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2年河南村霸杀害村民,被捕后警方再接警:恶霸一家五口被灭门
2002年5月6日,河南省商丘市梁园区警方接到报案,某村有个姓王的村民彻夜未归。家人四处寻找无果,怀疑他很可能已经被人迫害,梁园区警方接案后立即赶往王家调查。了解后得知王家人如此肯定老王遇害,并不是空口白话,而是有依据的。在这一次失踪之前,老王曾遭遇过两次投毒,如果不是因为谨慎恐怕早就遭遇不测了。
这不是意外,也不是老王倒霉,而是有人故意为之。想杀老王的这个人名叫王家彦,村里一个十分有名的恶霸,众人都是苦他久矣。王家彦长得人高马大,脾气很暴躁,时常仗着自己的身高优势欺负别人。热衷于打架斗殴,十几岁的时候,就靠着逞勇斗狠在这一带出了名。 有次他占了邻居的地,邻居骂了几句,结果差点被他打聋。
不仅如此,事后还毫无悔改之心,威胁说邻居要再敢废话或者报警就要他全家的命。于是邻居只好忍下这口气,谁也不想好端端的惹上一桩麻烦事,自此村里人都不敢跟他起冲突。看见他那都是乖乖避让,或者绕着走,却不想村里人的畏惧反倒让他越发肆无忌惮。整个村就像是他的后花园,他想干嘛就干嘛,经常拿了别人家的东西不给钱也不还。
村委会曾希望让他家里人约束一下,却没有任何作用,他们管不了。也不想管,毕竟不管怎样都是自家人占便宜,并且还可以借着王家彦在村里横着走。可俗话说狗急了会跳墙,兔子急了也会咬人,何况是一个活生生的人。这不,有一个人是忍无可忍,直接找上门跟王家彦吵了起来。他便是老王,不怨老王愤怒,实在是王家彦过分了。
王家彦盯上了老王家两只母鸡,问题是这母鸡是用来下蛋的,那是老王精心供养的宝贝。却被王家彦给偷走了,这让老王如何不愤怒,想到从前受过的气。想到自己都舍不得碰一下的母鸡,他什么也顾不得了,直接冲进王家彦的家中。夺过鸡就与之争吵起来,王家彦在村里称霸这么多年,何尝有人以这样的态度跟他说话?
从那以后,他全副心思放在老王身上,多次喊话自己一定会报复回来。事实上他也是这样做的,一面去老王家骚扰、找麻烦,一面给老王家投毒。足足两次,万幸的是及时发现,这才得以安然无恙。谁知道还是出了意外,这天老王独自下地干活,到深夜都没回来。家里人去地里找过,不见他人影,只有散落的一地工具。
四处没找着,想起王家彦此前的投毒行为,想起王家彦此前放出的狠话。他们才急忙报了警,事态紧急,警方得知前因后果立即在村里挨个询问、寻找。两天后,2002年5月8日,在一片杂草丛发现了老王的遗体。明显他杀,惨不忍睹,整个人被砍得面目全非。随即王家彦落网,经审讯,如实供述了怀恨在心杀害老王的事实。
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他人死亡的结果,依然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主观上具有杀人的故意。其实王家彦此前的投毒行为,已经达到了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只是因意志以外的原因未遂而已。只有又致人死亡的紧迫危险性,并已经着手实施,便属于故意杀人罪。
如果老王报警,如果警方追究,是可以让他付出代价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三条: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可叹的是到这个地步了,老王一家还在想着忍让,等他气消了就没事了。结果发生了如此悲剧,随即王家彦被刑事拘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然而让人意想不到的是,这边王家彦刚被拘留,还没来得及审判。
那边村里又出了一桩血案,2002年6月9日,除去被抓的王家彦之外。一家五口被人灭了门,上至老人下至幼童,都没能躲过。五个人都是死于刀砍,不过凶手很谨慎,没在现场留下明显线索。村民们记恨王家彦此前的所作所为,对这件事皆闭口不谈,不肯提供任何线索。其实案发当晚,有不少村民听到了王家传来的惨叫声,但没有一个人出面。只是将自家门窗关紧,所以走访是得不到线索的,最后还是从唯一的幸存者王家彦那儿得到了线索。
他前脚犯下命案,后脚就被灭了门,会不会是受害者老王家属所为?一查发现,果然,杀害王家彦一家五口的正是老王的二儿子王海峰。王海峰长期在外务工,家里人为避免他担心,没有告知与王家彦的纠葛。他回来才知道这些事,杀父之仇不共戴天,王海峰忍不下这口气:“明明是他的错!凭什么他欺负我爹,还要杀了我爹!失去亲人的痛,也该让他尝尝!”
为了不连累家里人,他没有把心里的怨恨说出来,只是默默的给父亲磕头、守灵。待晚上夜深人静时,才提起斧头前往王家彦家,一桩惊人血案就此酿成。事后,他收拾东西连夜离开了家乡,在警察查出来之前早已没了踪影。虽然说王海峰是事出有因,可不管怎么样,也不该以杀人、灭门作为报复。
幼童终究是无辜的,警方一直没放弃寻找王海峰,或许是知道自己跑也跑不掉。不想再过这样颠沛流离的生活,2011年4月,王海峰自己在云南投案自首。本来自首是从轻、减轻处罚情节,《刑法》第六十七条 :犯罪以后自动投案,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的,是自首。对于自首的犯罪分子,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其中,犯罪较轻的,可以免除处罚。
但接连杀害五人,他的罪行比王家彦还要重,即使具有自首情节也不足以从轻处罚。判处结果并未公布,不过从罪行严重性来看,被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可能性很大。这个结果也是令人唏嘘,一切的一切都是因为王家彦,他可谓是害人又害己。如果不是他蛮横无理,就不会有老王的惨死,也不会导致自家被灭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