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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何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
- 何为债务人的责任财产1、破产财产必须是破产债务人的责任财产责任财产指财产持有人或者占有人得以之承担清偿债务责任的财产,原则上只限于破产债务人自己享有所有权的财产。其实质是财产持有人或占有人有权处分的财产。2、破产财产受破产管理人的占有和支配作为全体破产债权人受偿保证的破产财产,非经破产管理人的同意,任何人都不得进行占有、使用、处分。破产管理人对破产财产,享有专属支配权。因此,法定的不由管理占有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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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
- 一、订立合同时能否同意不行使撤销权合同条款的内容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双方只要就合同条款的主要内容达成合意就可以成立。因此,订立合同时可以同意不行使撤销权。但是民法典也规定了可撤销合同的事由包括显失公平,如果订立合同时合同中写明不行使撤销权有可能会构成显失公平,导致合同变为可撤销合同。二、撤销权的概念1、根据《民法典》第五百三十八条的规定,债权人的撤销权,是指因债务人放弃其到期债权或者无偿转让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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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民法典保证人能享有债务人抵押权吗?邢台民事诉讼律师为您解读
- 一、民法典保证人能享有债务人抵押权吗民法典规定,保证人替债务人偿还债务后,可以向债务人追偿,但债务人怠于行使抵押权,造成保证人权益受损的,可以代债务人行使抵押权。《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三十五条 【债权人代位权】因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影响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实现的,债权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以自己的名义代位行使债务人对相对人的权利,但是该权利专属于债务人自身的除外。代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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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债人不还钱可以起诉担保人吗
- 在实践中,我们很多人可能都会接触到有关债务人不还钱,可以用担保物抵债吗的这类的问题,但是因为我们对此不是很了解,所以很多的东西都不是很清楚。《民事诉讼法》第117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采取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私自扣押他人财产追索债务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或者予以拘留、罚款”。此条规定明确将非法拘禁他人或者非法扣押他人财产的自力救济方式界定为需要追究刑事或行政法律责任的行为。一般情况下,债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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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务免除的条件是什么
- 债权免除的法律后果都有哪些免除行为产生以下法律后果:(1)债权人免除部分债务的,债务部分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债务全部消灭。免除全部债务的,全部债务不必再履行,合同因此终止。在债务被全部免除的情况下,有债权证书的,债务人可以请求返还。(2)免除消灭债权和债权的从权利。免除了对方债务,也等于放弃了自己的债权,债权消灭,从权利也随之消灭。一、免除的特征1、免除在我国是单方民事法律行为,因此只需要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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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同代位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 本文主要讲解有关合同法合同保全法律知识,合同代位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 合同代位权行使需满足的法律条件包括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权利而损害债权人的到期债权。合同代位权体现了债的对外效力,是一种法定债权的权能。 一、合同代位权行使需满足哪些法律条件行使代位权需要的基本条件:存在合法有效的到期债权;债务人怠于行使其对第三人的债权或者与该债权有关的从权利;因而损害了债权人的到期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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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重整案
- 案情简介2019年11月5日,浙江省开化县人民法院裁定受理浙江源生医药连锁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案。进入重整程序时,该医药公司已无自主经营能力,公司名下的36家门店已有11家关门停业,剩余门店也都出现缺货情形、面临停业,百余名药店职工面临失业困境。案件受理后,为维持企业运营价值,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决定企业继续营业。管理人在对该医药公司经营状况进行了调查和评估的基础上,经过公开邀请并筛选比对,通过托管经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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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第三人要到场吗合法吗
- 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有什么不同点债权转让与第三人代为清偿均涉及合同债权人、债务人、第三人三方关系,债权债务关系的履行主体和权利享有主体都有所变化等,但是,他们之间的区别还是比较明显的:1.债务履行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承担债务清偿责任的仍是原合同的债务人;而第三人代为清偿则是由第三人代债务人进行清偿。2.债权享有主体不同。在债权转让的情况下,享有债权的为第三人或者原债权人;而第三人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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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债权转让后原债权人怎么样撤销转让合同
- 债权转让可否撤销法律没有明确的规定,需要结合实际情况分析。《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 【债权转让】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二)按照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三)依照法律规定不得转让。当事人约定非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金钱债权不得转让的,不得对抗第三人。第五百四十六条 【债权转让通知】债权人转让债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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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欠条已还清如何处理违章交易
- 欠款已还欠条还有效吗债务人在将欠款还给债权人之后,没有向债权人索要欠条,也没有销毁,那么债权人事后仍然可以依据手上所持有的欠条要求债务人还款,欠条就是债权人向法院提起诉讼的证据。此时,如果债务人有证据举证自己已经还款,才可以得到法院支持;否则,债务人必须再次履行欠条上的还款责任。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的规定,原告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者被告提出反诉,应当附有符合起诉条件的相应的...