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婆家暴我”,湖北发出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骚扰,跟踪,威胁,打骂,无论是陌生人之间,朋友之间,还是夫妻之间,很多人惯性思维中认为都是男性作为,女性是受害者。但随着社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意识到,男性也可能是家庭暴力受害者。
湖北省荆门市掇刀区法院近日发出一份男性人身保护令,责令一女子不得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据悉,这是湖北省发出的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
案情简介
当事男子是80后,其妻为90后,两人年龄相差9岁,住荆门城区,男子为生意人,女子在家带娃,两人育有一子,现已6岁。
10月25日,男子向掇刀区法院申请人身保护令,请求法院裁定禁止妻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他及其亲属。
理由是双方因缺乏了解,感情基础薄弱,加上双方生活环境和生活习惯不同,处理问题的思维和方式分歧较大,导致双方经常发生争吵。男子认为夫妻感情已破裂,无和好可能,故起诉离婚。但在这期间,其妻多次威胁、骚扰,并闯入他的工作场所,将工作物品强行拿走。此外,该男子的妻子多次跟踪他,严重影响了他的正常生活。
法院审查认为,通过男子提交的今年9月漳河新区公安分局双喜派出所两次接处警工作登记表,可以认定男子妻子存在一定实施家庭暴力的可能性,故法院对其申请予以准许。
最终,法院裁定禁止当事女子骚扰、跟踪、威胁、打骂其丈夫及其亲属,否则将依法进行处罚。
全国多地发布过男性人身保护令
梳理发现,截至目前,已有浙江温州、广西北海、广东珠海、江西吉安、重庆梁平、湖北荆门等地发布了有关家庭暴力中的男性人身保护令。
2019年,浙江省温州市苍南县法院矾山法庭发出温州市首例保护男性的人身安全保护令,这也是《反家庭暴力法》以来,全国首张“男性保护令”,一改人们原有的家庭暴力中受害人都是女性的印象。
该案显示,被保护的男性吴某和老婆林某因常吵架分居;但分居后,林某屡次登门辱骂,甚至一次叫了一帮小兄弟围殴了他;吴某无奈搬到父母家,林某抡着铁锤上门,把老人家中的家具都砸烂了。吴某无奈之下,申请了人身保护。
2020年,广东省珠海斗门法院发出当地首份男性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1年,重庆市梁平区人民法院发出了当地首份男性人身保护令,通过法律手段,让申请人赵某免受妻子的人身伤害。
因婚后感情不和,广西北海一男子长期遭妻子骚扰、跟踪,并被对方家暴……出于人身安全考虑,该男子于2022年4月下旬向北海市海城区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目前已生效执行。
2022年9月,江西省吉安市永丰县法院签发了一份因精神家暴的人身保护令,裁定禁止妻子张某威胁、谩骂丈夫李某。
家暴不分性别,保护不分男女
法官介绍,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和谐稳定也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基石。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开始实施,首次在立法上确立了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旨在为家庭暴力受害人建起一道法律“隔离墙”,有效保护受害人的人身安全和人格尊严。
业内人士表示,“数据显示,家庭暴力中施暴者九成为男性。但也有少数家暴施暴者为女性。家暴不分性别,保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和身心健康,也不分男女。”受到家暴的男性群体,也应当勇于报警,不能害怕丢脸而忍气吞声。
对此,不少网友们表示赞同,任何形式的家暴都是不被允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