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女子裸睡时遭小偷侵犯,丈夫得知后竟将小偷砍死
夏天天气炎热,很多人都会选择裸睡,但是即便在自己家里裸睡,也一定要将门窗关好。
不然一旦有外人进入,就会造成非常尴尬的局面,再加上一些别有用心之人可能会惦记家中财物实施偷窃,那么遇到这类情况时,可能会导致更为严重的后果。
此前家住河北的李女士(化名,文中人名均为化名)就在自己家中睡觉时被小偷侵犯,而在这一过程当中她的丈夫睡在床边,竟没有听到任何的动静,最终酿成了悲剧。
因为天气炎热,李丽和自己的丈夫赵刚平时都有裸睡的习惯,2012年7月13日那天夜晚,夫妻二人在卧室内正常休息。
因为天气的原因,他们睡觉时并未锁门,所以卧室的门一直处于敞开状态。
而那天晚上一个名叫刘康的小偷潜入到了二人的家中,刘康在客厅的找了许久,也没有发现值钱的物品,于是便顺着开门的卧室进去。
他在屋内捏手捏脚的地搜刮完财物后本想离开现场,可这时却发现躺在床边的李丽没有穿任何的衣服,刘康的心里顿时了邪念。
他竟然不顾李丽身边熟睡的丈夫,就偷偷地爬上床与李丽发生不可描述之事。
原本就处于熟睡中的李丽一直以为是自己的丈夫,于是也没有在意,可就在转身时,却突然发现身上的这名男子有些不对劲,她睁眼一看并不是自己的丈夫,李丽吓得大叫了一声。
这时赵刚也醒了过来,刘康见状便紧忙翻下床准备逃跑。
看到有男子在QF自己的妻子,怒气冲冲的赵刚直接跑到厨房拿上了一把菜刀。刘康本想着直接从门口逃跑,但他在进来是为了消除证据,已经将房门反锁。
就这样,刘康被赵刚在室内追着连续挥砍,最终因为体力不支而倒在了地上。
看着这名小偷已经瘫倒,赵刚也是急忙拨打了报警电话。可没成想刘康在被送到医院时,就已经因为失血过多不治身亡。
虽然在这一过程当中,赵刚的行为是出于愤怒和对妻子的保护,但他最终还是因为过失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刘康也因为自己的一时糊涂,付出了生命的代价。
事实上作为一名丈夫自然有保护妻子的义务,如果是小偷在QF妻子的时候采取必要措施,这会属于正当防卫,而事后在小偷进行殴打砍杀的行为,则属于泄愤报复。
正是因为妻子在被侵犯时,赵刚没能及时出手保护,所以事后才会如此愤怒,这也酿成了自己需要承担法律责任的后果。
盗窃罪是违法的,入室盗窃也是违法的,入室盗窃是一种常见的盗窃形式,刑法修正案规定了对“入户盗窃”不论数额都将追究刑事责任。
只要是入室盗窃就涉嫌盗窃罪,具体还是按照盗窃数额定罪量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以一千至三千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巨大”,以三万元至十万元为起点,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个人盗窃公私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以三十万元至五十万元为起点,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此外,《刑法》第264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或者盗窃珍贵文物情节严重的,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本案中刘康在实施盗窃的同时还试图对李丽实施强奸,因此,根据数罪并罚的原则应按照入室行窃和强奸罪量刑,但考虑到刘康已死,因此不予追究他的刑事责任。
但赵刚在发现妻子被刘康侵犯后,出于愤怒一气之下将其砍伤,最终导致刘康失血过多而亡,赵刚的这一行为已经构成了过失杀人罪。
所谓的过失致人死亡,是指行为人因疏忽大意没有预见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或者已经预见到而轻信能够避免,从而造成他人死亡的行为。根据法律规定,造成的危害后果是不可能预见的,不以犯罪论处。
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三条 【过失致人死亡罪】过失致人死亡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
第十五条 【过失犯罪】应当预见自己的行为可能发生危害社会的结果,因为疏忽大意而没有预见,或者已经预见而轻信能够避免,以致发生这种结果的,是过失犯罪。
综上,鉴于刘康有错在先,而赵刚本身是出于愤怒对刘康实施殴打,并非故意将其致死,因此,赵刚最终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