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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丈夫立遗嘱不给妻子财产想离婚可以吗
- 本以为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然而有多少女人结婚后才发现,原来自己一直是外人,不仅公婆,连老公都处处提防自己。今天要说的案例就是这种情况。广州花都的丘某在2016年和妻子阿霞生育一子小霖,2019年11月丈夫丘某病逝,并留下一份遗嘱,载明将他名下甲房全部产权份额和乙房二分之一产权份额,均由父亲老丘继承。妻子阿霞想自己还要抚养孩子,自然不同意遗嘱的内容,便因财产、债务的继承分割问题与公婆产生矛盾,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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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规定对父亲的遗嘱可以放弃继承吗?
- 一、民法典规定对父亲的遗嘱可以放弃继承吗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对于父亲的遗嘱是可以放弃继承的,放弃继承以后,该部分遗产按照法定继承的规定来处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五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遗产中的有关部分按照法定继承办理:(一)遗嘱继承人放弃继承或者受遗赠人放弃受遗赠;(二)遗嘱继承人丧失继承权或者受遗赠人丧失受遗赠权;(三)遗嘱继承人、受遗赠人先于遗嘱人死亡或者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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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遗嘱房产可以多个人继承吗(房屋遗产有遗嘱其他继承人能分吗)
- 一、民法典遗嘱房产可以多个人继承吗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数人来继承,所以遗嘱公证写两个继承人是完全可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三十三条自然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立遗嘱处分个人财产,并可以指定遗嘱执行人。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指定由法定继承人中的一人或者数人继承。自然人可以立遗嘱将个人财产赠与国家、集体或者法定继承人以外的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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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遗嘱扶养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
- 遗嘱抚养协议应该包含哪些内容?遗赠扶养协议是双方的法律行为,只有在遗赠方和扶养方双方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才能成立。凡不违反国家法律规定、不损害公共利益、不违反社会主义道德准则的遗赠扶养协议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双方均必须遵守,切实履行。任何一方都不能随意变更或解除。如果一方要变更或解除,必须取得另一方的同意。而遗赠是遗嘱人单方的法律行为,不需要他人的同意即可发生法律效力。遗赠不仅可以单方面订立遗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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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证遗嘱撤销前新的代书遗嘱有效吗
- 公证遗嘱撤销前新的代书遗嘱有效吗刘老先生过世后留下了两份遗嘱,一份是生病前和妻子去公证处公证的遗嘱。但是刘老先生在病中,刘老先生二儿子夫妇尽力照顾,于是,刘老先生为感激儿子儿媳对自己的照顾,又找来朋友陈先生、甄先生及王先生为自己代书,留有一份代书遗嘱,上述财产份额归二人继承。不久,刘老先生因病死亡。解答:公证遗嘱未撤销新的代书遗嘱无效。《继承法》及相关司法解释明确规定,公民可以依照《继承法》的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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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可以对抗法定继承吗
- 最后所立的公证遗嘱可以对抗法定继承吗可以。遗嘱继承是当事人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可以对抗法定继承的,公证遗嘱具有最强的法律效力。经过公证的遗嘱有很强的法律效力,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也可能失去效力,比如:1、遗嘱内容侵害国家、公共或第三人的利益;(把不属于自己的财产“遗嘱”给儿女或他人了,则遗嘱无效)2、遗嘱人在立遗嘱后以事实行为改变遗嘱;(甲先立遗嘱把一件古董给儿子乙,后来甲自己不小心把该古董弄碎了,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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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遗嘱怎样才有法律效应
- 父母亲遗嘱是否长期有效法律上并没有规定。但可以订立公证遗嘱。(一)立遗嘱人提出申请立遗嘱人必须亲自向本人住所地的公证处提出申请,不能委托他人办理,申请遗嘱公证要填写公证申请表;申请表的内容包括:1、申请人的姓名、性别、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工作单位、住址等;2、请求公证的事项及公证书的用途;3、提交材料的名称、份数及有关证人的姓名、地址;4、申请的时间及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此外,立遗嘱人应提交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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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书遗嘱能够废除公证遗嘱吗
- 自书遗嘱能够废除公证遗嘱吗不能。法律规定公证遗嘱效力最高。网友咨询:2012年以前,我祖父母的生活一直由伯父照顾。二老在2010年底亲自写下遗嘱,将属于他们的三居室楼房交由伯父继承,并对遗嘱进行了公证。但2012年后,伯父随女儿到外地生活。父亲照顾着祖父母的生活至今。今年年初,祖父母又重新写下一份遗嘱,表明那套三居室楼房由我父亲继承,并特意注明以前的公证遗嘱作废。请问,这样立遗嘱有效吗?律师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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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兄妹共同继承房产怎么办理房产证
- 一、兄妹共同继承的房产能否转让1、多个继承人共同继承房屋的,房屋所有权变为共有,共有的房屋要转让的,需要取得共有人的同意。2、法律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零三条 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共有的不动产或者动产,以维持共有关系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可以请求分割;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共同共有人在共有的基础丧失或者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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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立遗嘱为避免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
-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遗产继承法律知识立遗嘱为避免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我们的衣食住行,因为有了法律规则才能更好的保障我们各自的权益不被侵害,我们的生活是离不开法律的,因此应该提高对法律知识的了解和认识,避免在遇到法律问题无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许您现在面临着立遗嘱为避免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的问题,希一、立遗嘱为避免纠纷有什么需要注意的地方?1、除自书遗嘱外,其他遗嘱方式应当有两个以上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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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女儿有继承房产权吗现在
- 1、房产继承应当从被继承人死亡时开始;2、继承顺序为遗赠抚养协议优于遗嘱,遗嘱优于法定继承;3、继承人没有法定丧失继承权的情形。4、根据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三)遗弃被继承人,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四)伪造、篡改、隐匿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五)以欺诈、胁迫手段迫使或者妨碍被继承人设立、变更或者撤回遗嘱,情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