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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丈夫出轨,法院判决支付15万补偿金
    丈夫出轨,法院判决支付15万补偿金
    【基本案情】 2019年10月18日婷婷与王刚登记结婚,婚后婷婷发现王刚和婚外异性存在不正当男女关系,随提出要求和王刚离婚。2020年1月14日,婷婷和王刚签署《离婚协议书》,离婚协议书约定:双方在共同生活期间由于男方出轨行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给女方造成极大的精神损害,男方向女方支付人民币15万元整作为补偿。该笔补偿金从2020年2月1日至2022年1月30日两年内分24期支付完毕,每个月为1期...
  • 中缅油气管道施工劳务分包挂靠欠款案
    中缅油气管道施工劳务分包挂靠欠款案
    濮阳市华龙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 (2016)豫0902民初7949号 原告:彭XX,男,1969 年出生,汉族,住濮阳市华龙区; 被告: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住所地:濮阳市中原东路;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 被告:中石化XX工程有限公司,住所地:山东省东营市,法定代表人,该公司经理。委托诉讼代理人:牟金海 律师。 原告彭XX诉被告河南XX实业有限公司、中石化XX工程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
  • 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
    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诉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侵害植物新品种权纠纷案发布日期:2022-12-22 文章来源:互联网 二审:最高人民法院(2021)最高法知民终816号一审:江苏省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2020)苏01民初773号【基本案情】江苏省金地种业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金地公司)为水稻新品种 金粳818 的独占实施被许可人,江苏亲耕田农业产业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亲耕田公司)未...
    2024-01-09
  • 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
    陕西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与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案发布日期:2022-12-26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1年1月,鹤壁国龙物流有限公司(简称国龙公司)与西安西电变压器有限责任公司(简称西电公司)签订《购销合同》,约定国龙公司向西电公司购买两台电力变压器,单价749.5万元,共计1499万元,交货时间2011年6月15日。2011年7月,西电公司向国龙公司发函称: 恰...
    2024-01-09
  •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转贷+借新还旧+逾期未还,骗贷,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转贷+借新还旧+逾期未还,骗贷,追究刑事责任
    【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法院审理山东省栖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原审被告人林某犯骗取贷款罪一案,栖霞市人民法...
  •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出卖涉案车辆,构成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伪造贷款申请材料+出卖涉案车辆,构成贷款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贷款诈骗罪】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二、使用...
    2024-01-09
  • 去世父母/配偶的生前债务,子女/配偶是否有还款义务?
    去世父母/配偶的生前债务,子女/配偶是否有还款义务?
    【基本案情】 李梅与张三原系夫妻关系,两人于1988年1月8日登记结婚,婚后生育一女张婷。李梅与张三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置位于浙江某县城区商品房一套,系夫妻共同财产。2020年12月5日,张三因病去世。2022年8月5日,浙江某农村商业银行将李梅、张婷起诉至法院,诉称:2015年7月3日,张三向该银行申请办理了丰收信用卡一张,合同约定额度为60000元,持卡人未在到期日前偿还应还款项或使用信用额度...
  •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 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特殊对象的范围与补贴标准 1、孤老、孤幼、孤残(享受社会救济、救助的)。 2、持有 上海市社会救助领取证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及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 3、持有各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4、符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大病医保范围的人员。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沪民救发(2001)17号文 规定:大病医保对象主...
    2024-01-08
  •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 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 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
    黄浦区783街坊(南块) 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本地块房屋征收范围已由黄浦区人民政府确定,并已达到旧城区改建意愿征询的规定比例,现将企事业单位非居住房屋征收补偿方案公布如下: 一、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法律依据 (一)《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国务院令第590号) (二)《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细则》(市政府令第71号) (三)《关于贯彻执行 上海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
  • 最高法:一审中原、被告已同意解除合同,二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却不再主张解除,合同解除
    最高法:一审中原、被告已同意解除合同,二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却不再主张解除,合同解除
    最高法:一审中原、被告已同意解除合同,二审发回重审后原告却不再主张解除,合同解除发布日期:2023-01-15 作者:王可红律师 裁判要旨1.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第251条、民事诉讼法第143条规定,二审发回重审的案件,当事人在重审程序中可以增加诉讼请求;举重以明轻,当事人当然也可以在重审程序中变更诉讼请求。2.重审程序中当事人变更诉讼请求的,重审法院应当围绕当事人变更后的诉讼请求进行审理并作...
    2024-01-08
  •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诉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诉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
    河南省濮阳市人民政府诉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1-28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聊城德丰化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德丰公司)是生产三氯乙酰氯的化工企业,副产酸为盐酸。2017年12月至2018年3月,德丰公司采取补贴销售的手段将副产酸交给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徐某华、徐某某等人,再由不具有处置资质的吴茂勋、翟某某等人从德丰公司运输酸液共27车,每车装载约13吨...
  • 最高法院裁判:银行转账注明“借款”,可否据此主张形成借贷关系
    最高法院裁判:银行转账注明“借款”,可否据此主张形成借贷关系
    裁判要旨转款凭据上“用途”一栏注明的“借款”仅为转款人的单方意思表示,不能据此就认定形成转款人与收款人之间的双方合意。在实务中,注明“借款”也并不意味着借款主体是收款人,还可能是替第三方的转款。故转款人仅依据转款凭证上转款用途注明为“借款”主张其与收款人形成借款合同的依据不足。同时,收款方内部财务凭证中“借方”“贷方”系通用的财务科目,记载为“往来款”,只是记录资金的流转过程,不能据此就认定收款...
    2024-01-08
  • 黄浦区783街坊(北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黄浦区783街坊(北块)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黄浦区783街坊(北块) 特殊对象认定和补贴办法 一、特殊对象的范围与补贴标准 1、孤老、孤幼、孤残(享受社会救济、救助的)。 2、持有 上海市社会救助领取证 ,领取最低生活保障金的人员及享受遗属补助的人员。 3、持有各类残疾证的残疾人员。 4、符合《上海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办法》规定的大病医保范围的人员。 根据市民政局、市财政局、市医疗保障局 沪民救发(2001)17号文 规定:大病医保对象主...
    2024-01-08
  •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诉王某某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5年至2018年期间,王某某违反国家管理矿产资源法律规定,在未取得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使用机械在南京市浦口区X镇老山林场原山林二矿老宕口内、北沿山大道建设施工红线外非法开采泥灰岩、泥页岩等合计十余万吨。江苏省南京市浦口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等人的行为构成非法采矿罪向江苏省南京市玄...
  •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甲、毛某某、张某乙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甲、毛某某、张某乙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
    江西省上饶市人民检察院诉张某甲、毛某某、张某乙生态破坏民事公益诉讼案发布日期:2023-01-30 文章来源:互联网 【基本案情】2017年4月左右,张某甲、毛某某、张某乙三人约定前往三清山风景名胜区攀爬 巨蟒出山 岩柱体(又称巨蟒峰)。2017年4月15日凌晨,张某甲、毛某某、张某乙三人携带电钻、岩钉、铁锤、绳索等工具开始攀爬巨蟒峰底部。在攀爬过程中由张某甲在有危险的地方打岩钉,毛某某、张某乙...
    2024-0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