来查去,都没能找到有用的线索,眼看案件即将陷入僵局。查看监控的民警发现了一件奇怪的事,案发当日张永回家后确实没有再出门,可他的前妻张明玲却在凌晨来来回回出入小区。
更奇怪的是,其中一次带回来一个男人,两人说了会话后又一同离开小区。张永明明已有女朋友,为什么还会回前妻家里睡?张明玲接回前夫,为什么又在深更半夜频繁出入小区?还跟一个陌生男人出入?他们要去干嘛?警方当即传唤张明玲,本意是想问问具体情况,谁知张明玲却表现得很不配合。
而且神色怪异,联想到王夏丽、张永、张明玲三人的关系,警方立即有了一个大胆的猜测——会不会是张明玲雇凶杀情敌?在警方的心理攻势下,张明玲最终吐露了实话:“不是我亲自去的,是我雇人去的。”这起血案的起因十分荒唐可笑,当初在一起时,张明玲不珍惜。两人频繁爆发矛盾,最终到了离婚的地步,离婚后张永顾念着孩子离婚不分家。
没多久,张永招揽了昔日梦中情人王夏丽到自己公司上班,巧的是此时王夏丽也已离婚。于是他对王夏丽展开了热烈追求,结果如同前面所说,两个人顺利成为了男女朋友。并且发展十分迅速,即将到结婚的地步,这边两人浓情蜜意。那边的张明玲却是心怀怨恨,她在前夫公司上班,日日看着曾对自己无比深情的男人转头对另一个女人温柔体贴。
心里又悔又恨,悔自然是悔当初没有好好珍惜,恨自然是觉得王夏丽横在他们中间。当得知张永为王夏丽买了房买了车,两人即将到谈婚论嫁那一步时,张明玲的嫉妒之心彻底扭曲:她要这个女人死!遂精心策划了这出谋杀案,她以为只要不是自己动手,那最后就算找出凶手也怪不到自己身上。
拿到偷偷配的钥匙后,张明玲联系了一个叫李晓峰的男人,雇他替自己杀了王夏丽。不过待警方找上李晓峰后,他却表示自己与张明玲并不是雇佣关系:“要是雇的给那么点儿钱,谁愿意为她干杀人的事啊?”李晓峰愿意替她杀人,不是因为钱,是因为想跟她处对象。毕竟这件事危险性太大,他虽然有过故意杀人犯罪前科,却还不至于为九万再犯一次。
要知道2013年12月17日,李晓峰才刚刑满释放出狱,再犯恐怕就是死罪了。但拗不过张明玲的不断骚扰,李晓峰还是走上了这一步,张明玲承诺他一定会做得天衣无缝。案发当日,张明玲灌醉张永,后趁夜作案。她没上楼,只是带着李晓峰避开摄像头到了楼下,又将偷偷配的钥匙给了他。
之后的事全是李晓峰一人完成的,张明玲自以为做得天衣无缝,没想到频繁进出小区还是引起了怀疑。更没想到的是,即使雇凶杀人,也会算作主谋。经对比,李晓峰脚印与案发现场发现脚印吻合,他就是真凶!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两人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