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有哪些
1、协议离婚的户口迁移手续有这些:
(1)首先向迁入地派出所提出申请。
(2)迁入地派出所同意迁入。
(3)然后向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提出迁出申请。
(4)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会开户籍证明。
(5)再持户籍证明和相关证明材料去迁入地申请迁入。
(6)户政科签发《准迁证》。
(7)要把《准迁证》带回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办理迁出和开迁移证。
(8)、最后持迁移证、身份证去迁入地派出所入户。
2、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规定,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公安机关批准。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没有迁移证件的公民,凭下列证件到迁入地的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
(一)复员、转业和退伍的军人,凭县、市兵役机关或者团以上军事机关发给的证件;
(二)从国外回来的华侨和留学生,凭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或者入境证件;
(三)被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或者公安机关释放的人,凭释放机关发给的证件。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条、第十三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